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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收到代表議案5件、代表建議37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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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月5日從市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秘書處獲悉,到大會主席團決定的代表提出議案截止時間,會議秘書處共收到代表10人及以上聯名提出的議事原案5件。其中,要求新製定法規的2件,要求修改法規的2件,要求市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的1件,內容涉及住房租賃管理、鄉村建設、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質量促進工作等。 會議秘書處議案組負責人說,從代表提交的大會議案情況看,本次大會代表提出的議案更加注重內容的高質量,更加注重體現法治杭州的理念,內容針對性強。認真處理好這些代表議案,對於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奮力展現“重要窗口”頭雁風采具有重要意義。市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主席團第六次會議通過了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正式的5件議案按照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的職責,分別交由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作出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後,依法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印發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此外,本次會議收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371件,其中,工業、交通類70件;財政、農業、旅貿類52件;城建、城管類86件;經濟、科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宗教類120件;法律、黨群及其他類43件。 一、提交市人大法製委員會審議的2件 1、金佩英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於要求修訂〈杭州市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管理條例〉的議案》(第1號) 2、俞紅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將〈杭州市限製養犬規定〉改為〈杭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議案》(第3號) 二、提交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的1件 1、範建軍等13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出台〈關於加強質量促進工作的決定〉的議案》(第4號) 三、提交市人大城鄉建設環保委員會審議的2件 1、楊一青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於盡快製定〈杭州市住房租賃管理條例〉的議案》(第2號) 2、潘曙龍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於製定〈杭州市鄉村建設條例〉的議案》(第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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