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通知》(廳字〔2019〕28號)規定,現將杭州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2020年是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的最後一年、關鍵一年,也是總結之年。一年來,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為決勝“法治人社”體係構建,繼續緊緊圍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82號)和人力社保係統重大改革任務,認真落實省廳和市政府關於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積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縱深推進各項任務,為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強化行政指導,疫情防控期間執法穩妥推進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市人力社保執法工作任務尤為艱巨。為了做好特殊時期的人力社保執法業務,根據上級部門的部署安排,采取全麵宣傳和柔性執法相結合向推進的執法模式。通過短信、官網、微信公眾號、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通告等多種形式宣傳告知疫情期間勞動關係處理、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等特殊政策,引導用人單位依法依規處理勞動關係,告知廣大市民疫情期間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方式。推行網上收件網上辦理、不見麵辦事、疫情響應期間不計時效不影響社會保險待遇發放等辦事舉措,為市民提供人性化的人力社保辦事服務。全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工作指引》,加強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執法工作的指導,組織編輯涉疫執法案例,安排執法人員學習涉疫案例彙編,同時將開展行政執法、日常法律服務與法治宣傳相結合,在依法有效懲治重大違法行為的同時,強化行政指導推進柔性執法。
(二)發揮政策效用,規範性文件管理高效科學
全年共出台規範性文件10個,其中《關於進一步落實複工企業用工保障促進就業相關政策的通知》等3個文件係為了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盡快恢複生產,維護就業形勢總體穩定的政策,製定出台時間緊、任務重,為了發揮政策的最大效用,我局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首次啟動了規範性文件簡易製發程序,實現了規範性文件製發縮減程序時間但不減質量水平的目的。繼續落實好立法和規範性文件管理責任,2020年對5個聯合發文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對26個立法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征求意見反饋,並參加了3個立法和規範性文件項目的座談。全麵開展政策法規梳理專項工作,檢視各業務領域對現行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違反上位法規定的政策文件及時進行修改完善,全市人力社保係統共梳理清理政策法規683件,對503件文件提出保留意見,對141件政策文件提出廢止意見,對39件文件提出修改意見。開展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專項清理,與《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未發現我局製發的規範性文件有違反公平競爭、有礙民營企業發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衝突的內容。
(三)加強執法監督,行政行為保持規範高效
繼續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根據省人力社保廳和市司法局的部署,我局在係統內開展行政執法三項製度監督和迎檢工作,通過迎接監督檢查,集中力量進行查漏補缺,確保行政執法行為規範高效。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抽查了局機關和區縣(市)人力社保局的251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確認案卷,對評查的結果進行彙總整理反饋被檢查部門進行整改完善。動態調整和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2020年根據法律規的調整和機構改革實際,對《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辦法》進行修訂,並以規範性文件形式公開發布。全麵推廣使用浙江省行政執法“互聯網+監管”平台,按要求做好用人單位庫和執法人員庫的兩庫維護更新,執法人員賬號開通率100%;在國家事項庫和省權力事項監管庫中共認領204項事項,並全部按要求進行事項實施清單編製,認領率達到100%;全年組織安排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行動、勞務派遣單位專項檢查、人力資源市場專項檢查等專項檢查10次,並先後通過“雙隨機”抽取並檢查用人單位75家,“雙隨機”檢查事項覆蓋率達到100%。積極運用“掌上執法”開展監督檢查,“掌上執法激活率”和“掌上執法應用率”也達到了100%。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製、提高監管能力的基礎作用,對18項信息類別數據進行上傳,全年共上傳數據3億條;健全信用聯合懲戒機製,加大實施分類分級監管力度,完成2019年度企業勞動保障守法信用等級評定共計134695家,其中A級134334家,B級196家,C級165家,對符合列入“黑名單”的1家企業進行網站公布,並向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進行推送,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積極探索信用修複工作,逐步建立起信用修複機製,規範信用修複內部審批流程,並在我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試點設立不良信用主體信用修複窗口,為失信市場主體提供信用修複服務,全年共有2家企業提出信用修複。開展行政執法證件清理工作,根據機構改革後行政執法主體的創建、合並情況,做好行政執法主體確認、人員梳理、證件核對清查、相關材料補充等工作,機關在編人員持證率達到97.18%。
(四)嚴格履行程序,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出台程序規定,2020年我局出台的重大行政決策均按照規定履行了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序;積極落實好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規定,將2020年出台的9項重大行政決策以清單的形式提前在杭州市人力社保官網上對外公示;開展決策後實施情況的評估,2020年共對3件實施滿一年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評估,其中1件委托浙江工商大學專家組進行評估,結果運用效果較好。加強對行政合同的管理,共簽訂行政合同54份,除了政府采購合同外,在簽訂前均進行了法律審查;加強對行政合同的備案管理,對1件標的為1100萬的行政合同及時報備。發揮局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的指導作用,2020年以來局法律顧問共為我局審查行政合同12件,提供律師意見8件,代理行政爭議案件7件,協助處理律師函和法院協查函2件,參與重大執法案件討論1次;局公職律師隊伍進一步壯大,2020年新增了1名公職律師,局機關公職律師達到2名。
