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由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編製本報告。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本報告電子版可在蕭山區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鏈接為: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472338/index.html)。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聯係,辦公地址:蕭山區金城路685號,郵編:311200,聯係電話:0571-82898217。
一、總體情況
2020 年,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按照國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省市重點工作安排,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主線,以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以下稱基層“兩化”工作)為抓手,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著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以全麵加強用權公開、政策發布與解讀、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製度執行和平台建設為重點,不斷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深入推進主動公開,做到陽光透明。
1.政府信息發布基本情況。2020年,全區各行政機關通過蕭山區政府網站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9576條,同比增長41.67%。其中,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文件44件,部門鎮街文件864件,行政規範性文件79件,政策解讀信息179件,實現行政規範性文件100%有兩種以上形式解讀,集中公開全區76家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信息。
2.加強權力配置運行信息公開。一是全麵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權力和依法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責,更新並公開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中介清單和涉企收費清單。二是按規範標準及時調整公開工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係方式、負責人姓名等信息共26條。公開人事信息27條。二是加強權力運行過程信息公開。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機製,推進重要決策公開,廣泛聽取社會意見。2020年全年,通過網絡進行意見征集22件,且同步公開22個意見采納情況。
3.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圍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創建“疫情防控”專題,及時準確發布應急預案,公開疫情防控信息,加強公共衛生知識傳播,累計發布疫情防控信息193條,其中政策文件8條、政策舉措60條、防控知識29條、防控動態96條。圍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加大紓困政策公開力度,加強政策發布和解讀回應,創建“‘六穩’‘六保’”專題,督促財政、經信、發改等重點部門及時公開相關信息80條,推動解讀租金減免、金融服務、法律服務、穩崗就業等民生保障措施,積極回應熱點問題谘詢。圍繞“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立足基層群眾實際,通過線上線下及時全麵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流程、辦事機構、辦事方式、辦事條件等信息。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信息主動推送等工作方式,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掌握、事後結果及時獲知。
(二)繼續做好依申請公開,做到嚴謹規範。
區政府辦公室製定並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通知》,規範答複書基本要素,對依申請公開件的辦理進行了全流程規範。一是以《條例》為基礎,結合工作實際,整理規範答複模板30個,包含程序處理文書7個,答複書23個;二是製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件檔案目錄》,規範檔案原件管理;三是強調法律顧問參與的重要性,要求各單位配備法律顧問,疑難件審核過程加入法律顧問建議。2020年初,區政府辦公室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注入專業力量,與律所簽訂協議,由律所派常駐律師一名負責日常區政府依申請公開件辦理以及對部門辦件的指導工作,並保證日常辦件100%通過專業律師團隊審核,疑難件則進一步交由區司法局進行二次專業審查,最大程度降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答複被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風險,減少案件糾錯率。
2020年,我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62件,上一年結轉54件,與2019年相比案件量上升了19%。從申請主體看,自然人697件,占91.5%;法人17件,占2.23%。我區共完成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答複711件(包含上一年結轉54件),有105件結轉至2021年度辦理。其中,予以公開303件,占42.62%;部分公開7件,占0.98%;不予公開117件,占16.46%;無法提供的有227件,占31.93%;不予處理55件,占7.73%;其他處理2件,占0.28%。
(三)著力推進政府信息管理,做到底數清晰。
1.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先審後發”工作製度。結合蕭山實際,科學編製政務公開製度和流程體係,製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動態調整製度、公開協調製度、公開審查製度、公開發布製度、依申請公開製度、責任追究製度、社會評議製度、監督管理製度等8項製度和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輿情回應、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6項流程,通過政務公開製度體係建設和流程優化建設來保障和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2.強化行政規範性文件梳理。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執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兩年一清理”製度,規範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起草製定和備案審查工作,對2020年9月以前由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製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麵清理,繼續有效196件,擬修改21件,廢止23件,宣布失效12件。
(四)強化各類平台載體建設,打造公開矩陣。
1.推進政府網站優質規範發展。一是去除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獨立站點,將政務公開模塊並入政府門戶網站,並完成數據遷移。二是完成與省政府資源庫對接改造項目,根據《浙江省政府網站信息資源庫規範完善情況與工作推進要求》的基本要求,基於浙江省網站集約化平台,完成蕭山區政府門戶網站信息資源庫的對接改造。三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文件有關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平台技術規範要求,全麵完成了區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並同步做好鎮街、平台鏈接。四是對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模塊版麵、欄目進行了設計調整,共梳理出涉及部門的116個欄目,涉及鎮街的48個欄目,區政府辦公室34個欄目,使欄目功能設置清晰、規劃合理、層次分明,便於群眾查找,網站規範化建設明顯增強。五是聚焦重點領域,做好專題專欄,突出群眾關注的熱點,共建設政務公開、疫情防控、新媒體矩陣、重大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公開、突發公共事件、政府開放日、基層“兩化”、“六穩”“六保”等8個專題,集中展示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其中“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專題”集中發布了26個試點領域共2426條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信息。六是規範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曆年公開文件的文號,規範公開有文號的政策文件,並增加了規範性文件文本下載功能、政策文件檢索功能,極大地提升了政策文件瀏覽、查詢和獲取的便利性。
