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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轉發浙江省醫療保障局調整完善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政策解讀 | ||||||||||||||||
時間:2022-12-14 17:08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 ||||||||||||||||
一、政策製定的背景 醫療服務價格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貫徹省醫療保障局等4部門《關於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製的實施意見》(浙醫保聯發〔2021〕20號)精神,根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部分調整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浙醫保發〔2022〕44號)規定及“同城同步同價”改革精神,我市相關醫療機構按要求與省級醫院同步執行相關政策。 二、主要內容 (一)調整完善ICU單元治療等69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二)刪除急救單獨開艙治療(項目編碼:31060700400)。 (三)“臨床診療類”中的“本類說明”第6條增加“單價在400元以下的熱活檢鉗可全額計費”;第7條將內鏡下臨床診療項目中使用的“圈套器”修改為除外內容,將內鏡下臨床診療中使用“止血(組織)夾”增加為除外內容;第8條修改為“內鏡下臨床診療項目中使用超聲切割止血刀(含刀頭),每人次加收810元”。 (四)“臨床診療類”中的“(三)手術治療說明”第3條將手術中所使用的“止血(組織)夾”增加為除外內容。 (五)上述調整完善後的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項目以及部分相對應的醫用耗材,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按醫保規定執行。 (六)我市各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與在杭省級公立醫院同等價格,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計價規則遵照《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杭州市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杭醫保〔2019〕23號)執行。 三、注意事項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四、關鍵詞解釋 調整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係指,根據臨床診療規範、醫療器械管理規範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臨床實際,對現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名稱、內涵、除外內容、計價單位、價格、備注等要素進行調整完善。 五、新舊政策差異 (一)對69個現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名稱、內涵、除外內容、計價單位、備注等內容修訂完善,或者對價格調整。 (二)刪除急救單獨開艙治療項目。 (三)對“臨床診療類”中的“本類說明”和“(三)手術治療說明”相關內容修訂完善。 六、解讀機關、聯係人及政策谘詢電話 解讀機關: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聯係人:曾芬芳 政策谘詢電話:89583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