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663/2022-269444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園文〔2022〕165號 成文日期: 2022-11-07
發布單位: 市園文局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16-2022-0202
關於印發《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 (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的通知
時間:2022-11-16 15:08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管委會綠化管理部門,市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質量強市戰略,有效推進園林工程品牌建設,全麵提升園林工程質量水平,杭州市園林文物局、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製定了《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現予以發布,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2年11月7日



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質量強市戰略,有效推進園林工程品牌建設,全麵提升園林工程質量水平,進一步規範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的評選活動,根據《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考核認定辦法》《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杭州市建設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等文件精神,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的評選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完成竣工驗收的園林工程,需符合基本建設程序、手續齊備,滿足相關標準規範等強製性要求。

第三條  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以下簡稱園林工程西湖杯)是我市園林工程質量最高獎。

第四條  園林工程西湖杯評選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優中選優的原則,倡導生態、經濟、美觀。鼓勵有重要技術創新的項目創建西湖杯。

第五條  園林工程西湖杯評選在企業自願申報和區、縣(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推薦的基礎上進行評選,每年評選一次。園林工程西湖杯的評選由杭州市園林文物局(以下簡稱市園文局)負責,具體工作委托杭州市園林綠化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市綠化發展中心)組織實施。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園林工程,符合相應規模的,均可參與申報、評選。具體要求如下:

(一)綠化麵積在1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綜合性園林工程。

(二)特殊工程或工程規模未達到上述要求,但具有顯著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園林工程西湖杯質量評選要求,經市園文局同意,可參加申報、評選。

第七條  申報西湖杯的園林工程不得人為分割,以確保工程的景觀連續性和功能完整性。

第八條  園林工程西湖杯應由工程總承包單位或承建單位提出申請,當存在兩家以上(含兩家)承建單位的,應采取聯合方式申報。

第九條  承建單位,是指與申報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獨立法人單位。

第十條  參加園林工程西湖杯評選的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評工程須是已建成的具有獨立完整使用功能的園林工程。要求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基本建設程序,且須在當年申報工作截止日期以前竣工驗收合格、各項手續和文件齊全。

(二)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要求,工程設計、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先進合理。經使用未發現質量缺陷和隱患,工程質量各項技術指標達到市內領先水平,無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和有關節能環保規定情況。

(三)參評工程應事先製訂申報西湖杯參評計劃,未申報西湖杯參評計劃的工程不得參評:

1.參評西湖杯的工程應在工程開工後十五天內向市綠化發展中心提出工程創杯書麵申報;

2.市綠化發展中心和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督,並及時對申報工程作出質量跟蹤的情況說明。

(四)參評工程應被市級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評為“杭州市園林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

(五)參評工程應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範》,符合園林工程施工技術標準、規範及省市有關施工質量的規定。

(六)參評工程應積極應用園林綠化行業推薦的新優植物、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等。

(七)參評工程不得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1.建設過程中出現涉及建築市場的違法行為、涉及環境保護的違法行為,或者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2.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等質量問題。

(八)參評工程隻能申報評選一次,不得重複申報。


第三章  申報評選

第十一條  評選程序:

在評選工作啟動後,所有參評工程經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後,在申報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報單位將有關資料報送至市綠化發展中心,由市綠化發展中心彙總後報送至市園文局。

第十二條 評選資料的要求和內容:

評選申報單位應填寫《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申報表》一式兩份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一份,申報表、申報資料均須單獨裝訂成冊。

(一)填寫申報表時,申報表各“意見評價欄”內,均必須寫明意見評價並加蓋公章(一式兩份、單獨裝訂)。

(二)有關申報材料應單獨裝訂成冊(附目錄並標注頁碼),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1.開工報告;

2.承建單位施工合同;

3.工程總承包合同(如有);

4.參建單位施工合同(如有);

5.項目立項文件;

6.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7.其他所獲榮譽證明資料;

8.申報單位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承諾書;

9.其他說明工程質量的材料(工程創優彙報和工程實體質量亮點做法總結、市級及以上園林綠化行業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工法、專利等證明材料)(如有);

10.項目情況說明材料,包括項目說明書、規劃許可證及附圖、設計文本、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竣工圖(主要是地形圖、植物配置圖和建築圖)、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等;

11.實景照片。不少於20張,jpg格式,未經加工處理,照片像素2兆以上,其中全貌照片不少於2張,其它應有足夠數量照片有效反映工程特色,並在每張照片下方標注工程名稱。每張照片的位置和角度均需在平麵圖上標示,基本均勻覆蓋整個工程,拍攝視角要兼顧整體和局部、遠景和近景;

上述材料均應為原件的掃描件,所有申報材料與電子文檔一起儲存在U盤中(需要蓋章的,需同時提供蓋章掃描件和word版),與書麵申報資料一並提交。


第四章  工程評審

第十三條  由市園文局負責成立園林工程西湖杯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局分管領導、相關處室、市綠化發展中心及各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人員組成。

評審委員會下設評審專家組,專家組由市綠化發展中心組織各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行業專家組成,主要對參評工程的資料進行審核,並組織開展工程現場檢查。現場檢查評價標準由市綠化發展中心牽頭製定,行業專家日常管理由市綠化發展中心負責。

(一)行業專家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熟悉園林工程質量管理方麵專業知識,年齡不超過65周歲,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較強的分析、判斷、歸納和表達能力,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權威性。

(二)行業專家主要承擔西湖杯的檢查評選工作並提供相關工作建議,並參與有關園林工程質量方麵的技術培訓等其他有關工作。

(三)行業專家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的方式公開招聘,擇優選聘,並將擬聘專家的名單在政府相關門戶網站上公示五個工作日。市園文局發文公布聘任專家名單,並向專家頒發聘書,聘任期限為三年。

第十四條  專家組在現場檢查工程質量時,申報企業對專家要求查看的內容和部位必須予以配合,不能借故回避或拒絕,否則視為放棄評選資格。檢查結束後,由評審專家組形成專家組意見和推薦名單,並報西湖杯評審委員會。

第十五條  園林工程西湖杯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根據專家組意見及推薦名單,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出獲獎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選票的工程為“園林工程西湖杯”獲獎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票的工程為“園林工程西湖杯”表揚工程。  

第十六條  園林工程西湖杯獲獎名單在政府相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納入全市建設工程西湖杯獲獎名單由市建委統一公布。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十七條  各級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園林工程西湖杯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主動指導和積極幫助相關企業開展創建活動。要規範推薦程序,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擇優的原則,認真把關,嚴格推薦。

市園文局應將符合園林工程西湖杯申報要求的工程納入園林工程西湖杯參評項目庫進行動態管理,項目整體效果應達到質量優良。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要高標準嚴要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整改;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或整改不及時、不主動、不徹底的,要及時調整清理出園林工程西湖杯參評項目庫。

第十八條  申報企業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申報企業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或獲獎資格,並取消該企業下一年度的申報資格。

對於已經獲得園林工程西湖杯稱號的工程,若發現嚴重質量問題,一經核實,取消該工程西湖杯稱號。


第六章  評審紀律

第十九條  園林工程西湖杯參評工程檢查專家實行回避製度。

第二十條  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園林工程西湖杯評審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凡參與園林工程西湖杯檢查和評選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辦法及有關廉政紀律規定,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附件:杭園文〔2022〕165號關於印發《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