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516/2023-0016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日期: | 2023-01-13 |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教育局 | 主題分類: | 教育 |
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是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開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規劃關鍵之年,杭州市教育局以高質量發展為中心,嚴格對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2年杭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杭政辦函〔2022〕35號)等要求,深化主動公開、優化公開服務、推動規範公開、提升辦件質量,教育政務公開質效得到全麵提升。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本年度杭州市教育局網站和杭州市政府網站同步主動公開信息1351條;官方微博發布信息3848條;官方微信推送1419篇圖文信息,“杭州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訂閱人數90.1萬。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年度共辦結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事項18件,其中予以公開5件,部分公開1件,不予公開1件,無法提供11件。在複議、訴訟方麵,本年度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1起,未發生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進一步優化政府信息公開機製,修訂《杭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製度》,從公開渠道、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能力保障等方麵,圍繞教育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全麵做好信息公開;進一步加強教育疫情防控信息公開,以網站、微信公眾號、“民呼我為”係統為重要平台,多渠道公開涉疫校園進出管理、教學考試安排、健身場地開放等信息;進一步推動教育公共數據開放,新增、完善教育資源編目41餘條,並全量歸集至杭州市教育局ODPS空間,其中開放數據集總量27個,開放數據項約600個。
(四)平台建設情況
一是大力做好網站信息公開建設。按照《杭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關於印發<2022年杭州市政府網站工作要點>的通知》(杭數據函〔2022〕1號)要求,重點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政民互動、辦事服務、改造優化、創新監管等方麵的提升。根據省市監測檢查,針對規範表述、更新時效、外鏈錯鏈等方麵存在短板不足,做到及時整改,舉一反三。
二是繼續建設智慧教育應用場景。借助教育領域數字化改革延伸擴麵契機,迭代升級“入學早知道”場景,實現覆蓋全市的常態化預警發布,便捷查詢未來三年入學預警信息、分流情況、學區地圖、學校信息等內容。推進“浙裏課後服務”“浙裏培訓”“共享優課”等應用貫通落地,為師生家長提供優質課後服務、課程資源、機構資源,做到資源信息可查、可用、可追溯。
三是不斷優化政務新媒體平台。製定《杭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管理細則》《杭州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工作製度》等相關製度,規範政務新媒體信息報送、錄用、審核、發布等流程,杭州教育發布微博、微信納入全省政務新媒體管理平台,每日固定發布4條圖文消息,內容涵蓋教育資訊、政策解讀、校園動態、師生風采、教育文摘等多個方麵,緊貼教育實際,力求做到及時、權威、實用、豐富。
(五)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情況
本年度出台《杭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成人中等學曆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篇行政規範性文件,通過杭州市教育局網站、杭州市政府網站、杭州教育發布等平台發布政策解讀5篇,政策解讀全覆蓋。同時豐富解讀形式,所有行政規範性文件均附有1篇圖片解讀,通俗易懂。
圍繞“雙減”工作推進情況,召開媒體見麵會並答記者問;就高中招生熱點問題,網站同步圖文直播市區高中第一批招生錄取工作;針對一老一小問題,參加“我們”圓桌會1次;針對護校安園問題、中考填報誌願、教育亂收費專項治理等群眾關心問題,杭州市教育局先後6次參加FM89杭州新聞廣播電台《民情熱線》欄目,與聽眾直播互動,妥善辦理交轉件10件。
(六)監督保障情況
為全力保障黨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動,進一步嚴格信息選題、審核、發布等工作流程,加強對各類網站、政務新媒體平台的安全管理,並對已發布的信息進行全麵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製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文件 | 5 | 7 | 19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303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製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政府信息公開極大促進了群眾的參與和知情權,但是當前工作依舊存在一些難點堵點,一是查詢有效政府信息依然“難”,在政府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公開的背景下,政府信息更新頻次不斷加大,陷入信息爆炸、混淆、溢出,公眾難以甄別、獲取有效有用信息;二是適應信息公開的要求依然“慢”,隨著政務公開工作的推進,新的要求、新的任務不斷提出,對快速響應、充分履職能力提出了挑戰;三是推進信息公開的程度依然“淺”,教育信息公開的細化程度還有待提升。
攻堅克難,我們全力以赴:我們進一步加大教育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不斷豐富教師招聘、招生政策、發展規劃、學生資助、民辦教育、高校辦學等信息發布,開辟“教育專題”欄目,分類分層公開重要政策及解讀、工作信息等內容,群眾獲取教育信息更加便捷;我們進一步優化信息公開工作機製,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形成了“處室上報、辦公室審核、技術發布”的工作流程,竭力承擔各類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力爭差錯少、亮點多,提升政務公開質效;我們進一步做深做細教育信息內容,編製《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在信息顆粒度上不斷嚐試和探索,把最關心、最實用、最準確的政府信息呈現給社會公眾。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杭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