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市容秩序、戶外廣告、犬類和城市照明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編製並實施專項規劃,開展監督管理、專項執法和集中整治工作。承擔市直管照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公安、市場監管領域劃轉事項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相關綜合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