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時間:2022-02-24 16:23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瀏覽次數:

2021年,杭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真抓實幹,為爭當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城市範例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一是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杭州市入選國家首批六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持續深化商事改革,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範工作和政策措施類文件公平競爭審查與清理。成立中國(杭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強化地方金融監管,開展金融放貸領域亂象整治和私募基金風險排查。打造“無證明化城市”,全麵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製。二是推動政府數字化改革。以“一件事”聯辦為標準,打造“政務智服”多跨場景,實現“一件事”聯辦事項75項,“企業開辦一件事”全程幫辦30分鍾辦結,“投資審批一件事”申報材料減量80%。全市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率達87.13%。持續深化“互聯網+監管”,掌上執法率達99.92%,“雙隨機”抽查事項覆蓋率達100%。三是加強疫情防控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慎終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堅決落實“源頭查控+快響激活+硬核隔離+精密智控”機製。建立健全全領域應急救援隊伍體係和全行業、全災種區域覆蓋、上下對應的應急預案體係。四是全麵推進政務公開。推進重要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提高公眾獲知、查閱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創新政策解讀形式,建立政策解讀向下傳遞機製。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堅持柔性答複。完善市政府門戶網站網上聽證、建言獻策等欄目,積極開展政務公開社會評議。

(二)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一是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規章爭議較大的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工作規程。起草、製定《杭州市西湖龍井茶保護管理條例》等11件法規、規章。組織開展87件市政府規章涉及行政處罰內容的專項清理,廢止和修改8件。二是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出台《杭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後評估辦法》。對36件市政府規範性文件、29件市委市政府聯合發文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對266件區、縣(市)政府和市級部門規範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出台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谘詢論證工作規則、民意調查工作規則,市、縣、鄉三級實現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化管理全覆蓋。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決策能力。加強黨政機關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建立外聘法律顧問備選名冊。充分發揮公職律師服務依法決策的作用,全市公職律師達938名,同比增加28.85%。

(四)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一是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製定《杭州市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60%的高頻率高綜合高需求執法事項納入綜合執法,綜合執法事項拓展到65%以上的執法領域。穩步推進鄉鎮(街道)“一支隊伍管執法”,16個鄉鎮(街道)成立綜合執法隊,縣級及以下綜合執法力量達85%。二是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在全省率先出台保障新行政處罰法實施的10條工作指引。深入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推廣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製。推進非現場執法。以臨安區等為試點構建監管執法“一件事”全鏈條,探索“事項三色清單、分類剛柔並濟”的新型監管機製。加大對“大數據殺熟”等的執法力度,開展網絡訂餐、校外培訓等行業亂象整治,嚴打電信詐騙。三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對全市水利係統等進行行政執法質效評議,開展涉民生執法等專項監督和全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在全省率先推出規範行政執法職責爭議處理的工作機製。確認全市第二批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全市轉換和新申領統一國家行政執法證34539本。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一是紮實推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開展“以案治本”專項行動,積案難案化解率54.5%。探索行政複議“簡案快辦、繁案精辦”,辦案時限壓縮56.9%。全市辦結複議案件6010件,直接糾錯182件,糾錯率8.2%,同比下降2.4個百分點。全市發生一審行政訴訟案件2187件,敗訴128件,敗訴率5.57%,同比下降4.23個百分點。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質效,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95%,同比上升3.75個百分點。二是深入推進爭議調解。出台《杭州市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辦法》。大力推動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實質性運行。出台《杭州市行政賠償和追償辦法》,在全國首創設立政府行政賠償追償委員會。三是有序推進行政裁決示範化建設。推動行政裁決機關依法履職,開展政府采購投訴處理行政裁決標準化建設等示範項目建設。

(六)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基礎。一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出台《法治杭州建設規劃(2021—2025年)》,市委常委會專題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彙報,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舉辦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講座,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二是提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開展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15次,組織77名新任市管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近3年來市政府任命的市政府副秘書長、組成部門市管副局級領導幹部60餘人參加憲法宣誓儀式。三是加強普法依法治理。製定並組織實施“八五”普法規劃,成立杭州市習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講團,積極籌建國家憲法宣傳教育館,成功創建8個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四是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上線“杭州公共法律服務”支付寶小程序,實現公共法律服務掌上辦、指尖辦。完善公證和司法鑒定便民服務,規範和精簡公證證明材料。深入開展律師行業“法雨春風”為民服務活動等。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基層基礎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基層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編製的科學性有待提高,部分單位行政規範性文件仍存在合法性問題,部分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覆蓋麵有待拓寬,審核質量有待提升,公職律師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基層法治建設機構和人員力量配置比較薄弱。

(二)規範執法的理念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土地征收、房屋拆遷、違建拆除等領域執法不規範問題依然較為突出,執法公示不規範、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在一定範圍內存在,部分區、縣(市)對基層行政執法的監督督察及考評的實效性、針對性有待加強。

(三)行政爭議訴源治理與實質化解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雖然“兩高一低”整治取得明顯成效,但土地征收、房屋拆遷、違建拆除等領域行政爭議調解率有待提升。一些部門對行政爭議調解工作重視不夠,調解力度有待加大。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印發《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研究製定“十四五”期間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麵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召開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會暨府院聯席會議等專題會議。市政府主要領導就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多次聽取彙報並作出批示。全麵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年終述職,將法治建設履職情況納入領導幹部年終述職測評專項評議內容。製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考評結果納入黨政綜合目標考核。市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和審議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及35個部門負責人依法履職情況報告。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貫徹及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情況督察。積極培育縣鄉法治政府建設“最佳實踐”項目,7個項目獲評省委依法治省辦“有辨識度有影響力法治建設成果”。

四、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著力加強法治政府基層基礎建設。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我市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麵建設法治政府實施意見,實施重大行政決策能力提升工程,探索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動態銜接機製,建立公職律師統籌調配使用機製,全力做好國家憲法宣傳教育館建設,開展護航亞運會法治宣傳教育專項行動,加大法治政府建設監督問責與考評力度。

(二)著力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全麵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和鄉鎮(街道)“一支隊伍管執法”。貫徹實施新行政處罰法,全麵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在易產生行政爭議領域建立標準化行政執法指引,建立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製度,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行使和裁量基準適用,建立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製措施清單,健全行政執法評議機製,加強重點領域執法監督。

(三)著力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引導重點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繼續進駐矛調中心,積極探索互聯網領域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探索建立市級大調解協會。鞏固深化行政複議體製改革成果,出台行政複議辦案標準化指引。完善府院、府檢聯動機製,落實敗訴預警、約談通報等工作機製,努力實現行政訴訟案件發案量、敗訴率、負責人出庭率、訴訟調撤率四項指標“兩控一穩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