(五)依法履行職責,全麵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
紮實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強政府職能轉變力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我局根據法律法規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全麵清理,通過清理厘清了11個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層級,並優化了辦理流程;製發《杭州市勞動派遣優化審批服務改革辦法》,對勞動派遣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明確了管轄分工和許可後的監管要求,進一步推動了該事項的許可、監管和指導的規範化、法治化。通過采取告知承諾、信息共享、政府部門內部核查或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方式,實現企業和群眾到人社部門辦事無須提供證明材料,2020年以來我局係統共清理各類證明材料113項,其中直接取消3項、數據共享101項、告知承諾5項、保留4項,證明材料壓縮比為96%。
(六)注重糾紛化解,行政爭議案件得到合法處理
繼續在係統內大力開展“兩高一低”專項整治活動,穩妥處理好行政爭議案件,努力控製發案量、盡力降低敗訴率、積極提升調解率。截止12月底,我局共答複行政複議案件15件,已結案14件(含上年結轉6件),其中維持我局具體行政行為10件,經調解後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4件,複議調解率為28.57%。答辯行政訴訟案件31件(其中一審案件20件,二審案件11件)。一審案件中已結案19件(含上年結轉4件),仍在案件審理中5件。結案的案件中,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維持我局具體行政行為15件,經調解後撤回行政訴訟案件3件;行政訴訟案件被撤銷1件,行政訴訟案件敗訴率為5%。局領導高度重視行政爭議案件處理工作,積極參加行政訴訟案件庭審,所有案件均按規定負責人出庭應訴,其中局長出庭應訴2次,一審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達到了100%。積極做好爭議案件的協調處理問題,指導區縣(市)人力社保局開展該項工作,2020年以來,我局就案件中發現的勞動監察、工齡認定、工傷認定、待遇支付等問題,多次奔赴相關部門彙報溝通。做好司法和複議建議書的落實整改和反饋工作,按照浙杭法建[2020]1號司法建議和杭政複[2020]427號複議建議書提出的意見建議對相關執法行為進行了整改完善,同時在法定期限內進行了反饋。根據省司法廳《關於開展行政複議糾錯案件履行情況及行政複議意見書(建議書)落實情況“回頭看”的通知》要求,對我局涉及的浙集複11[2017]7號案件進行“回頭看”,並將落實情況進行了報告。組織開展行政爭議處理和法治隊伍建設情況調研,通過調研確認全市人社係統共有61名法治工作人員參與行政爭議案件處理。
(七)濃厚宣傳氛圍,打響“七五”普法收官之戰
對內組織開展人力社保係統執法人員常態化學法活動。麵對常態化疫情防控和複工複產新形勢,我局組織全體人員學習中央省市關於疫情防控和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等決策部署的基礎上,自行編印並組織學習了《疫情防控期間勞動用工政策及案例彙編》。根據新出台的政策法規,在係統內廣泛組織學習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兩部新法規,邀請浙江大學教授章程為全體人員講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提升人社幹部的專業法律知識和綜合法律知識水平。舉辦2020年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專業法律知識培訓班,組織全市係統執法機構負責人和一線執法人員學習分析近年來的發生的14個典型爭議和執法案例。編印《2018年杭州市人力社保政策法規彙編》,作為工具用書發給全市人力社保執法人員。
對外加強對人力社保領域政策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組織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普法行動,全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主動服務疫情防控和複工複產一線,在勞動關係處理、工資待遇支付、促進就業創業等重點領域開展有針對性的普法宣傳。圍繞出台的《關於進一步落實複工企業用工保障、促進就業相關政策的通知》文件,同步製作了《助力複工複產,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在行動》動漫普法宣傳片,並在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官網、杭州市人力社保微信公眾號和各辦事大廳屏幕等進行滾動播放,點播量和觀看量達到幾百萬人次,該宣傳片還被學習強國全國平台推送,極大提升了社會保險費返還減免補貼等政策的知曉麵。我市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共計120.35億元,惠及36.26萬家企業,為13.6萬家企業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返還18.96億元,惠及職工213.7萬人。圍繞普法任務清單,積極開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規宣傳活動,赴中鐵三局等多家企業宣講《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將人力社保政策法規送入多家項目工地;創新普法宣傳新方式,舉辦“就業援助政策宣講雲集市”,在釘釘群上宣講解答就業援助政策;選取5個自行編寫的優秀以案釋法案例在杭州市人力社保網站和杭州人社公眾號上進行公布,通過生動鮮活的案例解讀人力社保政策法規。根據人力社保部統一安排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知識網絡競賽,全市共有7601名社會公眾和人社係統幹部職工參加了網絡答題活動。組織開展“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揚憲法精神”為主題的憲法宣傳周活動,在社保中心大廳、櫥窗和市人力社保行政審批大廳循環播放憲法宣傳掛圖等,營造濃厚的憲法宣傳氛圍。
二、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設亮點突出、成效明顯,但仍有深層次的問題尚未有效解決,隨著行政執法的推進新矛盾新問題也顯現,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麵的問題。
一是人力社保政策碎片化效力低的問題依然存在。從總體上來看,人力社保立法工作有待加強,較高層次立法仍不夠完善,但又麵臨立項較難、程序複雜、耗時較長等困難,尤其是針對某一專業領域的立法更是難上加難。此外較低層次的政策碎片化嚴重,上下政策、前後政策之間都沒有做到有效銜接,新政策出台前在程序上已經能做到非常規範,但在內容上考慮仍不夠全麵準確,一直要到問題出現時才會用“打補丁”的方式進行修正,從而使得政策碎片化程度更加嚴重。
