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0100MB15744444/2022-26696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發布單位: |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主題分類: | 其他 |
有效性: |
杭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試行)
為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範圍,規範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編製工作,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及《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將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標準明確如下:
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一)製定有關杭州市退役軍人事務領域的實施意見等;
(二)製定或修改涉及退役軍人工作的重大政策;
(三)製定有關退役軍人事務領域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
(四)決定涉及退役軍人利益可能造成較大影響的重大項目;
(五)其他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二、不列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等決策事項;
(二)機關內部工作流程、內部管理事項;
(三)為執行上級決策部署出台的、沒有作出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更為不利的具體實施措施的決策事項;
(四)其他不應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