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製,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從“杭州西湖”門戶網站(http://www.hzxh.gov.cn/)下載。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重要決策部署,以人民為中心深化政務公開,以公開促落實、促規範、促服務,助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一)主動公開方麵
一是加強政策信息發布。通過“杭州西湖”門戶網站主動公開各類信息10178條,其中行政規範性文件10件,其它政策文件541件,完善行政規範性文件數據庫建設,摸清文件底數,增填文件屬性字段,優化政策文件搜索功能。二是推進重點領域信息發布。建設完善疫情防控、“十四五”規劃、市場監管信息、重大建設項目等專題專欄,方便公眾按需求按分類查閱重點信息。三是提升政策解讀質效。對涉及采用動畫、圖解、知識競答等多元化方式豐富解讀形式,通過政策宣傳進社區、政策服務送上門等線下活動做好“麵對麵”政策解讀提高解讀效力;四是提高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度。全麵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按2021年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計劃,通過公式公告欄、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多渠道完成決策草案預公開,通過問卷調查、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多種方式,充分征求公眾意見。
(二)依申請公開方麵
2021年,全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51件,申請數量較去年上升9.76%;答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44件(含上年度結轉申請8件,另有15件申請按照《條例》順延到下年度答複),均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複。予以公開及部分公開261件,占48%;不予公開20件,占3.7% ;因本機關不掌握等原因無法提供236件,占43.3% ;不予處理12件,占2.2%;其他處理15件,占2.8%。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22件,複議訴訟率4%。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麵
一是開展試點領域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動態調整。2021年動態調整涉及城市綜合執法領域、義務教育領域、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等10個領域,調整目錄一級事項21條,二級事項95條,調整情況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發布。二是優化政府信息分類整合。集中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定期開展檢測並及時整改,增強信息發布的時效性、規範性、準確性。三是落實政務信息發布“三審三校”製度。規範采、編、發流程,按規定使用浙江省政務新媒體監管平台發布信息,執行“係統+人工”審核程序,保證信息發布內容質量。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方麵
一是優化區政府門戶網站欄目設置及功能。進行網站移動端適配改造和老年模式建設,適應不同群體需求。二是強化政務新媒體平台管理。對政務新媒體開設、變更、關停、注銷實施全過程管理。按照“數據同源、信息共享、服務同根”要求,對於涉及群眾麵廣、影響大的政策及政策解讀進行多賬號協同發布,形成信息傳播和公共服務合力。三是深化政務專區建設。持續建好行政服務中心政務公開專區,做好依申請公開受理、政策解讀谘詢、公眾意見征集等工作。
(五)監督保障方麵
一是加強考核監督。嚴格落實“周檢查,月通報,季上報”製度,每周檢查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點對點提醒相關單位,督促整改;每月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通報,促進工作落實;每季度上報政務公開工作檢查整改情況,整理彙總經驗做法。二是加強業務指導。通過新媒體工作群、政務公開浙政釘工作群,發布工作通知、日常檢查情況通報並對各單位問題及時回應。對政策文件清理、重大建設項目全流程公開、疫情防控專題建設等重點工作進行集中辦公培訓,現場討論、指導。三是開展社會評議。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以問卷調查形式開展社會評議,廣泛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2021年,西湖區在政務公開考核中未扣分,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需追究責任的情況。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製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文件 | 10 | 6 | 84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73029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40417 | ||
行政強製 | 2336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5126.69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34 | 17 | 0 | 0 | 0 | 0 | 55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24 | 11 | 0 | 0 | 0 | 0 | 235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82 | 2 | 0 | 0 | 0 | 0 | 184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52 | 0 | 0 | 0 | 0 | 0 | 52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複申請 | 8 | 0 | 0 | 0 | 0 | 0 | 8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531 | 13 | 0 | 0 | 0 | 0 | 544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1 | 4 | 0 | 0 | 0 | 0 | 15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14 | 2 | 0 | 3 | 19 | 1 | 0 | 0 | 1 | 2 | 1 | 0 | 0 | 0 | 1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動公開內容廣度和深度,解讀回應的方式和渠道,政務新媒體的影響力和傳播力均有待進一步拓展和提升。
2022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優化公開目錄,加強頂層設計。根據《條例》和年度工作要點要求對主動公開目錄進行優化,細化公開內容要求,明確公開責任單位,確保目錄規定內容公開落實到位。二是拓展解讀方式,提升回應質效。加強對解讀質量把關,杜絕解讀即簡單的小標題羅列和內容複製的情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開展線上+線下多元化解讀活動,把政策向公眾講清講明講透,切實回應社會關切。三是做強政務新媒體,助力政策宣傳。健全政務新媒體管理機製,提高信息發布數量、頻率的同時,提升內容發布質量,更多地以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生動活潑的方式進行政府政策宣傳,有效助力政策推廣和落地實施。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