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財政局
關於調整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
時間: 2022- 01- 27 16: 32 來源: 瀏覽次數:

杭人社發〔2021〕136號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財政局:

根據省、市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經市政府同意,2021年1月1日起,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260元調整到310元,每人每月提高50元。

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應結合當地實際,並按照省、市明確的目標任務要求確定調整標準,調整後基礎養老金標準不低於每人每月275元,調整標準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

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充分體現了各級黨委、政府對廣大參保人員的重視和關心,各區、縣(市)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年底前實施到位。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財政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