2.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加強全區政務新媒體的監督管理,76個備案賬號全部按要求更新。嚴格信息采集、審核、發布等程序,積極發布轉載國家、省、市重大活動、政策等信息,基本實現了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
3.拓寬政民互動渠道。提高各類政務熱線電話服務質量,落實專人辦理,深化督查工作,全年共受理網上信訪23816件,網絡問政7752件,按期反饋率、按期辦結率達100%。及時回應網民關切,走好網上群眾路線。
(五)進一步強化監督保障,夯實公開基礎。
1.落實主體責任。為確保工作落實,印發《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20年蕭山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蕭山區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重點工作任務、具體要求、責任單位,將任務分解到具體單位。
2.開展定期培訓。定期組織部門、鎮街、平台骨幹力量參加全區政務公開工作培訓,並建立釘釘工作群,強化相關工作人員間的溝通交流,針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2020年,先後組織召開5次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會,使各部門充分認識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實現“要我公開”向“我要公開”轉變、“結果公開”向“過程公開”轉變,切實提高政務公開實效。
3.監測社會評議。製定《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製度》,通過網上調查問卷及電話回訪等形式,收集評議信息,針對評議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確保發布信息內容的權威性、精準性、時效性,切實發揮評議監測製度的激勵鞭策作用。
4.落實考核製度。製定《蕭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法治蕭山考核和智慧電子政務考核體係。明確考評對象、考評內容、考評環節和考評結果運用等具體事項,保證考核結果客觀公正。聘請第三方定期開展測評,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2020年,區農業農村局、益農鎮政府因依申請公開件超期未答複,在法治蕭山考核中被區政府扣分。
5.強化監督管理。圍繞“查找問題、解決問題、補齊短板”的目標,仔細對照省市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區政府辦公室實行“每月檢測、每季通報”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機製,通過政務釘釘群晾曬先進、通報後進方式督促各單位及時更新欄目,確保完成年度重點工作任務。2020年,蕭山區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文件 | 77 | 77 | 28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944 | -135 | 306424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397 | +144 | 2464761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3722 | +1416 | 14683 |
行政強製 | 128 | +23 | 52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5 | +3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8 | 4.66億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743 | 17 | 0 | 0 | 0 | 2 | 76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4 | 0 | 0 | 0 | 0 | 0 | 54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84 | 17 | 0 | 0 | 0 | 2 | 303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5 | 0 | 0 | 0 | 0 | 0 | 5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09 | 0 | 0 | 0 | 0 | 0 | 209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52 | 0 | 0 | 0 | 0 | 0 | 52 | |
2.重複申請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總計 | 692 | 17 | 0 | 0 | 0 | 2 | 71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05 | 0 | 0 | 0 | 0 | 0 | 105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22 | 3 | 9 | 6 | 40 | 4 | 0 | 0 | 0 | 4 | 2 | 1 | 6 | 4 | 13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回顧過去一年,我區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對照省市的要求,對照人民群眾的期望,仍存在不少差距。一是人員配備不足,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內容逐年增加,工作強度不斷加大,目前的人員配備已無法滿足超負荷任務的設置,且因工作內容的不斷增加,對人員業務能力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二是重視程度不夠,少數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工作存在等靠思想,經常是在測評發現問題後再進行集中突擊整改,沒有在平時做到常態化公開。三是政民互動不足,當前我區已在政民互動工作上做了探索創新,著力實現從靜態公開向動態公開轉變。但動態公開如何實現百姓可親可感,依然有待探索。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將從以下幾方麵改進工作:
(一)加強隊伍建設。一是完善人員配備,要求全區各單位明確一名分管領導、一名科室負責人、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政務公開工作。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定期組織全區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政務公開工作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回應引導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二)完善製度建設。完善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模塊與政府係統政務新媒體專人負責、日常巡檢、信息發布審核、應急值守、網站內容保障、安全管理、保密協同等相關製度,推進一周一自查、一月一研判製度。要求第三方定期開展對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模塊和政務新媒體工作的日常檢測,深入開展自查整改工作,確保區級信息發布及時規範,同時加大對各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力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位。
(三)加強反饋機製建設。依托政務新媒體平台,探索數據賦能政務輿情回應,提高輿情回應的精準率,讓群眾及時看到有高度有溫度的回應。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