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401/2022-265332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政函〔2022〕6號 成文日期: 2022-01-27
發布單位: 市政府辦公廳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發展規劃、計劃-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00-2022-0001
《杭州市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時間:2022-02-11 09:54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為高水平開展國家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杭州市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要求,製定出台了《杭州市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背景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鼓勵支持地方先行先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國務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等6城市開展國家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試點的層級高、影響深、力度大。

(一)層級高。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直接交付給杭州的重大任務,是杭州為國家試點的使命擔當,是杭州進一步突破提升、全麵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重大機遇。試點工作經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3年內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2021年10月31日以國務院文件正式印發。

(二)影響深。首批6個試點城市市場主體總量達1570萬,占全國九分之一,並集聚了大量的外資外貿企業,是國際社會了解我國營商環境的重要窗口。對標最高標準最佳實踐,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有利於更好維護我國作為全球主要投資目的地國的良好形象,為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助力。

(三)力度大。國家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力度前所未有,推出了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提升投資建設和貿易便利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加強和創新監管等10方麵101項改革事項。改革舉措突破了1部法律和7部行政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已授權在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有關規定。相關改革舉措的落地將為市場主體帶來巨大經濟效益或節約大量成本。

二、總體考慮

《實施方案》主要有四方麵考慮:

一是全麵落實國家試點任務。高標準落實國家明確的101項改革任務,我市把他細化為344條具體改革舉措,分門別類紮實推進,確保高質量完成國家要求的“規定動作”。

二是拓展杭州特色改革。在國家試點“規定動作”外,按照“不搞簡單取消下放、不搞稅費減免、不涉及安全”的原則,結合杭州產業發展特色、政府數字化改革等實際,推出了一批“自選動作”,共52項特色改革事項,並細化成165條具體改革舉措。

三是部分改革舉措突破現行法律法規。試點改革舉措突破了1部法律、7部行政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均已授權暫時調整適用相關規定。根據國家授權,杭州《實施方案》得到了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授權暫時調整適用《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浙江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有關規定,保障了我市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依法依規順利實施,賦予了我市更大改革自主權,更大力度開展先行先試。

四是落實更加嚴格的全流程全鏈條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我們在“放”的同時,加強了“管”的力度,把夯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方法、提升監管效能作為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重中之重。對每一項改革事項均明確了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對可能因試點帶來的政策或管理方式變化,也逐項設計了過渡方案,避免出現監管漏洞和管理盲區,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三、試點目標

《實施方案》提出,經過三至五年的創新試點,杭州市營商環境競爭力躍居全球前列、全國領先,政府治理效能全麵提升,集聚和配置各類資源要素能力明顯增強,市場主體活躍度和發展質量顯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加快形成一係列可複製可推廣的製度創新成果,為國家營商環境建設作出重要示範,提供杭州經驗。

按照“先發更優、後起更秀”的原則,使杭州的改革更有成效:

一是打造單項冠軍。對於綜合測繪、公共數據開放等具有全國領先優勢的改革事項,持續走在前列,努力打造“單項冠軍”。

二是形成先發優勢。對於聯合驗收、客貨運輸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與核驗等源自我市痛點堵點難點的改革事項,抓緊進行改革突破,形成先發優勢。

三是力爭後起更秀。對於市場主體除名製度等其他試點城市提出並已先行開展的改革事項,積極向兄弟城市學習借鑒基礎上,力爭後起更秀。

四是體現數據紅利。充分發揮我市數字化改革優勢,加快打破信息孤島,減少企業群眾紙質材料提交和現場辦事。

四、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改革內容涉及麵非常廣、非常具體,推出了153項改革事項,涵蓋了國家明確的101項和杭州特色的52項,以及暫時調整適用的3部法規規章有關規定。主要內容有十個方麵:

(一)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製。推出了7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支持企業擴大經營規模。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擴大適用主體和區域範圍。探索實施“一證多址”改革,便利企業在一定區域內開設經營項目相同的分支機構。二是便利跨區域開展經營活動。禁止在招投標領域設置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清除政府采購領域各類隱性門檻和壁壘。推進11類客貨運輸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與核驗。

(二)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範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製。推出16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實施透明規範的市場準入。推進開辦企業全業務“一網通辦”,企業變更登記“一件事”改革,企業年報“多報合一”。二是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製。實施注銷登記“同城通辦”,探索建立市場主體除名製度。鼓勵運用破產預重整製度,健全企業破產重整期間信用修複機製,明確破產企業的相關權利人對破產管理人的推薦權。

