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切實履行法定職責,紮實推進醫療保障法治工作。現將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體係建設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製度政策。製定出台《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社會義務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杭州市醫療保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製度》等多個製度和規定,進一步完善製度體係,確保相關工作開展有章可循。二是推進醫保市級統籌、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製度體係,增強製度公平性。對《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進行修訂,統一全市醫療保障製度體係和政策標準,完善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生育保險待遇;出台《杭州市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積極推進我市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工作,進一步化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風險。三是認真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製定和管理要求。全年新出台的3個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部履行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和備案程序;按要求清理上報我局製定以及代市政府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文件43件,沒有與《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的情況。四是建立我局法治杭州建設信息宣傳工作機製。全年共計上報法治信息14篇。
(二)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續推進公民個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和機關內部“一件事”改革,1月上線運行“基本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3+N’報銷一件事”;全麵推廣醫保電子病曆,4月1日起全市所有定點醫藥機構實現電子病曆數據的歸集及查詢,提升群眾就診便捷度。二是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不斷拓展辦事事項的網上申請及辦理途徑,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和“浙裏辦”APP實現涉及醫保業務15事項的100%網上、掌上辦理;參與“親清在線”、政務服務2.0等平台建設,77.8萬件醫保業務在“親清在線”辦理;拓寬“公民個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範圍,進一步配合推動“公務員生命周期一件事”“事業單位一件事”的上線運營。三是貫徹落實改善營商環境。製定我市階段性減征醫保費方案並指導區、縣(市)開展相關工作,為37.21萬戶申報社保費的單位累計減征職工醫保費62.72億元;積極參與國家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按要求組織人員赴滬或留杭支持國家營商環境評價工作;落實公平競爭審查製度,配合做好省、市公平競爭審查相關工作。四是依法推進疫情防控。根據省醫保部門要求及時更新維護新冠病毒涉及的藥品和醫療項目編碼;第一時間將國家診療方案相關治療、藥品費用以及用於疫情防控的宣肺合劑等16個中藥自製製劑納入我市醫保支付範圍;及時明確確診病人和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個人零負擔,並適時延長醫療費報銷時限;為防止外出次生和交叉感染風險,聯合市衛健委及時出台《杭州市家庭醫生互聯網診療服務試點工作方案》,啟動杭州市家庭醫生互聯網診療服務試點工作,在全國率先實現互聯網診療醫保在線結算。五是做好跨省及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提前實現我市參保人員省內異地就醫規定病種門診費用實時刷卡結算;在實現上海、江蘇門診費用直接結算的基礎上,2020年8月底完成與安徽省門診費用直接結算的聯調測試工作,實現長三角地區的異地就醫門診費用直接結算。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製定並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清單,1件涉及社會穩定和專業性強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履行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等程序。二是落實合法性審核工作機製。對5個行政規範性文件、21份行政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核。三是發揮法律顧問在醫療保障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按照《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外聘政府法律顧問製度》規定,明確法律顧問所承擔的工作職責和服務範圍,發揮好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案件研究、行政合同、應訴應議等涉法事務中的積極作用。
(四)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製定出台《杭州市醫療保障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辦法》,明確醫保行政處罰的具體裁量標準;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作出的3件行政處罰決定均已在國家“互聯網+監管”係統工作門戶網站及杭州市政府門戶網站上予以公示並按規定上報浙江省醫療保障局。二是嚴格基金監管執法。組織定點醫療機構開展兩輪自查自糾工作,實現了全市定點醫療機構自查自糾工作的全覆蓋,主動查清46.8萬人次;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合執法機製及司法銜接機製,會同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出台《杭州市醫療保障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試行)》,進一步打通醫保案件從行政執法到刑事司法的各個環節;積極探索基金監管創新,我市試點工作中期評估成績位列全國第三,被評為“優秀”;大力推進“互聯網+監管”建設,建立大數據預警平台,利用AI技術構建違規行為分析模型,實現對“團夥作案”和“頻繁就醫”兩大類高風險人群就醫購藥行為的全方位監控;網上排查可疑人員297849人次,約談660人次,改變結算方式35人次;現場稽查兩定機構4510家次,通報批評107家次,暫停服務協議173家次,解除服務協議96家次,處理醫保醫師26人次,追回醫保基金2829.74萬元,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16起。