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2020年,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委農村工作會議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定的目標任務,著力構建完備的涉農法規規範體係、高效的農業法治實施體係、有力的政府法治保障體係,有效推動依法治農、依法興農、依法護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嚴格責任落實,強化法治建設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局主要負責人親自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設工作,明確各單位、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年初局主要負責人與各處室、單位簽署年度法治建設目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法治建設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2.認真部署落實年度重點工作。製定並印發《局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要點》,明確全麵履行行政職能、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規範農業行政權力運行、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格權力運行製約監督、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強化法治建設工作保障等七個方麵共21項具體任務,分項確定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並進行了全麵部署,確保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按時有序推進。
3.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完成市政府規章《杭州桐廬無規定馬屬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立法工作,做好西湖龍井品牌保護立法前期準備工作,基本完成《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保護條例(草案)》的調研、起草工作,並申報2021年度我市地方性法規正式立法項目。強化依法行政工作製度建設,重點結合農業綜合執法改革實際,完善行政執法工作製度,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圍繞野生動物保護、營商環境優化等重點工作,實施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由我局牽頭實施的市政府規章3件、由我局牽頭實施的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16件、我局製定的部門規範性文件25件。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對照省農業農村廳“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目錄清單,認真梳理、主動認領許可事項61項,所有事項都實現“網上辦、掌上辦”,對無需現場審核的事項實現“即審即辦”,即辦事項達50項,占比80%以上;按照應領盡領原則,完成事項認領與信息維護工作,所有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2.0終端,並分類分批實現實體大廳與移動端、PC端同步“一窗受理”。推進政務數據整合,推行告知承諾製,通過告知承諾、信息共享、部門核查、網絡核驗等方式,實現“辦事‘無證明’是常態、‘要證明’是例外”,精簡辦事材料118項,證明事項材料壓縮比99%以上,辦理時限已由過去法定20個工作日,壓縮到5—7個工作日。2020年,市本級共辦理各類許可申請12960件,按期辦結率100%、辦事群眾滿意率100%、電話回訪滿意率100%。
2.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2019年已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的企業進行“回頭看”。根據國辦“互聯網+監管”第三方評估要求,結合機構改革實際,統籌謀劃2020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全麵梳理農業農村職能監管事項,共認領主項47項、子項102項,100%完成實施清單編製,並同步做好國家庫事項的全覆蓋。梳理省權力事項庫事項清單和杭州特色監管事項清單,認領並編製本部門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權力事項清單共751項,並實現動態實時調整。對照執法事項清單和執法人員公示名錄,市本級歸集入庫執法人員149名、監管對象7550個,並動態調整兩庫數據2000多條。全市執法、監管人員賬號開通數1155個,掌上執法開通率100%,掌上執法檢查率99.8%。製定《局2020年 “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實施方案》,並深化聯合監管,分別和市商務委(市糧食局)、市林水局、市市場監管局建立聯合機製,開展跨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獸藥、飼料及肥料的雙隨機聯合檢查。市本級共開展行政執法檢查640次,其中雙隨機檢查66次,專項檢查47次,跨部門聯合執法檢查3次,掌上執法檢查率、雙隨機任務完成率、隨機檢查事項覆蓋率、投訴舉報處置率均達100%。
3.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抓好《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實施,嚴格按照要求全麵清理廢除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格公平競爭審查製度,高質量完成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工作,順利通過第三方機構的檢查評估並獲得好評。下發《關於做好2020年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對19件由我局牽頭實施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名義製發的存量政策、25件以局名義製發的存量政策進行清理,未發現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內容。
(三)加強依法決策,規範行政權力運行。
1.嚴格行政決策程序。落實《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執行《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和合法性審核工作暫行辦法》,從規則層麵約束、規範政府的行為方式,保障依法決策。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實施目錄化管理,將農產品質量安全與農業農村扶持政策掛鉤和政策性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列入年度重大行政決策項目,並及時在局官網上公開。兩個重大行政決策經過公開意見征求、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均已出台。
2.強化法製審核監督。健全以法製機構為主、外聘法律顧問等專家為補充的法製審核監督服務機製,組織做好行政機關合同、行政處罰案件、規範性文件草案等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共完成合同合法性審查40件、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6件、行政處罰法製審核18件、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6件。
3.強化法律顧問及公職律師製度實施。擇優選聘我局法律顧問服務團隊,簽訂法律顧問服務合同,並在原有服務的基礎上,增加每周半天上門坐班服務,法律顧問、公職律師認真履職,實時參與我局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提升了法律服務效果。按照省市統一要求啟用新法律顧問信息服務係統,完成法律顧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論證、合同審查修改、規範性文件審查等工作的信息錄入及日常維護工作。2020年新增公職律師一名。
(四)強化監督管理,嚴格行政權力製約。
