| ||||||||||||||||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新增和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的通知 | ||||||||||||||||
時間:2021-11-30 18:11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 ||||||||||||||||
各區、縣(市)醫療保障(分)局、衛生健康局(社會發展局),西湖風景名勝區社會發展局,局屬各單位,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相關規定,省醫療保障局會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新增和完善一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現將《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新增和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杭州實際,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並貫徹落實。 一、按照“同城同價”改革精神,我市各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與在杭省級公立醫院同等(試行)價格,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計價規則遵照《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杭州市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杭醫保〔2019〕23號)執行。 二、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附件: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