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639/2020-26084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日期: | 2021-07-20 | |
發布單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以及《2019年杭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工作要求,我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加人民群眾滿意度、獲得感,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總體情況
我局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職責,積極主動、細化條塊、明確責任、轉崗專職做好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充分發揮“manbetxbrf com ”門戶網站和“杭州房產信息網”部門網站以及微信、微博等互聯網傳媒的優勢,加強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等重點領域的對外公開工作,落實好重大管理舉措及政策文件的解讀工作。同時通過專項檢查和不定時抽查的方式不斷規範和有序地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方麵
2020年度,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615條。我局經保密審查後,全文電子化100%。其中,政務動態505條,占7.63%;商品房預售項目公示544條,占8.22%;房屋測繪成果3540條,占53.51%;公示公告252條,占3.81%;政策法規35條,占0.53%;其他占26.29%。公共租賃住房公告13條,廉租住房公告20條,小計33條;行政執法信息公開17條。
做好政策發布與宣傳。結合我市商品房與銷售管理、政策性租賃住房、物業管理、加裝電梯等政策文件的出台實施,通過緊抓時間節點、提前策劃流程、統一宣傳口徑、同步配套解讀、主動對接媒體采訪、提前啟動輿情應對,與市委宣傳部、網信辦保持聯係等方式,確保政策發布及時、準確、權威、平穩,保障人民群眾及時了解並掌握政策內容。
加強重點政務公開工作管理。保障性住房作為我市民生實事工程的主要項目,也是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內容。為進一步落實“住有所居”的工作目標,2020年我局結合杭州市住房租賃市場的具體情況調整並公布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標準,提高住房保障力度;加強保障性住房辦事指南、辦事流程、房源地段、戶型、租金標準、戶型圖等信息公開公示程度,保障申請人和住戶的知情權;積極落實“輿論監督、紀檢監督、司法監督”三種監督製度,主動邀請申請家庭代表、公證部門、紀檢部門代表等社會各界代表共同監督見證搖號工作,確保了分配過程的公開透明性和公平性;強化落實對保障資格實行定期複審製度,對保障資格有效期屆滿的保障家庭的收入、房產情況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繼續享受保障;不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保障資格,並將退出情況在門戶網站和報紙上進行公示。
(二)依申請公開方麵
申請方式上,目前我局受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可分為杭州市房產檔案館窗口受理、網上(manbetxbrf com 政府門戶網站及我局網站)在線申請、電子郵件以及信函、傳真申請等多種申請方式。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65件,其中121件通過公開受理窗口當麵提交,占總數的45.66%;122件通過網上申請,占總數的46.04%;22件通過信函申請,占總數的8.30%。
從申請內容看,主要仍集中在與民生關係密切的拆遷、物業等領域,其中,申請物業用房信息96件,占比36.23 %;申請拆遷許可、拆遷裁決信息32件,占比12.08%;申請市場信息34件,占比12.84%;申請房屋產權信息35件,占比13.20%;申請住房保障信息11件,占比4.15%;申請法規信息3件,占比1.13%;申請房產信息7件,占比2.64%;其餘47件,占比17.73%。
從公開形式看,在已受理的265件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中,最終反饋結果為“可以公開”的135件,占總數的 50.94 %;“免予公開” 94 件,占總數的 35.47 %(其中:“信息不存在”30 件;“非本部門掌握” 31件;“不屬於政府信息”23件;“重複申請”2件;“申請內容不明確” 4件;“不予公開” 4件),撤銷23件,占總數的8.68 %;未辦結13件,占總數的4.91 %。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製,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管理力度,完善信息公開數據庫建設工作,充分發揮我局在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房屋安全等重點領域的監管優勢,精準落實政務信息的細化統計、智能分析等要求,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等合法權益。
(四)平台建設方法
統籌管理,充分發揮“manbetxbrf com ”門戶網站和“杭州房產信息網”部門網站以及微信、微博等互聯網傳媒的優勢,拓寬住保房管工作政務信息公開渠道;積極推進“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綜合管理係統”的應用,依法依規為群眾答疑解惑,加強信息互聯。
(五)監督保障方麵
堅持以問題導向,綜合政務公開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通過開展專項檢查和不定時抽查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規範性;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為契機,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培訓提升,不斷適應政務公開工作新要求。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文件 | 8 | 8 | 9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 | 1 | 152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 事項 | 2 | 2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3 | 5 | 8 |
行政強製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66 | 3488092.2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 公益 組織 | 法律 服務 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64 | 0 | 0 | 0 | 0 | 101 | 265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果 | (一)予以公開 | 53 | 0 | 0 | 0 | 0 | 82 | 135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2.重複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57 | 0 | 0 | 0 | 0 | 0 | 57 | ||
(七)總計 | 170 | 0 | 0 | 0 | 0 | 82 | 25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1 | 0 | 0 | 0 | 0 | 2 | 13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5 | 0 | 1 | 0 | 6 | 4 | 0 | 0 | 0 | 4 | 2 | 0 | 0 | 1 | 7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由於我局工作職能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近年來,涉及房地產市場監管、住房保障、物業管理等方麵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不斷增加,同時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深化與擴展以及公開渠道多樣化,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麵臨著一些新形勢和新問題,政府信息公開的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升。尤其是公開工作中存在政務信息欄目和內容不及時更新,政策文件的解讀內容不全麵,公開公示內容不完整等主動公開問題,以及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公共利益需要公開個人信息與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之間平衡問題。為有效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拓寬政務公開渠道,加強與群眾的互動,增強政務活動的透明性、實效性和親民性,逐步形成開放、互動、協同的政務公開新業態;狠抓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工作,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確保政府信息安全和公眾知情權得到有效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考核製度和責任追究機製,細化局政府信息公開考評內容,製定量化、細化、標準化的考核評分標準,杜絕拖遝作風,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及內涵的認識,提升政府服務質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