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眾創空間管理辦法》解讀
時間: 2022- 01- 28 16: 18 來源: 瀏覽次數:

一、出台《杭州市眾創空間管理辦法》的背景是什麼?

答:《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眾創空間建設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18〕1號)、《杭州市眾創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杭科高〔2018〕50號)已於2020年12月31日到期,《浙江省眾創空間備案管理辦法》(浙科發高〔2021〕24號)於2021年5月重新修訂實施。為保持與國家和浙江省有關政策的一致性,推動我市眾創空間高質量發展,積極構建全域孵化體係,擦亮杭州“創新活力之城”金名片,根據《國家眾創空間備案暫行規定》(國科火字〔2017〕120號)、《浙江省眾創空間備案管理辦法》(浙科發高〔2021〕24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全國“雙創”示範城的實施意見》(杭政〔2019〕55號),結合杭州近年來眾創空間發展實際和創新創業的現實需求,經研究決定,出台《杭州市眾創空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申請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請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應具備以下5個條件:

1.眾創空間運營單位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的獨立法人,空間運營滿12個月。

2.具有不低於500平方米的孵化場地,屬於租賃場地的,應保證3年以上有效租期(自申報年度開始計算)。

3.管理運作規範,有完善的創新創業服務體係和創業服務能力。申請備案時,空間內創客企業(項目)不少於15家,其中經備案的企業不少於8家。

4.設立麵向眾創空間內創客企業(項目)的創投基(資)金或簽約長期合作的創投基(資)金,額度不低於300萬元。申請備案時,有不少於2家創客企業(含畢業企業)獲得投資,每家投資金額不低於5萬元。

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等區、縣(市)(以下簡稱西部地區)的眾創空間,申請備案時,有不少於1家創客企業(含畢業企業)獲得投資,每家投資金額不低於5萬元。

5.    擁有至少3名具備創業投資或創業服務等相關業務經驗的管理人員,集聚至少5名創業導師,每年舉辦不少於10場次的創業大賽、創業沙龍、項目路演、創業教育等創新創業活動。

三、創客企業(項目)應符合哪些條件?

答:創客企業(項目)應符合以下2個條件:

1.創客企業(項目)是指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或從事軟件開發、硬件研發、創意設計的初創企業或項目。

2.創客企業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的獨立法人,注冊地址需在眾創空間地址內,入駐時注冊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創客企業(項目)在眾創空間內培育時間一般不超過24個月。生物醫藥、集成電路等特殊行業可適當放寬入駐時間、孵化時間。

3.支持西部地區在城區建立“飛地”眾創空間,對注冊在西部地區眾創空間而實際辦公地址在“飛地”的企業,經當地科技管理部門確認且符合在孵條件的,可作為西部地區眾創空間的創客企業(項目)。

四、眾創空間管理人員需滿足什麼條件?

答:眾創空間管理人員需同時滿足2個條件:一是有在該運營機構在職繳納社保;二是擁有雙創(或投資)從業資格證書或具備創業投資、服務等相關業務從業經驗1年以上。

五、創業導師必須全職嗎?需要簽訂聘任合同嗎?

答:創業導師全職、兼職皆可,但需具備豐富的創新創業理論或實踐經驗,並與運營機構簽訂聘任合同。

六、市級眾創空間備案什麼時間辦理?備案流程共有哪幾個步驟?

答:市級眾創空間備案采取常年受理、分批備案的方式進行。備案流程共有以下4個步驟:

(1)企業申報。擬申請備案市級眾創空間的運營主體,在眾創空間開始運營後,應在網上進行備案統計,滿足條件後可通過線上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2)專家評審。各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在收到運營機構的備案申請後,根據計劃分階段組織專家對申報的眾創空間進行形式審查、業務指導、實地走訪並組織專家評審。

(3)區縣推薦。各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對申報的眾創空間進行綜合審查,提出推薦意見並報市科技局。

(4)公示備案。市科技局對各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上報備案的眾創空間進行形式審查,將擬備案結果對外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由各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進行核實處理;無異議的,予以備案發文。通常情況下,市科技局每年組織1至2次集中公示備案。

七、市級專業化示範眾創空間和市級國際化示範眾創空間還可以申報嗎?

答:為了保持與科技部、省科技廳在眾創空間管理上的一致性,我市將市級認定改為市級備案,取消對專業化和國際化眾創空間的備案,統一為市級眾創空間備案。已認定且在庫的市級眾創空間納入市級眾創空間備案管理體係。

八、績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眾創空間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1.對通過國家或浙江省備案的眾創空間,按規定享受《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相關政策。

2.對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優秀、良好的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運營資助,單個空間最多可享受不超過3年的運營資助。

3.鼓勵眾創空間申請市創業投資(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的階段參股,提高眾創空間金融服務能力。

4.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市)對創客企業實施房租減免政策,切實降低在孵企業運營成本。

九、“空間運營滿12個月”是指運營機構工商注冊滿12個月嗎?

答:“空間運營滿12個月”是指截至申報備案時,運營機構運營的眾創空間實際運營時間滿12個月,而不是運營機構工商注冊滿12個月。如果場地是租賃的,以租賃合同判斷,自有房產以其他能證明運營時間的材料判斷。

十、2020年及以前認定的眾創空間可以享受什麼政策?

答:2020年及以前認定的眾創空間,已享受過3年運營資助的,不再重複享受運營資助;未享受滿3年運營資助的,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按本《辦法》給予累計不超過3年的資助。

(市科技局、“12345”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聯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