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杭州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杭州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
時間:2023-01-09 17:08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瀏覽次數:

市直各單位:

  為規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招聘行為,提高編外聘用人員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市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浙編辦發〔2021〕21號)、《杭州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杭編〔2022〕44號)等規定,現就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招聘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全麵實行公開招聘

  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新招聘編外聘用人員,應當麵向社會公開招聘。

  用人(用工)單位應在核定的編外聘用人員員額範圍內,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及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崗位所需條件擇優聘用。

  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複退軍人、隨軍家屬以及就業困難人員等。

  二、合理設置人員條件

  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4.符合杭編〔2022〕44號文件規定的崗位所需的學曆、專業、技能等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三、嚴格規範招聘程序

  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公開招聘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製定招聘方案。用人(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製定招聘方案,明確擬招聘的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內容,報主管部門審核。

  2.發布招聘公告。經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招聘方案,由用人(用工)單位擬訂招聘公告,明確招聘的崗位名稱和人數、資格條件,招聘辦法及程序,報名時間、地點和所需的證明材料,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規定,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公開招聘信息應在杭州人才網發布,可同步在用人(用工)單位及主管部門網站或其他媒體向社會發布,發布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3.報名及資格條件審查。用人(用工)單位應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4.考試。一般采取筆試、麵試方式進行。對因臨時性任務需要招聘或報名人數較少的崗位,可免於筆試。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執法輔助、普通輔助、專業技術和其他輔助性事務等不同崗位需求,合理設計考試內容。執法輔助崗位可加試體能測試內容。專業技術崗位可加試專業技能測試內容。

  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招聘的,可按照第三方機構規範流程進行招聘,相關信息應事先在招聘公告中注明。

  5.體檢。體檢一般以綜合成績為依據,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標準可參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標準,涉及特殊要求的事先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確。

  6.考察。用人(用工)單位須對擬聘用人員組織考察,可參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的相關規定執行。

  7.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8.公示擬聘人員。對擬聘用人員統一在杭州人才網公示,可同步在用人(用工)單位及主管部門網站或其他媒體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由用人(用工)單位進行調查核實,作出是否聘用的決定。

  9.確認薪酬。用人(用工)單位根據實際聘用的人員數量、學曆、職稱等,在編外聘用人員經費預算總額內,按照本單位編外聘用人員薪酬待遇發放辦法,參考預算安排標準,確認新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

  10.實名製係統錄入人員信息。用人(用工)單位應在新招用編外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在機構編製實名製係統完成人員信息錄入、合同上傳等手續。

  四、切實加強監督管理

  1.編外聘用人員招聘工作應由主管部門或用人(用工)單位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政策指導。

  2.主管部門要做好招聘計劃及招聘方案的審核、指導監督等工作。用人(用工)單位要做好招聘計劃申報、招聘方案擬訂、組織實施等工作。

  3.用人(用工)單位要自覺接受紀檢組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確保各環節程序公正規範、公開透明。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將按規定追究個人和單位的責任。對違反紀律的招聘對象,將視情節輕重進行相應處理。

  本意見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杭州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杭州市財政局

2022年10月11日

  杭州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杭人社發〔2022〕8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