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精神,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法治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嚴格依法行政,發揮法治工作對行業管理的推動、規範和保障作用,為我市城建事業和各項中心工作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現就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年度報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提升法治政府建設站位,強化依法行政組織保障和能力建設。
1、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政府建設責任。
健全法治政府建設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處室及工作人員具體抓的工作機製。通過認真組織開展建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活動,深入學習憲法和習近平全麵依法治國的主要論述,增強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法治政府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抓住法治政府建設關鍵少數,認真謀劃和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
2、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落實年度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報告製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檔案製度,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檔案材料的日常報送。做好委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建委年終目標責任製考評。
3、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決策能力。
嚴格遵守《杭州市建委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全麵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強化決策法定程序的剛性約束。加強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製度,實現全流程記錄和歸檔留痕。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服務依法決策的作用。
4、發揮建委政府法律顧問作用。
通過公開招標形式擇優選聘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錢雪慧等6名律師作為市建委法律顧問隊伍,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我委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規範行政執法中的作用,提高其在我委行政決策、行政應訴、信息公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製定、合同審查、信訪等事務的參與度,有效規避和防範行政法律風險。創新了團隊討論、現場駐點提供現場法律谘詢答疑等法律服務模式。重大法律事務通過律師團隊討論,出具全麵的書麵法律意見。一般的法律事務通過現場駐點律師或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解決。加強行政機關合同簽訂和履行監管,提升行政機關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
(二)加強立法工作和規範性文件管理
5、緊抓立法工作。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立法計劃實施方案》,主動對接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市司法局,對預備項目《杭州市鄉村建設條例》及調研項目《杭州市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管理條例》深入開展立法調研,進一步完善條例內容。征集選報《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條例》等4立法建議項目,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權優勢,為城市建設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6、全麵強化規範性文件管理。
按照《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要求嚴格遵循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製定程序,加強對製定主體、程序、內容等方麵進行合法性審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同時以文字、視頻、圖表等方式進行解讀。2021年,審查文件20餘件,報市政府發文2件,印發規範性文件8件,聯合發文1件,並按要求及時進行了備案。多次開展針對不符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要求的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並對截止2021年6月1日前製發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麵清理。廢止《杭州市建築市場“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範性文件10件,失效3件,修訂13件。同時對1件市政府規章2件市政府文件提出廢止建議,6件市政府文件提出修改建議。
(三)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規範行政執法
7、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落實中央、省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開展行政許可事項清理工作。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全麵推廣數字化圖紙,分級分類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提升並聯審批、批後監管、聯合驗收的效率。
8、加強疫情防控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依法實施各項防控和應急措施。完善突發事件應對製度,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總體和專項應急預案,提升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水平。加強應急指揮體係建設,完善綜合協調機製。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和危機溝通,完善公共輿情應對機製。
9、加快政務數字化改革。
加強政務信息係統優化整合,推進政務數據共享。推動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加快推進政務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加強“互聯網+監管”平台應用,加快實現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層治理平台、投訴舉報平台等互聯互通,全麵推廣應用“浙政釘·掌上執法”。推進全省建設執法辦案係統應用。積極參與“城市大腦”建設,做好“一整兩通三同直達”相關工作,不斷推出群眾有感、治理有效的數字駕駛艙和應用場景。
10、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一是全麵貫徹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三項製度)。依法規範施工許可、建築業企業資質許可、房地產企業資質許可等行政許可。依法開展建築市場發承包、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等行政檢查以及行政征收、行政獎勵等行政執法行為。二是充分利用“百日安全專項督查”等載體,加強本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三是依法查處行政違法案件。2021年共辦理普通程序行政處罰案件,17件。凡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案件均按照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經行政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四是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根據規範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的要求,對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我委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決定進行自查。並組織建委法製審核人員、法律顧問和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進行督查抽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的瑕疵,提高建委行政執法水平。
11、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根據《浙江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組織2021年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完成全國統一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和申領工作。全麵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
(四)緊扣營商環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12、深入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加強對涉及建築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開展兩輪公平競爭審查。對我委去年抽檢發現的公平競爭問題積極整改反饋。
13、全麵推進“無證明化”改革。
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清理證明事項、減少證明材料,全麵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製,最大程度精簡和優化各類證明。