1.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分農藥、漁政等領域組織開展特邀行政執法監督活動,有效規範我局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實施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杭州某動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假獸藥案》被評為2020年全國及全省農業行政執法類優秀案卷,《言某違反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案》被評為2020年省級集中評查優秀案卷,《非法捕撈鰻苗案》作為2020年度“涉漁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上報農業農村部。對全市農業行政執法係統三項製度推行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監督行動。
2.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認真履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職責,按照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複議權的要求,及時移交我局收到的3件行政複議申請案件,年度內沒有發生行政訴訟案件。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妥善做好涉農領域各類投訴舉報處置工作,2020年共受理各類來電、來訪、12345交辦等信訪件123件、110社會聯動7件、信息公開申請20件。
(五)推進執法改革,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深入推進綜合執法領域體製改革。落實《杭州市農業綜合執法隊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暫行規定》(杭編〔2020〕40號)文件精神,完成人員轉隸等工作,依法統一行使農業農村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執法職能。落實監管事項、處罰事項、職責邊界“三張清單”,基本理順執法隊與機關處室、局屬有關單位之間的權力運行邊界。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先後製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製度、隊務會議議事規則等17項內部管理製度,建立執法公示辦法、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等17項執法規範,細化形成市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並建立動態調整機製。
2.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按照要求完成全局149個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信息補錄、換證等工作,並且添加了持省政府行政執法證人員的電子簽名及單位簽章,為後續通過浙政釘實現掌上執法打下基礎。做好省農業農村廳行政執法證件管理係統及省政府行政執法證件信息管理係統中有關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試、驗審、變更、注銷等工作。
3.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嚴格專項執法監管,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利劍”行動、“亮劍2020”食品安全百日執法行動、“綠劍”春夏秋季集中執法行動等,切實為“六穩”“六保”和脫貧攻堅等重點工作提供執法保障。圍繞農業投入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及動植物檢疫、畜禽屠宰、漁業農機等執法重點,依法查處各類涉農違法行為,2020年度市本級行政處罰案件共89起,其中簡易程序處罰案件71起,一般程序處罰案件18起,罰沒款金額5.05萬元,沒收船1艘、獸藥52包。
(六)突出法治理念,加強法治宣傳培訓。
1.部署落實普法責任製工作。製定《2020年局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點》,明確年度普法工作重點。健全普法責任工作機製,嚴格執行普法責任清單製,具體通過普法責任清單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分工方案,明確普法責任主體、普法內容、普法對象及普法實施要求,形成大普法格局。認真做好“七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
2.抓好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和普法宣傳工作。完善領導幹部、公務人員學法用法機製,通過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公務員學法用法三年輪訓等載體,落實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和全體公務人員學法用法各項任務。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治宣傳活動。嚴格執行《局行政執法人員和法製審核人員定期培訓製度》,組織開展年度農業法製、執法人員培訓,有效提升法製、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開展“以案釋法”工作,製作農業執法案例15個,注重用鮮活的實例進行法製治宣傳。赴建德市開展好“農業法律進千企入千社”活動,著力培育具有杭州農業特色的法治宣傳文化品牌。
二、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我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抓住領導幹部“關鍵少數”全麵推進法治工作落實的部署要求,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2020年局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協調重點環節、親自督辦重要任務,全麵完成了法治建設的各項任務。
(一)強化組織領導,保障工作推進。
一是確保工作責任到位。前期已結合機構改革實際調整設置局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落實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工作擺在重要工作位置。年初,局主要負責人與各處室、單位簽訂2020年度局法治建設目標責任書,明確了法治建設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二是確保工作隊伍到位。在將局屬單位、機關處室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單位、處室推進法治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的基礎上,實行法治聯絡員工作製度,結合事業單位調整,重新組建局係統法治聯絡員工作隊伍,著力形成機構改革後法治建設齊抓共推的良好局麵。三是確保工作部署到位。加強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對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局黨組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彙報,研究法治建設問題,明確法治建設要點,部署法治建設工作,分解法治建設任務,明確工作責任部門,確保了法治建設工作有序推進。召開局係統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對法治建設工作進行專題部署,保證各項工作落實。分年中、年終兩次向上級部門書麵報告我局法治建設工作推進情況,並通過局官網等平台及時公開。四是確保經費落實到位。將法治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法治建設各項工作經費得到保障。
(二)強化法治思維,狠抓重點環節。
一是健全法治工作機製。嚴格執行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議事規則,圍繞提升針對性和實效性,研究行政決策優化、合同管理規範等具體工作規定,不斷健全法治工作製度體係並抓好落實。二是注重學法製度實施。高度重視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具體通過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公務員“學法用法”三年輪訓、法治業務培訓等形式,切實提高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嚴格依法依規決策。始終堅持民主集中製,嚴格按照要求執行決策程序,固化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和合法性審核工作機製,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決策中的積極作用,做到實施決策自覺以法規製度為據,力求決策科學合法正確。四是堅持黨務政務公開。完善信息公開機製,及時公布黨務、政務應主動公開的內容,廣泛接受監督,主動接受質詢,不斷增強工作的透明度。五是落實述職述廉述法。堅持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述法製度和重大事項報告製度,落實主體責任,履行“一崗雙責”,營造領導幹部率先厲行法治、帶頭尊崇法治良好氛圍。
