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廢止
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時間: 2022- 01- 27 15: 03 來源: 瀏覽次數:

杭政辦函〔2021〕69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征地補償標準爭議協調辦法的通知》(杭政〔2007〕10號)等6件行政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對《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墾造水田專項行動計劃(2015—2018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15〕156號)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3日起施行。


附件: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docx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