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區人民政府
時間:2021-03-22 16:18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瀏覽次數:

2020年,拱墅區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定的目標任務,緊緊圍繞中心工作,積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著力推進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現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抓統籌謀劃,周密部署法治政府建設

印發《拱墅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修訂完善2020年度街道、部門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細則。落實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工作,將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體係,與法治拱墅建設考核評價統一部署、同步實施。

(二)抓關鍵領域,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

1.統籌推進依法防疫。堅持“兩手硬、兩戰贏”,積極做好疫情防控的法治保障。審核報備全區疫情防控政策文件,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專項行動,為企業評估、預警法律風險100餘條,提供法律意見書或解決問題、困難600餘次。推出《全“律”以“複”》訪談直播節目,受眾60餘萬人,兩度登上“學習強國”平台。

2.縱深推進“最多跑一次”工作。推進智慧政務大廳3.0建設工作,啟用“一次刷臉、全域通辦、永久有效”的智慧政務服務模式,實現全區政務大廳取號數據共享共通;推進“一件事”聯辦事項,率先在全市範圍內試點推廣“購車一件事服務”,實現“2分鍾完成繳稅、20分鍾驗車上牌”;在全省率先實施創新型產業用地“交地即發證”。

3.著力打造優質法治化營商環境。做優服務環境,實施部門聯合踏勘,簡化審批流程,實現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再提速”。出台疫情期間“複工十條”、“規上五條”意見等各類政策,推動政策兌現流程再造,用好“親清在線”平台,上線大樹小巨人獎勵等政策,惠及企業2.58萬家。組織全區開展“無證明化”改革事項清理,通過直接取消、告知承諾等方式取消證明事項1075項。

(三)抓機製建設,有效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1.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機製。出台《拱墅區重大行政決策能力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0年)》,認真履行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決策環節。專題研究並公布2020年度我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對實施滿一年的重大行政決策委托第三方評估。

2.強化行政規範性文件監管。製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工作的意見》,全年共審核各類文件70餘件,對已出台的10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並及時報備,備案率達100%。對區人力社保局等報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予以備案審查。開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不相符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廢止修改與上位法相衝突的文件。

3.加強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重視和防範行政機關合同法律風險,全區各單位共簽訂行政機關合同2151份,各單位法製機構和政府法律顧問積極參與行政機關合同審查,提出合法性審查意見2700餘條。目前全區共聘請法律顧問56人次,形成法律顧問參與政府決策新常態。

(四)抓監督製約,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1.動態管理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開展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證件的全麵清理,對全區行政執法證件和執法主體(含派出機構)進行信息補錄和主體關聯。全年共審核執法證290本,開展第二批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工作並對外公布。

2.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製發《杭州市拱墅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等行政執法“三項製度”文件,並全麵推行。配備行政執法記錄儀,對行政執法整個過程進行記錄。按要求在區政府網站開設“行政執法公開”專欄,動態公示行政執法信息。規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製作流程,明確將法製審核作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前置條件。有效發揮區司法局監督職責,對區人力社保局等五家單位進行“三項製度”檢查,並將“三項製度”落實情況納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

3.落實行政執法監督機製。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對執法單位抽取一定數量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案卷進行集中評查。組織9位評查人員對各行政執法單位網上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開展為期14天的抽查,檢查行政處罰決定書245份。按照“證照分離”改革要求,對區市場監管局、區衛健局開展專項檢查,推動我區“證照分離”工作。完成全區“互聯網+監管”國庫、省庫監管事項認領、編製實施清單及實施清單要素完備度三項工作。在監督活動中,借力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15人次、借力相關單位法製人員40人次。

4.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積極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政府信息動態調整等機製,完成23個試點領域標準目錄編製工作。全年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專欄已公開各類信息1782條。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146件,其中已辦結141件。在全省第二期政務公開指數報告中排名全省第14位,全市第2位。

(五)抓源頭治理,妥善預防化解行政爭議

1.行政複議應訴穩步推進。2020年,全區收到行政複議案件102件,審結包括結轉案件91件,其中維持56件,駁回複議申請2件,經調解後結案23件,撤銷、確認違法或責令履職6件,不予受理4件,糾錯率為6.6%。全區行政機關新收行政應訴案件101件,共審結全區案件106件,行政機關敗訴10件,敗訴率為9.4%;全區應出庭審結案件82件,出庭78件,正職負責人出庭8件,出庭率為95.1%。區政府領導出庭47件並出聲,取得良好的庭審效果。

2.行政調解成效明顯。深化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協調配合、信息溝通和效力銜接機製。2020年拱墅區各級行政調解組織共受理行政調解案件17164件,調解成功16018件,調解成功率93.32%,總涉案金額達2332.95萬元。

(六)抓理念引領,紮實築牢法治基層基礎

1.全方位開展學法用法工作。組織為期5天的法治政府建設培訓班,組織20餘名非人大任命區管領導幹部參加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組織完成全區70家單位2000餘名公務員和30餘名市管幹部的公務員網上學法用法考試,完成率和通過率均為100%。

2.多領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 通過建立全區普法責任清單製度、組織普法責任製培訓交流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開設宣傳專欄等方式,建立信息反饋和交流平台,推動普法責任落實。在“拱墅司法”微信公眾號設“誰執法誰普法”專欄,發布全區普法責任單位相關普法信息100餘篇。

3.深層次抓好法治政府基層基礎建設。積極推進我區6個法治政府“最佳實踐”示範點建設,培育“最佳實踐”先進典型。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打造“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模式,努力構建覆蓋全區的法律援助網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力量有待進一步配強,人員配備還不能完全與其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二是依法決策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編製的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科學性不夠;三是“兩高一低”指標有待進一步遏製,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依然存在。

三、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情況

1.嚴格落實區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學法製度。我區高度重視“學法用法”工作。區政府常務會議多次安排集體學法活動,專門開展以《政府招商引資等行政協議的法治化管理》等為主題的常務會議會前學法活動。

2.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堅持將法治思維和法治理念貫穿於政府工作全過程,多次專題聽取有關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彙報,組織召開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會暨府院聯席會議。全區各行政執法單位主要負責人紛紛帶頭出庭應訴。

四、2021年主要工作

1.以健全決策機製為重點,全麵開展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工作,落實法定程序要求,進一步提高科學決策水平。

2.以法治監督為保障,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以及監察、司法、審計、群眾、輿論監督,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3.以訴源治理為抓手,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加強複議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進一步加大爭議化解力度。

4.以示範創建為引領,將法治浙江示範區150項創建指標作為今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南和準則,進一步強化第一責任人職責。

5.以“八五”普法為新起點,完善“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探索打造拱墅特色“雲普法”品牌,進一步增強普法宣傳實效。

6.以教育培訓為常態,落實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製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培訓,進一步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