二是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與執法實務存在矛盾。新一輪機構改革參公事業單位的三定方案中明確就業中心、社保中心等經辦機構不再承擔執法職能,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社會保險機構具有法定的執法職能,導致經辦機構在執法實務中主體資格不夠明確。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發揮了較好的協助作用,但因身份問題,無法取得行政執法資格,存在一定的行政風險。
三、2020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為了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部署和指導,2020年我局克服疫情影響,結合當前工作重點,局機關及時製定並印發了《2020年全市人力社保係統法治政府建設暨普法宣傳工作要點》,將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設基調定位為決勝構建“法治人社”體係,細化分解18項工作任務,並以表格的形式落實到各個處室和單位。同時,組織召開市人力社保係統2020年推進全麵深化改革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及時將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傳達到各責任主體。為了保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切實落實到位,全市人社係統內的績效考核中設置了依法行政項目,分值為1分。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2020年以來已組織對年度工作要點和其它相關工作進行研究討論3次。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根據人事變動,重新調整了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治建設(依法行政)暨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形成了齊抓共管法治的局麵。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局領導均已進行述法。
四、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我局將繼續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人力社保部和省人力社保廳的部署安排,認真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係統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推動人力社保領域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階。
一是落實法治政府責任。謀劃和落實好係統內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主動向局黨組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全市人力社保係統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職責,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提高對係統內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力。組織領導幹部開展學法用法和班子成員述法活動,全年黨組班子學法2次以上。
二是推進人社治理法治化。堅持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人社治理的現代化。繼續做好行政執法法治審核製度、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在人力社保行政執法領域的全麵貫徹落實,進一步促進係統內部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落實法律顧問製度和公職律師製度,善於利用和發揮律師在人力社保部門行政執法過程中的風險研判和防控作用。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序,確保決策科學公開。推進行政執法監督規範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強化重大行政行為備案審查。繼續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工作,擴大“互聯網+監管”的使用範圍,利用信息技術保障監督檢查的程序公平。繼續做好信用信息的歸集工作,強化信用結果在財政資金發放、減費、社保費返還、評優創先方麵的運用力度。
三是強化規範性文件管理。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三統一”製度,切實做到規範性文件應備案盡備案。切實加強規範性文件製定後的評估、執法監督、法治審查、網上公開、有效性標注和規範性文件解讀工作;開展規範性文件製發回頭看,重點自查異議較集中、爭議較大的規範性文件,引進第三方機構對規範性文件進行評估,推動我局提升規範性文件製發的質量。繼續以退休人員管理規範性文件清理整合為試點,破解人力社保局政策法規體係“碎片化”難題。開展規範性文件“兩年一清理”,繼續做好政策的梳理清理。
四是依法處理行政爭議。完善被複議應訴製度,健全落實法治工作機構牽頭協調、涉訴業務機構出庭應訴機製,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對人民法院、行政複議機關受理的行政訴訟和被複議案件,積極做好答辯(答複)、出庭等。加大行政爭議案件的調解力度,不斷提高調解率。尊重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行政複議機關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認真對待人民法院和行政複議機關的意見建議。加強總結分析工作,研究涉訟案件類型、特點及存在的共性問題,探索改進行政行為的方式方法。善於借力調處,進一步加強與上級部門和司法部門的溝通聯係,落實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製,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推動案情通報分析、案件移送製度建設和落實。
五是突出重點啟動八五普法。積極謀劃“八五”普法規劃,突出重點、形式多樣推開係統內“八五”普法序幕。加大對人力社保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投入,保證普法工作的正常開展。開發有針對性、實用性、生動性的普法宣傳品,並積極向普法對象提供。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及微信等新媒介開展人力社保普法工作,不斷探索、推廣生動活潑、行之有效的人力社保普法方式。積極利用人力社保政策法規宣傳主體宣傳活動,“12•4”國家憲法日、重大法定節假日及大學生就業季、外來務工人員返城返鄉時節等關鍵節點開展法治宣傳,繼續開展每季度一次的現場普法谘詢活動,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大廳和服務窗口增加法治宣傳教育功能。
五、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