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663/2022-269471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園文〔2022〕165號 成文日期: 2022-11-21
發布單位: 市園文局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16-2022-0202
關於《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 (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的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
時間:2022-11-21 09:58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我局於2022年啟動《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的編製工作,由部門進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內容的調研論證,於2022年8月完成初稿後,向各市直部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各市級建設主體以及其他單位(市風景園林學會、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進行征求意見,根據各單位反饋的書麵意見進行了第一輪修改;9月9日至10月10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具體網址://www.shangkeht.com/art/2022/9/9/art_1229063429_4086474.html),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累計收集意見28條,其中采納11條,部分采納7條,不予采納10條,另有39家單位反饋無意見。


序號

反饋單位

條款內容

反饋意見

是否采納

理由

1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1.市建委已印發《杭州市建設工程西湖杯獎(優質工程)評選辦法》,園林工程屬於建設工程,因此建議《杭州市園林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由市建委和市園文局聯合發文。

2.園林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由市園文局組織評審,評審通過的獲獎名單建議參照省級錢江杯模式,由市建委彙總後統一發文公布。



2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參評工程不得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1.建設過程中出現建築市場違法行為、質量安全事故、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2.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等質量問題。

(八)參評工程不得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增加1、建設過程中出現涉及環境保護的違法行為,存在被相關部門督辦、巡視、督察等整改情況。


部分采納,條款內容調整為:建設過程中出現建築市場違法行為、涉及環境保護的違法行為、質量安全事故、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3

杭州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三江生態環境有限公司)

2.(四)參評工程應有創園林工程西湖杯工程計劃,未申報創杯計劃的工程不得參評:

1.參評西湖杯的工程應在工程開工後十五天內向市綠化發展中心提出工程創優書麵申報;

1.請問“杭州市園林綠化發展中心”是新部門嗎,如何對接?

2.第十條第四章第1點,建議開工後“15天內”改成“1個月內“提出申報。

3.請問”區縣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是指哪個部門,如何對接?


部分采納,1、申報時限因為園林綠化工程工期較短,不做調整。

2、“區縣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在評選通知內明確。

4

杭州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浙江偉達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1.工程所在地負責推薦的區級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能否能夠明確相關單位及負責部門和聯係方式。

2.第十四條中,專家組將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是否考慮精簡地十二條(二)12影像資料,不作為申報資料要求上交,因為杭州市建設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不再要求遞交影像資料,降低企業在影像資料製作方麵的經濟負擔。


部分采納,1、“區縣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在評選通知內明確。

2、采納並調整條款。

5

杭州市風園林學會

第五條  西湖杯在企業自願申報和區、縣(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推薦的基礎上進行評選,每年評選一次。西湖杯的評選由杭州市園林文物局(以下簡稱市園文局)負責,具體工作委托杭州市園林綠化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市綠化發展中心)組織實施。

1.第一章 總則中——第五條——西湖杯評選在企業自願申報和區、縣(市)綠化建設行 政主管部門推薦的基礎上進行評選,每年評選一次。西湖杯的評選由杭州市園林文物局(以下簡稱市園文局)負責,具體工作委 托杭州市園林綠化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市綠化發展中心)組織實施。



第九條  承建單位,是指與申報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獨立法人單位。

1.第二章 申報條件——第九條——總承包單位、承建單位,是指與申報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獨立法人單位。


已在前麵條款做描述

第十條 參加西湖杯評選的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評工程須是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基本建設程序,各項 手續和文件齊全,並是已建成的具有獨立完整使用功能的園林工程。

(二)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要求,工程 設計、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先進合理,工程施工質量達到市內領 先水平,無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

(三)參評的園林工程必須在當年申報工作截止日期以前竣工驗收合格。

(四)參評工程應有創西湖杯工程計劃,未申報創杯計劃的 工程不得參評:

1.參評西湖杯的工程應在工程開工後十五天內向市綠化發展中心提出工程創杯書麵申報;

2.市綠化發展中心和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

申報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督,並應及時對申報工程作出質量跟蹤的 情況說明。

(五)參評工程應被評為“杭州市園林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標 準化管理優良工地”。

(六)參評工程應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園林 綠化工程項目規範》,達到園林工程施工技術標準、規範及杭州市 有關施工質量的規定。

(七)參評工程應積極應用園林綠化行業推薦新優植物、新 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等。

(八)參評工程不得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1.建設過程中出現建築市場違法行為、質量安全事故、惡意 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2.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等質量問題。

(九)參評工程隻能申報評選一次,不得重複申報。

1.(一)參評工程須是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基本建設程序,參評工程必須在當年申報工作截止日期以前竣工驗收合格。各項手續和文件齊全,並是已建成的具有獨立完整使用功能的園林工程。

2.(二)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要求,工程 設計、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先進合理。經過使用未發現質量 缺陷和質量隱患,工程質量各項技術指標達到市內領先水平,無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和有關節能環保規定。

原(三)條調整在上述(一)內。

3.(三)參評工程應事先製訂申報西湖杯參評計劃,未申報參評西湖杯計劃的工程不得參評:

4.1.參評西湖杯的工程應在工程開工後十五天(二十天?)內向市綠化發展中心提出參評西湖杯的書麵申請報告。2.市綠化發展中心和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督,並及時對申報工程作出質量跟蹤的情況說明。

