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編製,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從餘杭區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欄目下載。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方麵
2020年,餘杭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秉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積極推進陽光政府建設。全年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公開各類政務信息2.5萬餘條,行政規範性文件57件,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17份,舉辦新聞發布會3場,“餘杭發布”推送微信資訊3300餘條,微博5000餘條。
1.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以實現公開事項目錄全麵精準、公開製度規範管用、公開平台集約便民為目標,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餘杭區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方案》,確定22項工作任務,各牽頭單位均按照時間節點高效推進。全年修訂完善政府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政務公開製度流程規範14項,17個責任部門牽頭編製完成重大建設項目領域、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義務教育領域等26個試點領域事項標準目錄,並通過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專題主動公開。進一步規範村(居)務公開,針對村(居)務公開落實情況、村(居)務監督運行情況等各鎮街每季度開展自查,區級部門開展聯合督查,督查發現問題均限期整改到位。
2.大力推動重大行政決策落地見效。對重大行政決策實行目錄化管理,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2020年區政府3個重大決策事項的名稱、承辦單位、決策依據以及計劃完成時間。每個重大行政決策的製訂,均遵循民主集中製原則,根據要求認真執行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專家論證、集體討論決定等必經程序,充分聽取各方麵意見,注重全過程的客觀記錄、保存與公開。按季度向社會公開十大民生實事項目的執行進度,國家統計局餘杭調查隊開展民生實事落實情況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總體滿意度較2019年提高0.4個百分點。大力推進審計結果信息公開,全年公開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信息25條,有效推動破解工作堵點、難點,助力重大決策部署落地實施。
3.圍繞中心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一是主動應對突發事件。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加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力度,開設疫情防控、公共突發事件專欄,依據《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公布防疫政策措施、疫情防控數據等公共衛生方麵的信息以及事故災難、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防控措施、事態進展、處置結果等信息。二是落實“六穩”“六保”工作。2月,區委區政府聯合發布《關於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幫助企業複工複產的若幹政策》,在信保補助、展會支持、風險防範、規模貢獻等方麵給予企業支持。4月,出台《支持外貿企業渡難關穩出口的若幹意見》,通過釘釘視頻培訓的方式,對755家外貿企業政策宣傳全覆蓋。同時開設“六穩”“六保”專題專欄,及時公開區級政策文件及解讀信息15條。三是助力營商環境改善。全省首創“惠企政策集中兌現”模式,9月,成立餘杭區“親清在線”服務中心,整合區內各類政策申報發布渠道,全麵實現政策集中對外發布、政策集中兌現。12月,上線“親清餘杭”政商服務平台,平台設置親清餘杭、惠企政策、親清要聞、訴求直達等功能模塊,重點實現政策一站式發布、惠企資金一站式撥付、企業谘詢一站式服務、社會資源一站式供給。
4.精準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形象。在區政府門戶網站設置領導信箱、新聞發布會、在線訪談、民意征集等欄目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功能,堅持科學、準確、依法監督,區級層麵推出《餘杭區媒體問政工作實施方案》,每季度推出一期大型“麵對麵”電視問政節目,2020年主要圍繞“群眾滿意度”主題,對垃圾分類、電梯加裝、養老等方麵問題進行曝光、探討。同步開展“E問到底”互動反饋活動,根據電視節目曝光內容,回應社會關切,推進問題整改。各部門自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市民開放日活動14場,搭建起政府與群眾溝通監督橋梁,增進彼此互信。區領導全年接待群眾來訪139批820人次,閱批群眾來信65件次,召開信訪聯席會議6次,有效解決了一大批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訴求問題。
(二)依申請公開方麵
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舉辦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更加注重與申請人的溝通聯係和解釋說明,各部門、鎮街做好與申請人的谘詢答疑和補正引導工作,有效化解負麵情緒。2020年,全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1527件,通過有效的溝通,申請人主動撤銷申請186件,撤件率達12.18%。對正式進入辦理程序的依申請公開件,實行部門和鎮街分類指導,對法治工作水平較好的部門,主要針對跨部門疑難申請、惡意申請和非理性申請,組建由區政府辦公室、司法局、法律顧問、行業專家組成的依申請公開疑難案件協調小組,進行依法甄別處理。對依申請公開水平較弱的鎮街,專門編製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彙編,提供統一規範的依申請公開答複模板,實施黨政辦協調、司法所辦理、法律顧問審查的管理模式,2020年全區信息公開行政案件糾錯率和敗訴率實現雙下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成公開事項目錄梳理工作。全麵啟動試點領域目錄事項梳理和主動公開目錄清單編製工作,區政府辦公室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業務培訓會、工作協調會共計8次,堅持公開為常態、因地製宜和便於獲取利用等三項原則,指導各部門逐項確定公開主體、認定公開屬性,編製完成餘杭區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並以專題形式對外公開。
2.完成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據機構改革、新的法律法規頒布實施、經濟形勢變化等情況,由區政府辦公室會同區司法局組織開展2007年至2019年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製定發布的1003件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通過開展1次全麵清理、4次專項清理,最終確定擬繼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798件、擬修改的行政規範性文件8件、擬廢止或宣布失效及明確已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197件,廢止或失效的主要原因包括機構改革、超過有效期、已製定新文件、工作項目已完成等。2020年12月31日,有關清理結果以規範性文件形式對外公布。
(四)平台建設
1.政務公開專欄改版升級。集中攻堅3個月,在全市率先對政府網站的政務公開專欄進行全麵改版升級。深刻領會國務院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精神,在搭建“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具體架構過程中,通過大數據分析比對原有欄目點擊率,將各部門公開信息的重點欄目、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欄目與《信息公開條例》明確的法定公開目錄進行深入融合,創新推出22項民生類公告公示信息,體現了政務公開的權威性和專業性。同時將試點領域事項目錄融入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進一步增強信息發布的可操作性。2020年,全區各部門通過政務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萬餘條。
