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統計局
時間:2021-03-22 11:13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瀏覽次數: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根據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市委《2020年法治杭州建設工作要點》(市委辦發〔2020〕6號)要求,我局進一步加強對統計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通過強化執法、深化普法、健全製度等方式,推動統計法治向縱深發展,取得了顯著地工作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健全製度體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局高度重視統計法治建設(依法行政),以局班子會議為載體,對有關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統計執法處理意見、依法行政管理製度等進行專題研究。充分發揮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職能,主要領導對涉及重大行政決策、依法行政製度修訂及行政執法案件審理都能做到“親自到場、親自過問、親自審定”;由局負責法治工作的處室牽頭,通過召開數據質量協調會、組織旁聽行政訴訟案件等方式,切實提高局機關各處室、中心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明確工作目標。

今年,我局充分克服因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根據省司法廳“正法直度”專項行動的要求,結合全市統計工作實際,第一時間下發了年度統計法治建設(依法行政)要點,明確了具體工作目標。緊緊圍繞法治杭州建設這個圓心,部署開展以深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健全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及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為主線的重點任務。在此基礎上,以“上下協同,層層推進”為原則,要求各區、縣(市)統計部門根據市局的部署,紮實開展好、完成好相關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製度體係。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局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實際,重新製定局“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製度”,其中,進一步嚴格規範文件在起草過程中征求行政相對人意見、履行合法性審查規定及公開公示信息等程序,進一步增強了局行政規範性文件在依法治統方麵的法律效力;針對局新增公職律師的需要,按照我市有關政府公職律師管理意見的要求,製定出台局“公職律師管理製度”,從主體資格、申報程序、履職要求、權利保障等方麵進行了規範,切實提高局公職律師的管理水平。

二、強化執法,深化普法,推進誠信建設

(一)強化統計執法。

今年,我局根據國家、省有關部署,以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為主線,專門下發了《關於印發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全麵整改自查自糾實施方案的通知》(杭統〔2020〕41號),開展為期二個月的專項自查、檢查,對發現存在統計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嚴肅查處。同時,我局嚴格按照“雙隨機”“互聯網監管”工作要求,多次組織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與市財政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執法的實效性,切實減輕了行政相對人的負擔。據統計,2020年,我局共執法檢查企事業單位178家,對其中發現存在統計違法行為的38家單位進行了處罰,罰款金額總計19.43萬元,相關處罰均得到相對人自行履行,未發生行政爭議。

(二)深化統計普法。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年,我局以“早謀劃、早準備、早落實”為原則,於6月份發文部署了全市統計係統“七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在此基礎上,通過平時掌握情況、專項台賬檢查等方式,對各區、縣(市)2016年以來的統計普法宣傳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在全市通報表彰了統計“七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以國家憲法日和統計法頒布紀念日為節點,專門組織二期統計法治知識競答;廣泛深入地開展統計普法“六進”活動;組織係統內做好“我為‘八五︐普法獻一策”,全麵營造濃鬱的統計法治氛圍。

(三)推進統計誠信單位建設。

根據全市信用建設有關要求,我局繼續緊緊圍繞統計誠信單位建設這個工作圓心,紮實推進統計領域相關工作。年初,專門對統計誠信單位建設進行了部署,明確了工作重點、評選內容和時間節點,在此基礎上,采取分級評查、層層推薦的方式,確定了市級2019年度統計誠信單位名單,在履行公示報備等法定程序後,正式確定了68家企事業單位為2019年度全市統計誠信單位。同時,我局嚴格落實行政處罰監管係統的規定,對被除以一般程序行政處罰的單位,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傳至監管平台,納入企業征信不良記錄,進一步營造了“不敢造假”的良好氛圍。

三、正法直度,夯實基礎,發揮職能優勢

(一)落實正法直度。

1、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關於開展全麵推行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製落實情況自查的要求,我局緊緊圍繞統計法治建設(依法行政)中心工作,重點就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全過程記錄製度、法製審核製度、信息化建設情況、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等方麵進行自查;根據省市有關行政執法“互聯網+監管”平台的應用要求,做到統計行政執法平台納入“全覆蓋”,杜絕可能存在的行政權力“體外運行、體外循環”現象。

2、按照全市進一步推進“無證明化”改革工作的部署,針對實際工作中我局存在的2類輔助性證明事項,由局法治、名錄庫管理處室牽頭,在與市經信、公安部門深入溝通對接、座談研究後,對相關證明材料分別采用市“親清在線”平台進行數據共享,以及通過承諾製辦理後續加強監管的方式予以取消,全麵實現“數據多流轉、企業少跑路”的“無證明化”改革目標。

3、以《民法典》《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為契機,根據全市關於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對現行有效以局名義製發和代擬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開展全麵清理。主要就有關文件的時間效力、規製內容、法律依據、實施效果等進行評價,在此基礎上,撰寫了清理工作專題報告並及時將清理結果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反饋。

4、根據杭依辦〔2020〕4號文件要求,結合全市統計工作實際,將我局具體承辦的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嚴格按照決策程序,切實履行好有關公開征求意見、部門間征求意見、決策公示、合法性審查等多個程序,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工作依法依規開展。在此基礎上,於6月下旬以杭州統計信息網為載體,向社會公開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同時,通過委托專業調查機構開展評價調查的方式,對我局上年度統計誠信單位評定事項開展專題評估,確保第一時間掌握既往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效果。

5、按照省市關於開展行政執法案卷專項檢查的部署,組織全市統計係統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為進一步提高評查的公正性和實效性,今年,我局特別邀請市依治辦有關專家及統計執法監督員一同參與有關評查工作。針對評查發現的問題,都在第一時間分別向有關區縣統計局進行了“個性化”反饋。同時,對在評查中問題較多、性質較為嚴重的,專門向有關地方統計局出具了《統計執法監督通知書》,要求限期進行整改。

(二)夯實基層基礎。

今年,我局在繼續做好政府購買社區統計調查服務、村級統計規範化建設的基礎上,立足新時代全市統計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通過深入調研走訪、組織召開座談會議等方式,全麵厘清、摸清了我市鄉鎮(街道)、村(社區)及統計調查對象的“底數”,以提升統計源頭數據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明確了統計部門、鄉鎮(街道)及企事業單位統計人員在統計基層網格中的職責作用。9月下旬,在蕭山區臨浦鎮召開了全市統計基層“網格化”建設現場會,為實現統計法治建設、推進依法治統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基層保障。

(三)發揮統計職能優勢。

我局根據全市法治建設的工作需要,積極發揮統計職能職責優勢,圍繞“法治浙江”社會滿意度評價的重點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有關執法、司法、普法及營商環境等領域的專題調查,並撰寫專題分析報告,供市委市政府領導參考,獲得了市領導的肯定與批示;組織開展市級各部門法治建設(依法行政)滿意度測評,圍繞文件效果、辦事效率、廉政廉潔等10方麵進行評價,“用數字說話”,對有關部門存在的問題與不足進行細致分析,為切實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平提供助力。

2020年,我局統計法治建設(依法行政)雖然取得了顯著地工作成效,但與法治浙江、法治杭州先進單位的標準相比,還存在普法手段有待創新、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及製度體係有待進一步完善等問題。2021年,我局將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引,以“八五”普法開局為契機,切實抓好統計執法、不斷深化統計普法、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國家統計督察工作,為法治杭州建設貢獻統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