5.(五)參評工程應被認定為“杭州市園林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

6.(六)參評工程應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園林 綠化工程項目規範》,達到園林工程施工技術標準、規範及省市有關施工質量的規定。

7.(八)參評工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西湖杯獎。

1.建設過程中出現建築市場違法行為、工程質量安全問題被行政處罰的;

2.未按規劃設計要求,與原設計重大不符,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等質量問題;

3.建設期間項目參建各方主體存在與本項目有關的行賄行為的;

4.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5..已經參加過西湖杯參評而未通過的;

6.其它不符合本辦法規定基本條件的情形。



部分采納

1、申報時限因為園林綠化工程工期較短,不做調整。

2、第(八)點已做綜述,不做細分描述。

第十一條西湖杯的評選程序:

在評選工作啟動後,所有的參評工程經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後,在申報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 報單位將有關資料報送至市綠化發展中心,由市綠化發展中心彙總後報送至市園文局。


1.第三章 申報評選——第十一條西湖杯的評選程序:——在評選工作啟動後,所有的參評工程經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簽署推薦意見後,在申報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報單位將有關資料報送至市綠化發展中心,由市綠化發展中心初審,將符合要求的推薦工程按質量水平高低排序彙總後,以公文方式報送至市園文局。


文字不做調整。

第十二條  西湖杯評選資料的要求和內容:

12.影像資料。限時8 分鍾,MP4格式錄像片,圖像清晰、解說清楚。按照使用者和遊人的正常行進視角進行拍攝,可結合照片和文字解說綜合展示,線路和視角在平麵圖上標示,基本均勻 覆蓋整個工程;結合場地展示施工特點和效果、施工關鍵技術、 施工過程質量管控措施、新技術推廣應用等情況,要充分反映重 要部位及隱蔽工程的質量檢驗情況和程序驗收情況。拍攝器材不用特殊設備,能夠反應客觀真實情況即可;

1.第三章 申報評選——第十二條西湖杯評選資料的要求和內容:12.影像資料

限時5分鍾,MP4格式錄像片,圖像清晰、解說清楚。按照使用者和遊人的正常行進視角進行拍攝,可結合照片和文字解說綜合展示,線路和視角在平麵圖上標示,基本均勻 覆蓋整個工程;結合場地展示施工特點和效果、施工關鍵技術、 施工過程質量管控措施、新技術推廣應用等情況,要充分反映重 要部位及隱蔽工程的質量檢驗情況和程序驗收情況。


部分采納,已取消影像資料要求。



第十三條  由市園文局負責成立園林工程西湖杯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局分管領導、相關處室、市綠化發展中心及各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成。

(一)行業專家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熟悉園林工程質量 管理方麵專業知識,年齡不超過65周歲,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 專業技術職稱,具有較強的分析、判斷、歸納和表達能力,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權威性。

(三)行業專家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的方式公開招聘,擇優選聘,並將擬聘專家的名單在政府相關門戶網站上公示5 個工作日。市園文局發文公布聘任專家名單,並向專家頒發聘書, 聘任期限為三年。

1.第四章 工程評審——第十三條——由市園文局負責成立園林工程西湖杯評審委員 會,評審委員會由局分管領導、相關處室、市綠化發展中心及各 區、縣(市)綠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人員組成。

2.(一)行業專家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熟悉園林工程質量 管理方麵專業知識,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較強的分析、判斷、歸納和表達能力,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權威性。

3.(三)行業專家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的方式公開招聘,擇優選聘,並將擬聘專家的名單在政府相關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市園文局發文公布聘任專家名單,並向專家頒發聘書,聘任期限為二年。


部分采納,與建委評選辦法一致,年齡限製與聘期不做調整。

第十四條 專家組在現場檢查工程質量時,申報企業對專家 要求查看的內容和部位都必須予以配合,不能借故回避或拒絕, 否則視為放棄評選資格。檢查結束後,由評審專家組形成專家組 意見和推薦名單,並報西湖杯評審委員會。

1.第四章 工程評審——第十四條——專家組在現場檢查工程質量時,申報企業對專家 要求查看的內容和部位必須予以配合,不能借故回避或拒絕,否則視為放棄評選資格。檢查結束後,由評審專家組出具專家組意見和推薦名單,並報西湖杯評審委員會。


與建委評選辦法一致,文字不做調整。

第十五條 西湖杯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根據專家組意見 及推薦名單,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出獲獎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選票的工程為“西湖杯”;獲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票的工程為“西湖杯”表揚工程。

1.第四章 工程評審——第十五條——西湖杯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根據專家組意見 及推薦名單,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西湖杯”獲獎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選票的工程為“西湖杯”;獲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票的工程為“西湖杯”提名獎工程。


與建委評選辦法一致,文字不做調整。

第十六條 西湖杯獲獎名單在政府相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 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1.第四章 工程評審——第十六條——西湖杯獲獎工程名單在政府相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十五個工作日


與建委評選辦法一致,不做調整。


1.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最後應加上:對於已經獲得西湖杯稱號的工程,參評期間項目參建各方主體存在與本項目有關的行賄行為的,一經核實,取消該工程西湖杯稱號,並對申報企業予以通報,同時取消該企業下三年的申報資格。


與建委評選辦法一致,不做調整。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   起施行。

1.第七章 附則——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杭州市園林文物局負責解釋。


與建委評選辦法一致,不做調整。


1.二、建議製訂“西湖杯”評選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