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
時間:2021-02-22 15:57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瀏覽次數:

2020年,市公安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忠實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建設法治政府係列部署,聚焦市委提出的“打造法治建設示範城市”目標要求,創新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地生根。2020年度,市公安局綜合實績評估全省第一,執法質量考評全省第一,實施行政處罰571萬餘件、作出行政許可508萬餘件無一敗訴。“杭州健康碼”“非羈碼”等多項創新工作得到中央、省部領導批示肯定。主要工作情況如下:

一、強化組織推進。落實《杭州市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細則》,將“規範執法”提標工程列入市局六大工程整體推進,切實履行法治建設職責。一是黨委統籌推進。堅持“黨委會必學法律、月度會議必講法治、調研時必談執法”,市局全年組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26次,以黨委會、局長辦公會議形式聽取執法工作彙報12次,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建設工作。二是委員會過程推進。堅持“月月有重點、事事有抓手、招招有閉環”,實體化運作執法管理委員會,市局全年召開成員會議12次,整合全警種力量抓好法治建設工作。三是部門協力推進。堅持“責任到崗、任務到人、落實到位”,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局業務警種規範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與各警種、各分局、縣(市)局簽訂《執法責任書》,實施常態化執法質量考評7次,將法治政府建設“軟性任務”變為“剛性要求”。

二、強化依法決策。一是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修訂《杭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落實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最新要求,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查、集體決定、實施後評估等各項程序,提升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二是發揮法律顧問作用。聘請並發揮好12名市局法律顧問作用,邀請法律顧問參與民事合同8份、合作框架協議1份、處置合同糾紛3件,防範和處置行政機關合同法律風險;邀請法律顧問和檢法機關共商執法實踐難點,研究解決涉疫行政案件處罰、吸食“笑氣”亂象整治、交通違章視頻執法取證等公安執法疑難問題,賦能公安執法。三是注重社會公眾參與。加強公安執法政策和執法結果公開,積極運用新媒體及時、準確、有效地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建議,積極響應群眾訴求,構建良性互動的政民關係。局領導帶隊積極參加《民情熱線》、“公述民評麵對麵問政”等活動,開展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密切警民關係。

三、強化護航發展。一是全力優化營商環境。在全省首個落地應用省政務服務2.0平台,實現首批85個高頻事項線下“一窗通辦”和線上“一網通辦”。主動服務全市引才引智,全年為8.3萬名引進人才、138名海外高層次人才、148名外籍高層次人才辦理簽證、“綠卡”等服務。二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高效運行“大數據+網格化”精密智控機製,牽頭研發“杭州健康碼”,因勢應變推出嚴打涉疫違法犯罪“十個一律”,出台服務複工複產40條舉措,在“守城、找人、控麵”中築起堅固防線,累計投入參戰警力100萬人次,助力全市以“兩手硬”奪取“兩戰贏”。公安監管場所實現“零輸入、零感染、零減員”。三是全力淨化治安環境。全麵推進全域智慧安防建設,建成智安小區1836個、智安單位823家,1002個小區實現“零發案”。全麵升級平安建設格局,打造“百萬義警”平安共同體品牌,組建義警隊伍3179支、招募義警隊員94萬餘人。15個分縣局信訪室整編入駐矛調中心,探索派出所與鎮街綜治中心“雙腦”聯勤運作,有力構建協同高效的基層治理閉環。圓滿完成“七五”普法任務,細致開展普法宣傳,強化“警源治理”,“民轉刑”案件實現斷崖式下降。全市治安防控實效顯著提升,本年度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1.19%、13.91%,交通死亡人數同比減少170人。

五、強化主體能力。

2020年,全市公安機關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進程上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對標“走在全國重要城市前列”的目標要求,還存在一些問題和短板,還需不斷深化。如部分民警執法能力素質還不能適應鏡頭下執法、監控下審訊、法庭上作證的執法“新常態”;少數民警執法理念不端正,執法方式因循守舊,執法不嚴格不規範不文明問題還一定程度存在。下步,我們將聚焦法治公安建設總目標,以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為出發點,以強化打擊主業為落腳點,以持續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為著力點,抓住執法司法監督管理機製改革有利契機,全麵提升全市公安執法司法規範化水平,為構建現代警務模式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具體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發揮管理委員會“總牽引”。進一步健全執法管理委員會議事、例會、聯動、約談等工作機製,充分發揮領導、指導、督導作用,做大監督、做優保障、做強服務,讓執法管理委員會成為組織集結公安優勢力量的平台,努力當好省廳執法監督管理機製改革創新項目的“試驗田”。

二是握緊智慧法製“主抓手”。打造智慧法製平台,將科技與管理深度融合、深度應用,把數字優勢轉化為監督效能,形成去向明晰的信息流、業務流、責任流,全流程、全要素監管,打造可讓人放心的執法管理閉環。

三是用好兩級中心“主陣地”。以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為平台,加強對辦案活動的全生命周期監管,真正發揮執法辦案“大本營”和全要素管理“牽引器”的作用;著眼實戰需要,提供鑒定、看管、送押、就醫等服務保障,提升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

四是提升執法主體“生產力”。聚焦關鍵少數,抓好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負責人出庭應訴旁聽觀摩及中層領導辦案負麵清單等工作;聚焦實戰練兵,把握前亞運時期的現實需求,深化“教科書式執法”創新實踐活動;聚焦“第二警隊”,研究落實輔警參與輔助執法有效措施,加強輔警實戰化培訓,提升輔警職業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