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0100MB19370226/2022-26971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日期: | 2022-12-13 | |
發布單位: | 市醫療保障局 | 主題分類: | 醫保 |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係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35 號)和《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完善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醫保發〔2022〕45號)精神,我局牽頭起草了《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轉發浙江省醫療保障局完善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於2022年12月22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反饋至我局醫藥服務管理處。以單位名義提出的修改意見或建議,請加蓋公章。
聯係人:徐林山
聯係電話:0571-89583023
郵 箱:hzybyyfwglc@hz.gov.cn
傳 真:0571-89583027
通訊地址:杭州市拱墅區建國北路799號
附 件: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轉發浙江省醫療保障局調整完善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轉發浙江省醫療保障局調整完善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切實保障我市參保人員對家庭病床、上門醫療服務等居家醫療服務的需求,推動醫療保障向居家延伸,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係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35 號)精神,現將《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完善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醫保發〔2022〕45 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杭州實際,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並貫徹落實。
一、家庭病床建床費項目內涵按照浙醫保發〔2022〕45號文件要求執行,價格暫按我市現行80元/次的標準執行,待省醫療保障局印發全省基層價格改革方案後再按要求統一調整完善。
二、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門服務費的價格標準為100元/次·人,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上門服務費價格按市場調節價管理。
三、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執行。
附件:1.《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完善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醫保發〔2022〕45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