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580267448/2022-0048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日期: | 2022-01-27 | |
發布單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主題分類: | 其他 |
2021年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製,年度報告內容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嚴格貫徹國務院、浙江省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有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通知精神,結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工作,突出加強穩就業保民生、人社領域共同富裕、打造人才最優生態市等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有力推進了人社係統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展現“重要窗口”頭雁風采。
(一)強化重點領域公開。重點做好就業、人力社保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人力社保事業發展季度統計、規範性文件及意見征求、政務服務等信息的主動公開,為群眾提供數據、服務便利。組織了樂業杭州、大學生生活補貼政策調整、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人社領域共同富裕、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杭州國際人才交流與項目合作大會等重要政策、活動的信息發布,國家省市級主流媒體刊發稿件200餘篇(條)。
(二)加強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集約化管理,對官網進行了無障礙閱讀改造,完成網站手機端適配性改造,方便各類人群瀏覽網站。網站發布各類信息2129條。做好杭州人力社保微信服務號、杭州人社微信訂閱號、杭州人社微博建設,微信公眾號粉絲用戶110萬餘人,發布消息929篇,其中閱讀量5萬+的稿件16篇,最高閱讀量37萬+。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微信微博信息發布統一經過全省政務新媒體管理平台審核,全年沒有發生嚴重性錯誤。
(三)豐富政策解讀形式。製定並發布了《關於印發<杭向未來·大學生創業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實施細則>的通知》《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深化特殊工時審批清單式改革的實施意見》《關於印發部分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等8個規範性文件,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局官網、局官微信上對規範性文件作文字、圖文等多種形式詳細政策解讀。
(四)做好依申請公開。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3件,其中自然人申請31件,商業企業申請2件;公開答複數20件,部分公開4件,屬於行政查詢事項3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4件,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1件,其他1件。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1件,行政訴訟2件。
(五)及時回應民生關切。及時做好市民在浙江政務服務網、局官網微信微博平台及電話等渠道反映的谘詢、投訴類信息回複解答,局官網“交流互動”欄目收到留言2034條,留言公開答複數量1060條。局官微、官博回複處理用戶留言谘詢、投訴等信息1萬餘條。開設“社保易窗”智能服務平台,在線客服實時互動服務,日均服務1000餘人次。7月份新上線“數智就業”智能服務平台, AI智能機器人成功解答在線谘詢3.5萬餘次。
(六)加強政府信息管理。以規範性文件為重點,加強政府信息管理,提供在線查閱、檢索、下載等服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機製、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製,根據立、改、廢等情況進行動態調整更新,深入推進“五公開”。
(七)加強組織監督保障。加強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繼續深化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合法性審查等製度。參加全市政務公開暨政府網站工作會議,做好網站自查自評,明確信息發布要求,把握新要求適應新形勢。參加市考評辦、杭州電視台“公述民評”4場,接受群眾監督問政。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製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文件 | 8 | 102 | 209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09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製 | 4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968.29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1 | 2 | 0 | 0 | 0 | 0 | 3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8 | 2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總計 | 31 | 2 | 0 | 0 | 0 | 0 | 3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1 | 0 | 0 | 0 | 1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1.信息公開力量欠充實。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隻有1名兼職工作人員。信息發布、更新、谘詢回複等工作量大、標準要求,一定程度上影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標準落實。
2.信息公開精細化不夠。政務新媒體發布偶爾出現一般性錯誤字,用字表述錯誤,標點符號不準確,政策問答更新不夠及時,有時網址鏈接打不開等。
3.公開的領域拓展不夠。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二十條明確的內容,除此以外涉及的不多,或公開的深度不夠。有的工作公開停留在數據羅列上,缺乏工作的深度分析;人才、就業、社保、勞動等方麵公開的相對多,人事、退休等方麵公開的相對少。
(二)下步改進
1.拓展公開廣深度。夯實主動公開基礎,分解落實《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內容,不斷擴大公開範圍。
2.深化政策發布解讀。建立完善政策解讀工作機製,明確解讀範圍和內容,持續優化解讀流程,更多運用圖解圖表、視頻音頻、卡通動漫等方式,不斷提高政策解讀質量。
3.加強公開平台建設。豐富主動公開載體,推進局網站智能公開,提升網站智能檢索功能。推進政務新媒體管理,加強局係統各類政務新媒體平台融合發展。打通各類政務載體平台與局網站數據後台,努力實現全平台政務信息數據同源、融合共享。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在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中,未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