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環境衛生,固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按權限會同相關部門編製並實施專項規劃,開展行政監督管理,專項執法和集中整治工作。組織開展環衛科研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生活垃圾處置能力建設。牽頭農村環境衛生領域劃轉事項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相關綜合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