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編製桐廬縣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報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桐廬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欄目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桐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係(電話:0571-64221973,地址:桐廬縣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號,郵編:311501)。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桐廬縣政府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國辦、省、市政府辦公廳的堅強領導和業務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省、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嚴格落實“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工作要求,大力推進基層政務信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有效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努力打造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一)主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不斷加強
1.積極適應法定主動公開新常態。貫徹“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工作要求,全麵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文件的基礎上,參照省市辦公廳及周邊縣市的好經驗、好做法,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全年累計發布各類政府信息10461條,縣本級累計發布各類信息99條,部門鄉鎮(街道)發布信息10362條,規範性文件政策解讀84次,其中主要負責人解讀 18次。
2.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去年4月,市政府辦公廳專門下發《關於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通知》,桐廬縣積極響應,根據全縣各政府組成部門和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三定方案,對涉及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義務教育領域、衛生健康領域等26個試點領域全麵梳理主動公開事項,通過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會等形式編製形成桐廬縣縣鄉兩級標準目錄,目錄包括公開事項名稱、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載體、公開對象、公開方式和公開層級,各要素完備齊全。目錄通過市政府辦公廳備案審核並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基層政務公開兩化專欄”予以公示。
3.著力優化政務公開製度流程。根據《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要點》和《2020年杭州市政務公開要點》,結合我區實際,圍繞中心工作和群眾關注關切,印發《2020年桐廬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全麵梳理政務公開工作製度和流程,製定並公開《桐廬縣行政規範性文件政策解讀與公開工作流程》、《桐廬縣政務公開回應關切工作流程》、《桐廬縣政務公開公眾參與工作流程》等工作製度和工作流程,進一步優化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明確工作職責。
(二)依申請公開不斷規範
推進依申請公開規範化建設,去年12月15日開始啟用新依申請公開綜合業務係統,規範工作流程,進一步建立健全登記、審核、辦理、答複、歸檔等工作製度。全年均按法定要求依申請公開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今年以來,全縣收到信息公開申請48件,上年結轉1件,其中以縣政府辦公室為被申請人5件,以鄉鎮(街道)、部門為被申請人43件,截至目前,已辦結46件,尚未審結2件。全縣連續兩年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案件。
(三)平台建設水平不斷提高
1.規範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依托政府門戶網站,圍繞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的目標,優化升級政府門戶網站,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台上線運行,完善網站服務功能、欄目板塊,加快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製、政務信息係統整合共享工作,逐步形成統一的目錄編製、信息公開發布、依申請公開辦理和監督保障體係。同時初步完成各政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
2.加強政府公開服務專區建設。在積極推進網上信息公開平台建設的同時,積極探索線下政務公開專區建設。目前,已在縣行政服務中心、圖書館、檔案館等及部分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設立政務公開專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包含專區標識、自助查閱機、紙質政府信息取閱點、政務服務公眾號矩陣等要素,為群眾提供政府信息查閱、信息公開申請和辦事谘詢等便捷服務。
3.加強新媒體平台管理。借助,按照“撤銷一批、整合一批、發展一批”的目標,大力推進政務新媒體規範化管理工作,對全縣政務新媒體進行整合提升,目前現存的政務新媒體均已錄入全國政務新媒體報送係統並在省管理平台接受監管,有力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信息公開工作也得到進一步規範提升。
(四)監督保障機製不斷加強。
1.領導重視,形成合力。成立了以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周海靜為組長的桐廬縣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了“日常彙報+月例會”的工作模式,先後多次聽取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彙報並作出重要指示。組織全縣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會、交流會,明確各單位負責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和工作職責。縣數據資源管理局、縣司法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委網信辦等單位主動融入政務公開工作,建立全縣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政務公開工作聯係人的釘釘工作群,群裏部署的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凡事有交代,形式良好的工作氛圍。
2.製度引領,優化流程。對政府信息進行全生命周期的規
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的源頭認定機製,對已發布的信息定期評估、動態調整。製定出台《桐廬縣政府信息發布製度及流程圖發布情況》《桐廬縣規範性文件政策解讀製度及流程圖發布情況》《桐廬縣政務公開回應關切工作製度及流程圖發布情況》等機製,進一步規範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行政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100%依照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專家論證、集體討論等程序進行。縣政府將政務信息公開推進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及縣政府綜合考評,同時將具體工作流程以圖片形式在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方便公眾查詢,2020年桐廬縣政務公開工作未發生需追究責任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範性文件 | 42 | 42 | 102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902 | 減186 | 96557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108 | 增361 | 223637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461 | 增1688 | 325267 | |
行政強製 | 380 | 減240 | 1066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5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447 | 7638.57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2020年,縣政府辦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足,如主動公開意識不強、考核評議力度不夠強、業務能力不夠強等。2021年,縣政府辦將持續改進提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續做好政務信息重點工作、亮點工作。全麵落實國辦、省市政府辦公廳重要工作部署,進一步增強主動公開意識,嚴格落實“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工作要求,繼續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做優重點領域、社會公益事業領域、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深入解讀政策文件製定背景、起草經過、工作目標等內容,利用新聞發布會、吹風會、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開展解讀,使解讀更加通俗易懂、更加具有深度化。以基層政務公開“兩化”為切入口,積極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層政務創新工作,真正實現基層政務過程和結果全公開。
(二)是提升工作水平,紮實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全縣負責政務信息公開人員係統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特別是以國務院、省、市工作要點作為開展工作的指引,以“政府開放日”、“邀你來協商”等活動為載體,深化政民互動回應,切實提高公眾知曉率、參與度。加大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複規範化水平,按照“誰開設、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加大政務新媒體平台監管,為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作出更大的貢獻。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