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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轉發浙江省醫療保障局調整完善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 ||||||||||||||||
時間:2022-12-14 16:44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 ||||||||||||||||
各區、縣(市)醫療保障(分)局,局屬各單位,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有關規定,省醫療保障局公布了部分調整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現將《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部分調整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杭州實際,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並貫徹落實。 一、按照“同城同價”改革精神,我市各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與在杭省級公立醫院同等價格,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計價規則遵照《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杭州市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杭醫保〔2019〕23號)執行。 二、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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