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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政策解讀 | ||||||||||||||||
時間:2021-12-14 15:01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 ||||||||||||||||
根據法治政府建設要求,按照《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及省、市政府相關規定,我局對2021年6月30日前製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麵清理。現就《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解讀如下: 一、清理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 二、清理範圍 我局單獨製定或聯合其他單位共同製定並由我局主辦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現行有效(含2019年機構改革時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交)的行政規範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 一是由局政策法規處牽頭布置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明確責任部門。二是建立意見收集反饋機製,對責任部門報送的清理意見逐一審核並確認。三是2021年11月24日-12月3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021年11月24日-11月30日,就聯合其他單位共同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發函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均未收到意見或建議。四是由局政策法規處進行合法性審核,報經2021年12月8日局長辦公會議集體審議通過。 四、清理結果 本次清理對36件行政規範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確定繼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25件,廢止失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11件。 五、製定文件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六、文件解讀單位及聯係人 解讀單位: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聯係人:劉丹軍 政策谘詢電話:0571-85376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