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
時間:2021-02-25 15:04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瀏覽次數:

2020年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保障“十四五”順利起航的奠基之年。西湖風景名勝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相關部門的幫助指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行政合法合理、程序規範正當、審批高效便民、辦事誠實守信、權責統一明確的要求,認真部署、狠抓落實,全麵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落實法治政府建設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區黨委書記、主任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自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對景區法治建設重要工作堅持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凡重大事項,在充分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通過集體研究討論決定,力求決策科學正確。強化統籌謀劃,認真貫徹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綱要,把法治建設納入了我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結合名勝區實際情況擬訂出台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要點。強化責任落實,針對當前我區基本完成機構改革、理順內部職能分工的實際,研究、擬訂我區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責任書,明確各部門、有關單位的工作要求、標準。強化督查考核,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範圍,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2020年,西溪濕地體製調整,“兩西”一體化保護管理正式拉開了序幕,為此,專題就西溪濕地立法開展前期研究,對當前國家、省、市有關濕地保護的專門法規規章進行比較借鑒。在全麵梳理《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條例》貫徹執行情況,深入開展立法需求調研,廣泛征求相關管理單位、企業以及市、區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草擬了《西溪條例》修訂草案及立項說明,於2020年8月底報送市人大、政府有關部門。11月就該立法建議項目向市人大作了專題彙報,爭取《西溪條例》修訂提請列入我市2021年立法計劃正式項目。圓滿完成市人大常委會對《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保護管理條例》執法檢查和《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條例》專題調研迎檢工作,整理彙總意見建議並部署落實整改。此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新要求,製訂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明確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製定流程,規範區及所屬行政單位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製定;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在基本完成西溪濕地體製調整後,及時擬訂名勝區(西溪濕地公園)重大行政決策製度規定,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和政府決定的行政決策機製。

(三)充分發揮法律參謀作用。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製,充分發揮公職律師的法律專業優勢,圍繞我區中心工作、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題研究,提出相關建議對策供區領導決策參考。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梳理有關疫情防控執法保障法律依據,對受疫情影響的景區餐飲、住宿業相關法律問題、糾紛進行了分析研判,提出應對措施建議,先後製訂了《關於依法全力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實施意見》,組織編輯了《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問答》、《致居民、遊客倡議書》、《企業複工勞動關係處理法律指南》等。此外,創新理念、改變模式,善借外腦、聚集專業,依托國內知名律所組建區法律顧問服務團隊,為區機關及所屬單位提供一體化、標準化、模式化法律服務,一改我區原有分散法律服務模式。

二、強基礎嚴把關,著力加強行政執法規範

(一)及時準確全麵,推進行政執法公示製。在浙江政務服務網和名勝區門戶網站公布相關執法信息。同時,在名勝區門戶網站設置“我想辦”和行政處罰結果信息網上公開專欄,公示最多跑一次、權力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提供行政處罰結果信息查詢服務,行政處罰決定網上公開率達到100%。

(二)加強法製審核,嚴把行政案件質量關。對一般程序行政處罰案件,在承辦單位經調查取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後,由法製部門從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程序等方麵進行全麵審查,切實把好案件法製審查關,實現了行政處罰準確率100%,無一錯案發生。對社會關注度高、情況比較複雜的案件,堅持實行集體討論研究後作出決定。

(三)組織案卷評查,促進行政執法“雙提升”。通過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實施情況檢查工作,嚴格對照標準查找不足,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研究、專題分析,積極落實整改,以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案卷質量和行政執法水平。

三、注重“訴源治理”,有效推進爭議預防化解

(一)靠前服務。嚴把經濟合同審查關,由法製機構對名勝區所屬單位簽訂的商業網點經營權轉讓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一一進行認真細致地審查修改,以盡量減少事後合同紛爭的發生,切實為名勝區招商工作和經濟發展提供法製保障。積極發揮法製機構和法律顧問的作用,積極參與到政府信息公開、房屋收購、拆遷拆違、村莊整治、信訪維穩等矛盾糾紛易發高發專項工作,提前介入以防患於未然,極力減少糾紛隱患發生,同時有效助推相關專項工作開展。

(二)妥處糾紛。積極做好行政複議答複、訴訟應訴工作,加強與法院、法製部門溝通協調,推動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製度,在妥善化解各類行政爭議和矛盾的同時,確保我區在我市複議訴訟“兩高一低”專項整治中走在全市前列,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達到100%。

四、開展普法教育,全麵營造法治景區氛圍

根據“七五”普法規劃,重點圍繞《民法典》出台,做好法治宣傳。通過組織參加公務員網上學法考試、法治培訓講座動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係列學習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大力弘揚法治理念,全力營造法治氛圍。重視領導幹部法治理論學習,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積極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法律業務知識培訓,努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

過去的一年,我區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麵做了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與兄弟單位的工作成績相比,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法治意識還不到位。部分領導幹部對習近平總書記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全麵依法治國理念的掌握還不夠,法治觀念、法治思維、依法執政、依法行政還沒有真正做到入腦入心,自覺主動運用法律意識和法治思維仍有差距,對於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還不夠深刻,貫徹落實離上級要求仍有差距,或多或少存在法治建設和業務工作相脫離的“兩張皮”現象。

(二)法治能力有待提高。當前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對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和考驗。目前法治培訓教育的個性化、精準度和實用性有待提高,學習的常態化和深度還不夠,存在對個別法規政策掌握不準、執行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

(三)法治專業人才短缺。名勝區雖然重視對現有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執法人員法治素養和執法規範化水平,但由於人員編製不足、法律專業人才相對短缺、隊伍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與推進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2021年,我區將以更新的工作思路、更實的工作作風,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更好地引領和保障西湖風景名勝區的健康發展。

(一)加強地方立法,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組織起草《杭州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在列入我市2021年立法計劃正式項目後爭取新《條例》早日順利出台,為西溪濕地一體化保護提供法治保障。

(二)堅持依法行政,著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全麵落實,以綜合執法改革為突破口,理順行政執法法製審核機製,完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目錄清單;探索行政執法過程音像全記錄機製,確保執法過程留痕可溯有效、法製審核依法規範明確。

(三)優化法律服務,持續深化基層依法治理。健全行政機關合同管理製度,規範重大經濟合同訂立、審核、報備、爭議處理等各環節,確保合同全麵履行,有效避免法律和經濟風險、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依托區法律顧問團集群服務優勢,加強街道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法律指導等服務,打通基層依法治理“最後一公裏”。

(四)加快法庭建設,多元化解各類矛盾爭議。積極推進西湖景區旅遊法庭、區級和旅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建設,規範陪審員的選任。通過信息化、網絡化、移動在線等方式遠程受理、審理案件,就近、就快解決旅遊糾紛;充分發揮三級矛調中心作用,依托人民調解基礎性力量,加快推進完善訴前調解機製,並出台《人民調解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多元化妥善解決名勝區各類旅遊糾紛和信訪疑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