(三)強化責任落實,提升法治成效。
根據《局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圍繞依法全麵履行行政職能、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規範農業行政權力運行、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格權力運行製約監督、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強化法治建設工作保障等重點,做好法治建設任務分解工作,強化工作過程管控評價與責任全麵落實,紮實推進法治建設且成效明顯,主要領導帶頭履行行政應訴職責,組織領導、幹部參加法院行政案件庭審旁聽活動,本年度沒有出現行政行為因複議、訴訟或其他原因被變更、撤銷或被確認違法等情形。
三、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麵雖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離國家、省市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1.落實重大決策公眾參與和社會風險評估製度有待加強,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落實落細還有待深入推進。分析其原因,主要是重大決策製度及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宣貫力度不夠,製訂重大決策經驗相對不足。
2.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行為有待進一步規範,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建設還需進一步強化。分析其原因,主要是農業綜合執法隊伍組建初期部分執法人員麵臨能力不足、本領恐慌現象,需要通過培訓等舉措提升。
3.優化營商環境和“放管服”改革力度需加強,網上辦件率、掌上可辦率、承諾期限壓縮比還可進一步提高。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優化審批服務的措施還需進一步深化,辦證服務製度與機製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4.以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規範化工作為例,雖有全麵規範,但實踐中還偶有瑕疵出現。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個別執法案件承辦人員業務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雖有采取案卷評查等督查措施但後續整改跟蹤未完全到位。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規劃全麵實施的開局之年,我局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對標“重要窗口”頭雁風采的目標和定位,落實好全麵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新部署和新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一)強化法治工作保障。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作為農業農村部門強職能、打基礎、管根本的重要工作,落實依憲執政、依法執政,全麵推進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嚴格履行行政決策程序,健全公眾參與和社會風險評估製度,擴大重大決策的公共參與度,深度引入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製度。嚴格落實黨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和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等製度。
(二)加強涉農法規製度建設。圍繞亞運會馬術比賽等重點項目工作要求,強化法律服務和保障工作,重點做好《杭州桐廬無規定馬屬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的宣貫實施工作;出台《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保護條例》,著力優化具有杭州特色的涉農地方性法規規章體係。切實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力度,提高規範性文件製定質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重大事項法製審核和複議應訴等方麵的作用,確保行政行為合法合理、規範有效。
(三)全麵優化政務服務。按照“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要求,完善政務服務事項,細化拆分網上辦事情形,優化審批服務措施,規範完善辦證服務製度與機製。根據國家和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等工作標準,持續提升網上辦件率、掌上可辦率、承諾期限壓縮比。全麵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製,科學編製告知承諾製工作規程,修改完善辦事指南。依托“互聯網+監管”平台和應用程序等,將承諾情況及時準確推送給有關監管人員,為一線監管執法提供信息支撐,加強事中事後核查。加強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實施指導,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最佳營商環境。
(四)深化農業綜合執法。采取有力措施,始終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集中執法力量,重點查處一批違法情節嚴重、涉案金額較大、社會影響惡劣的重大涉農違法違規案件。推進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落實落細,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推進“互聯網+監管”的執法數字化平台建設,采用“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堅持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全麵開展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維護市場秩序,打擊違法行為,深入開展農業“綠劍”、漁業“亮劍”執法及農資打假等行動,構建長效監管機製。
(五)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全麵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認真執行普法任務清單與責任清單,開展“憲法進農村”“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和民法典專題宣傳等主題活動,推進“互聯網+普法”,推動普法進村入戶。抓好習近平總書記全麵依法治國重要論述、黨內法規和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係,以及與履職相關的農業農村法律法規等學習與宣傳。啟動“八五”普法工作,研究製定“八五”普法規劃。
(六)提高矛盾糾紛化解能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推進訴求辦理提質、製度落實提效,切實提高辦結率和滿意率,努力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健全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製,規範行政調解行為。依法履行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職責,按要求做好複議體製改革的相關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信訪工作聯係機製,形成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