三是強化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管理。對執法人員開展政策解讀、以案釋法等崗位培訓;組織8個檢查小組對16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飛行檢查,通過以查帶訓,提高各區、縣(市)的案件查辦能力;組織局機關和下屬執法單位報名積極參加2020年度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共計30人,局機關行政執法證件持證率達94%。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一是落實行政調解工作。製定出台《杭州市醫療保障局行政調解工作機製》,加強行政調解工作與人民法院、信訪等部門的協調、配合與聯動。二是落實行政複議職責。嚴格按照市政府關於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複議權工作要求,規範行政複議權告知行為,答複行政複議案件1件,經調解後申請人主動撤回並結案。三是落實行政訴訟應訴職責。全年新增行政訴訟案件6件(含再審案件),已結案6件,其中調解後申請人主動撤回1件,敗訴率為0;主要領導出庭應訴率達100%。
(六)全麵落實“七五”普法責任
一是明確普法責任。製發《2020年醫療保障局普法教育責任清單分解表》,抓好普法任務的分解落實工作;二是加強培訓宣傳。舉辦法製宣傳活動6場,組織憲法宣傳、醫保政策宣傳進車站、進社區、進農村,提升群眾對醫保政策及醫保違規違法行為的知曉率;開展憲法、民法典、黨內法規、信訪條件等法律法規學習培訓;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工作,微信公眾號發布推文5篇,營造了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三是加強醫保專項法製宣教。深入開展“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期間共計發放宣傳海報、宣傳折頁等資料6萬餘份,線下媒體、期刊、微信公眾號、微博公眾號發布信息197篇,曝光典型案例82個,雲培訓視頻觀看人次超過25000人,微信朋友圈轉發、閱讀量超過25萬人次,收到定點醫藥機構關於宣傳活動的反饋郵件1300餘封,起到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二、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切實強化黨組在法治建設中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局主要負責人帶頭抓好推進醫保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各分管領導根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醫保法治建設工作。2020年局黨組會議研究法治建設工作4次,聽取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彙報5次,及時研究解決醫療保障係統法治建設工作的重大問題,帶頭為完善“法治醫保”體係建設作出積極努力。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共計6次。
(二)健全完善黨組議事規則。製定出台《中共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黨組工作規則》《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辦公會議製度》《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局務會議製度》《中共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擴大)會議製度》(試行)等黨組及領導班子重大事項議事決策機製,防範決策風險,強化集體領導意識。同時,完善幹部管理,做好幹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的督促檢查。
(三)重視對法治建設工作的部署落實。印發《2020年全市醫療保障係統法治政府建設暨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要點》,對推進全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出整體部署,提出具體要求。推動法治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將法治政府建設要求貫穿到業務工作全過程。
三、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執法能力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市醫療保障稽查支隊已正式掛牌成立,醫保行政執法工作機製尚未完全理順;行政執法人員的辦案水平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行政執法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跨部門聯合執法機製需進一步細化明確,案件移送司法銜接工作需要進一步落細落實;數字賦能在醫保基金監管中的作用發揮仍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機製有待進一步完善。“三醫”領域矛盾糾紛較為複雜,依法分類處理的工作機製有待進一步完善。
四、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工作
我局將按照國家和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積極構建完善“法治醫保”體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嚴格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提升“關鍵少數”的帶頭引領和示範作用。研究製定2021年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不斷推動法治建設在醫保領域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二)加強學習實踐,提高行政執法隊伍人員素質。持續開展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活動和幹部職工依法行政專題培訓,進一步推動幹部學法的製度化、常態化;進一步加強與上級部門和司法部門溝通聯係,強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進一步借勢借力,發揮好法律顧問在我局法律事務中的作用,提高行政效率。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不斷創新“互聯網+”醫保監管手段,充分發揮醫保智慧平台作用,將大數據分析預警、實名製就醫購藥與雲監控、刷臉就醫購藥醫保結算等功能運用到行政執法監管工作中;拓寬執法信息公開渠道,確保政務信息及時、規範公開。
(四)加強普法宣傳,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實效。堅持把全民普法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長期性基礎性工作,進一步完善“誰執法誰普法”相關工作機製,創新宣傳教育形式和內容,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新媒介做好法治宣傳工作,主動邀請新聞媒體參與明查暗訪、飛行檢查等活動,營造良好的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