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401/2023-273831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政辦函〔2023〕78號 成文日期: 2023-12-23
發布單位: 市政府辦公廳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01-2023-0038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政策解讀
時間:2023-12-27 17:08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一、製定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作出係統部署。2023年4月,二十屆中央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的意見》,強調推動形成企業為主體、產學研高效協同深度融合的創新體係。

為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意見,進一步激發企業科技創新活力,促進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成果轉化主體,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高水平創新型城市,結合我市實際,製定《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若幹措施》)。

二、製定依據

1.《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

2.《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新時代杭州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等九部門印發〈關於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2023-2027年)〉的通知》(浙科發高〔2023〕55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若幹措施》突出支持創新的鮮明導向,圍繞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展技術攻關、加速成果轉化、加快培育成長以及營造更優創新生態等5部分提出20條具體政策措施。

(一)第一部分“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包括5條具體措施。

1.全麵落實支持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全麵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支持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2.更大力度實施企業研發投入補助政策。擴大企業研發投入補助政策覆蓋麵,提高補助強度。對經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按研發投入總量或增量給予分檔分類支持。

3.支持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實施市自然科學基金計劃並逐步擴大基金規模,支持企業作為依托單位申報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鼓勵科技領軍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

4.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實施規上工業企業“兩清零一提升”行動,提高製造業企業研發活動和研發機構覆蓋率。支持企業牽頭建設省重點實驗室、海外研發機構等。

5.支持企業研發總部建設。支持央企、省內外行業領軍企業、知名跨國公司等在杭設立研發總部,鼓勵外商在杭依法投資設立研發中心。

(二)第二部分“支持企業加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包括3條具體措施。

6.支持企業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支持企業積極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參與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支持科技領軍企業、鏈主企業等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

7.完善科研項目組織實施機製。優化市重點科研項目遴選機製和組織模式,綜合運用擇優委托、揭榜掛帥、賽馬製等組織實施科研項目。支持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合作。

8.擴大企業科研自主權。賦予企業和科研團隊在技術路線選擇、資金使用、團隊組建、成果轉化等方麵的自主權,完善科研項目分類評價製度。

(三)第三部分“支持企業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包括3條具體措施。

9.健全產學研成果對接機製。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設立專業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推動專利向企業快速轉化。推行科技特派員、科技創新協作員、科技成果轉化員製度。

10.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支持建設概念驗證中心,鼓勵開展技術交易,深化首台(套)產品、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支持企業主導或參與標準製定。

11.強化企業科技成果運用保護。支持企業加強專利布局和運用,培育高價值專利組合。積極參與國家海外知識產權信息資源共享機製建設,推動企業知識產權海外布局。

(四)第四部分“支持科技企業培育發展壯大”,包括4條具體措施。

12. 完善全鏈條科技企業孵化體係。發揮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平台載體作用,給予運營資助、績效獎勵、升級獎勵等政策支持,持續培育孵化科技企業。

13.健全科技企業梯度培育機製。實施新雛鷹企業培育計劃,持續培育未來產業和高精尖產業領域的硬科技初創企業。開展“高新企業規上化、規上企業高新化”行動。

14.推動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加快全國專精特新名城建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15.支持科技企業登陸資本市場。將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納入上市重點培育對象,引導企業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特點的資本市場進行對接。對科技企業上市給予相應支持。

(五)第五部分“營造更有利於科技企業發展的創新生態”,包括5條具體措施。

16.推動高水平研發人才向企業集聚。市科技人才計劃加強對企業科技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的支持。支持企業建設博士後工作站。

17.支持企業引進外籍科技人才。開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點,拓寬企業引進國外高端專業人才範圍,持續完善引進外籍人才的便利化服務措施。

18.促進企業高效對接金融資本。持續優化政策性投融資服務,暢通科技企業市場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加大對企業創新的支持。

19.推進科技資源向企業開放。深化科技領域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推動大型科學儀器設施資源開放共享,持續提升科技文獻平台服務能力。支持科技創新券在長三角範圍內通用通兌,

20.支持企業參與科技創新決策。完善科技創新戰略決策谘詢機製,吸引更多企業專家深度參與科技創新決策與管理。支持企業家做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

四、適用對象

科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

五、注意事項

本措施補助(獎勵)資金除明確由市本級承擔以及市和區、縣(市)分擔比例外,其餘由市和各區、縣(市)按財政體製共同承擔。本措施與本市各級其他同類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複”的原則執行。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解讀人:劉海琳

政策谘詢電話:0571-8525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