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城鎮燃氣、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權限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製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節水)專項規劃。指導和監督全市公用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建成區範圍內公用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建成區範圍內道路停車收費管理和公共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承擔主城區公共自行車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