(三)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推出17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深化投資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建立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製”,深化“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分階段整合相關測繪測量事項,深入開展一般工業項目聯合驗收。二是優化建築工程管理。試點推行建築師負責製,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圖紙數字化管理。三是提升市政公用服務水平。對水電氣等市政接入工程采用承諾備案或並聯審批,優化“去申請化”供電服務模式,穩步推行不停電作業。

(四)更好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推出18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探索對食品自動製售設備等自動化、無人化新業態經營者發放食品經營許可。二是促進知識產權交易轉化。協同建設長三角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和交易服務平台,健全政府引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製。三是推動創新要素高效配置。探索在市屬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權屬製度改革試點。優化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信息變更管理模式。促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四是優化公共服務保障支撐。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係。提升嬰幼兒智慧化照護服務。探索建立醫保智能報銷係統,便利醫療費用電子發票零星報銷。

(五)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推出15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逐步擴大“兩步申報”適用範圍並完善容錯機製。製定杭州市跨境科研用物資正麵清單,簡化研發用途設備和樣本樣品進出口手續。二是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通道。探索“線上下單、線下展示、定點配送”、“數字清關”等跨境電商新模式。打通企業供應鏈係統平台與“單一窗口”申報平台自動報關通道。推行數字化、智能化、精細化出口退稅服務。爭取打造全球跨境電商退貨中心倉,解決超過法定期限的跨境保稅商品退換貨難題。

(六)優化外商投資和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推出11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健全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體係。簡化港澳投資者辦理商事登記流程和材料,將更多涉外審批服務事項納入“一網通辦”。探索建設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二是優化國際化人才服務管理。結合實際製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認定標準,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完善涉外公共服務,對外國人來華工作、居留許可實行並聯審批。

(七)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推出9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強化公平競爭審查製度剛性約束。清理取消企業在資質資格獲取、招投標、政府采購、權益保護等方麵存在的差異化待遇。二是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強網絡虛假宣傳、刷單炒信、虛假交易等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加大對醫藥、汽車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反不正當競爭監督檢查力度,更好地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三是營造公開透明招投標和政府采購市場。實現全行業、全類型、全流程電子招投標全覆蓋。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製度,優化水利工程招投標手續,推進養護工程中標企業履約過程去資金化,全麵實現政府采購供應商“免證明化”。

(八)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監管。推出19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強化重點領域監管。在消防安全、食品藥品、環境保護、醫療衛生、水土保持等重點領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機製。理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等預付式消費、成品油、農產品等領域監管機製。探索依法製定實施懲罰性賠償和內部舉報人製度的具體辦法。二是創新監管方式。探索形成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監管鏈。建立杭州市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強製清單。推進市場監管領域分級分類監管。繪製城市水、氣、電、路、橋、隧等風險“一張圖”。三是推進行政執法改革。在市場監管、稅務等領域,探索建立行政執法人員盡職免責機製。開展行政執法監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麵推行“綜合查一次”。

(九)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推出14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製。探索建立因政策變化、規劃調整而不履行合同約定造成企業合法利益受損的補償救濟機製和責任追究製度。暢通政府失信投訴舉報渠道,探索建立政務誠信行政訴訟執行協調機製。二是實施更加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商標惡意注冊和專利非正常申請快速處置聯動機製,開展商標專利巡回評審和遠程評審。強化涉外知識產權維權和糾紛調解,加強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保護。三是優化公共法律服務。打造線上線下融合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務體係。推進跨境貿易法庭建設,深化網絡空間司法治理。建立市場主體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登記承諾製度。深化司法拍賣不動產“一件事”改革。

(十)優化經常性涉企服務。推出27項改革事項,主要有:一是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推進涉企事項“一網通辦”、“一照通辦”。推進公安服務“一窗通辦”。打造智慧稅收服務體係,深化企業所得稅和財產行為稅“多稅合一”申報。二是深化政府數字化改革。在城市安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生態環境等領域探索建設一批典型多跨場景。完善惠企政策兌付事前精準推送機製,全麵實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實時兌現。擴大電子證照、電子簽章應用,打造“無證明城市”。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解讀人:張媚

政策谘詢電話:8525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