(五)積極做好行政應訴及非訴法律事務工作
14、做好行政複議工作。
2021年以來根據市司法局《關於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複議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繼續做好複議權告知、複議申請引導、辦案配合、工作交接等工作,確保有關工作無縫銜接。
15、做好行政應訴應議工作。
2021全年共辦理行政訴訟案件6件,行政複議案件2件,無一敗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落實本機關工作人員出庭、旁聽製度,增強業務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
16、依法做好行政調解工作。
對工程款糾紛依申請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今年累計調解成功工程款糾紛3件,涉及爭議金額288.07萬元。
17、認真做好信訪工作。
進一步梳理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積極引導信訪當事人依法信訪。切實開展信訪事項轉行政檢查工作,切實提高執法工作實效。
18、全麵推進政務公開。
深化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推進政務公開專區建設。深化重大政策發布解讀,加強輿情回應,注重政民互動,提高公眾滿意度。
(六)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提升普法實效。
19、圍繞市普法辦的年度普法教育工作目標,落實落細建委普法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一是開展機關公務員及行政執法人員的普法教育活動。通過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城建大講堂、建設網普法園地、內部辦公係統《學習園地》等載體開展以案釋法、學法用法等普法活動。多次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專題學習,組織公務員完成網上學法用法考試和八五普法等係列活動;二是采用新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活動。在《杭州建設》微信公眾號開設“我在城建一線學法”專欄。共計發布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浙江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杭州市無障礙環境建設和管理辦法》等十餘篇專題解讀文章,擴大我委普法宣傳影響力;三是落實普法責任製,開展“送法進工地”等活動,通過民工學校等麵向建築業從業人員開展民法典普法宣傳;通過“安全生產月”“質量月”等主題活動,通過現場會、推進會、培訓會、現場聯合檢查、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宣傳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規。
二、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對法治政府建設的認識需進一步提高。部分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的自覺性、有效性與建設法治政府要求仍存在較大的差距。部分政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與落實“三項製度”和規範行政執法工作的要求還存在差距,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聚焦疑難,服務大局的能力需進一步提升。針對新形勢下審批製度改革、數字化改革等帶來的新挑戰,以及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破解法製障礙,服務中心大局能力水平的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2021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嚴格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
建委黨組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兩個維護”落實到城鄉建設領域法治建設工作的各方麵和全過程,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進一步整合優化部門職責的基礎上,積極履職。黨組書記、主任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法治建設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其他班子成員和各處室各負其責、合力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年初、年中的建委黨組會專題聽取法治工作彙報,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並及時向本級黨委和政府請示彙報。組織領導幹部開展學法用法和班子成員述法活動,全年黨組班子學法4次以上。嚴格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將出庭應訴作為學習業務、增強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徑,黨組書記、主任帶頭出庭應訴,行政負責人出庭率達到100%。
(二)嚴格遵守重大行政決策管理製度,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序,確保決策科學公開。推進行政執法監督規範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強化重大行政行為備案審查。做好行政執法法製審核製度、行政執法裁量基準製度、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在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領域的全麵貫徹落實,進一步促進係統內部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三)依法處理行政爭議。
完善涉訴業務機構出庭應訴機製,對人民法院、行政複議機關受理的行政訴訟和被複議案件,積極做好答辯(答複)、出庭等。加大行政爭議案件的調解力度,不斷提高調解率。尊重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行政複議機關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認真對待人民法院和行政複議機關的意見建議。加強總結分析工作,研究涉訟案件類型、特點及存在的共性問題,探索改進行政行為的方式方法。落實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製,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推動案情通報分析、案件移送製度建設和落實。加大城鄉建設領域矛盾糾紛化解力度,切實開展訴源治理,做好行政調解工作。
(四)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認真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對建委係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統籌領導,優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機製,專題聽取並討論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計劃和工作總結報告、“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清單以及法治政府建設有關製度。帶頭貫徹執行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全麵落實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製度,不斷提高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做到依法決策、規範執法。
四、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
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作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機製,增強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責任感、緊迫感,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建委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標準化、數字化建設。
在行政執法重點領域建立標準化執法指引,開展“教科書式執法”活動。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行政執法部門法製審核人員配備率不少於本部門執法人員總數的5%。全麵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度。著力構建“審批—監管—處罰—監督評價”和“巡查—調查—處罰決定—權利救濟(複議訴訟)”的全流程雙閉環,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機製、案件移交機製、案件通報機製,實現事前審批、事中監管與事後處罰的無縫銜接。
(三)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
針對新形勢下審批製度改革、數字化改革等帶來的新挑戰,結合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深入研究突出疑難涉法事務難題,著力破解法製障礙,服務中心大局。結合浙江省工程建設數字化管理係統,進一步深化“互聯網+監管”暨雙隨機監管工作,探索運用信息化手段和日常監管融合升級模式促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將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做深做實,促進公正文明執法,保障行政執法決定合法適當。
(四)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加強和優化建委法治工作力量,確保建委所有行政執法崗位的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證持證率達百分之百。繼續落實黨組中心組會前學法製度。多措並舉,強化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員法製培訓,不斷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加強法製審查人員和公平競爭審查人員業務提升,保障審查質量和效率。繼續做好普法相關工作,落實普法責任製,繼往開來,為“八五”普法開好頭,將普法工作做細做精。
五、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