2.政務新媒體整合清理。充分整合政務新媒體資源,形成以“看餘杭”客戶端為重點,餘杭發布公眾號,餘杭晨報、天天看餘杭微博為支撐的集約立體傳播矩陣。圍繞“戰疫情、促發展”、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全麵深化改革、民生實事等重大主題和中心工作,推出20餘個網絡專題,“餘杭發布”全年微信發布資訊3300餘條,總閱讀量7325萬,微博5000餘條。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和引導,按照做強主賬號的原則,對功能相近、用戶關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新媒體賬號予以清理,2020年有19家單位關停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程序賬號共計31個。由區網信辦組織專業力量,對重點政務發布賬號開展動態評估,今年共推出兩期政務發布影響力排行榜,促進各媒體間良性健康發展。
3.政務公開查閱專區規範運行。搭建區行政服務中心政務公開查閱專區,按照統一標識、統一功能、統一管理的建設要求,提供“便民化、智能化、一體化”的政務公開服務,集成政府信息查閱、信息公開申請、辦事事項谘詢、政府公報閱覽等多項體驗。打造政務服務事項二維碼牆,辦事群眾掃描二維碼,即可獲取辦事指南、辦理流程等信息,真正實現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資源共享,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裏”。
(五)監督保障
1.高度重視,配備專職力量。根據2020年議事協調機構清理結果,將原餘杭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和餘杭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合並為餘杭區政務和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任組長,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一名專職人員承擔日常工作。
2.擴充隊伍,落實主體責任。開設區政府政務公開業務交流釘釘群,群成員包括各單位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務新媒體三項業務科室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共計203人。通過傳達上級政府文件精神,部署年度重點工作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30餘個,進一步提高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主體責任意識。
3.依托平台,深化監督考核。依托第三方監測公司,搭建監測平台,實行“每日監測、每周通報、每月總結”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機製,通過政務釘釘群晾曬先進,通報後進,全年共檢查發現各類問題170餘項,各部門信息發布規範化水平和政務公開標準化水平均得到較大提升。對各部門政務公開推進情況進行檢查指導,有關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考核和年度綜合考評,2020年有一個單位因依申請公開工作不到位涉及考核扣分,無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範性文件 | 57 | 57 | 183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610 | 增174 | 207228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831 | 增212 | 473343(區市場監管局 辦理投訴舉報345557件)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697 | 增410 | 32313 | |
行政強製 | 133 | 減5 | 16182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8 | 減5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77 | 39007.0248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257 | 84 | / | / | / | / | 134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0 | / | / | / | / | / | 4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93 | 50 | / | / | / | / | 743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6 | / | / | / | / | / | 16 | ||
(三) 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2 | / | / | / | / | /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2 | / | / | / | / | / | 2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1 | / | / | / | / | / | 11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6 | / | / | / | / | / | 6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62 | / | / | / | / | / | 62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83 | / | / | / | / | / | 83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6 | / | / | / | / | / | 6 | ||
(四) 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39 | 31 | / | / | / | / | 37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4 | 1 | / | / | / | / | 5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5 | / | / | / | / | / | 5 | ||
(五) 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7 | / | / | / | / | / | 17 | |
2.重複申請 | 10 | 1 | / | / | / | / | 1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處理 | 15 | 1 | / | / | / | / | 16 | ||
(七)總計 | 1271 | 84 | / | / | / | / | 1355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6 | 0 | / | / | / | / | 26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5 | 4 | 20 | 6 | 45 | 8 | 0 | 9 | 5 | 22 | 2 | 0 | 5 | 5 | 12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五公開”流程缺位。部分單位“決策”“結果”信息公開多,“執行”“管理”“服務”信息公開少,例如重大行政決策僅公開意見征集和反饋信息,對進展情況、執行效果信息公開較少。
2.特色信息缺乏提煉。基層政務公開嚴格按照上級部署要求,在考核框架內應公開盡公開,但結合部門特色、行業特點體現差異性的信息公開很少,例如目前僅梳理了26個試點領域事項目錄,對其他民生領域未開展梳理總結。
3.政策解讀不夠親民。按照要求,各部門都能做到文字和圖片兩種形式的解讀,但過於專業化、籠統化的表述,不便於公眾理解,且因為解讀形式不夠豐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策傳播效果。
(二)下一步改進情況
1.加強政務公開平台建設。加強政府網站政務公開頻道、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內容建設和信息發布審核,嚴格把好政治關、政策關、文字關。推進政務新媒體有序健康發展,理順管理體製機製,做好開設備案、整合清理、內容保障、輿情處置等工作。統一政務公開專區建設標準,充分發揮行政服務中心查詢專區功能,有序開展創新示範點建設,發揮典型帶動作用。
2.加深政務公開內涵理解。通過常務會議學法和法治政府培訓,進一步提升部門負責人公開意識,增強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探索在全區範圍內培育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專業力量,組建政務公開監督員隊伍,進一步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解疑釋惑能力,釋放政務公開影響力。
3.加大政務公開檢查力度。嚴格按照網站普查和政務新媒體檢查標準,實行人工檢測和技術監測同步監管,形成“一周一檢查、一月一通報、一季一評估”的讀網檢查製度。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對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責任劃分和核查通報,開展每年不少於兩次的政務公開工作測評,大力推進“五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