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人才開發和市場處(國際合作交流處)
主要職能:

  承擔擬訂全市人才工作宏觀政策和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編製發布人才開發目錄和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組織實施人才分類相關工作。牽頭擬訂人才引進、人才公共服務政策。參與全市人才目標責任製考核。承擔人才引進調配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和管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開展區域人才資源開發交流與合作。推動人才國際交流合作,組織協調國內外人才交流有關活動。

崗位負責人: 張 黎
聯係電話: 0571-8525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