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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重症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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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重症病例醫療救治工作,切實提高規範化、同質化診療水平,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中醫藥局,結合奧密克戎變異毒株特點和感染者疾病特征,總結前期醫療救治工作經驗,組織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診療方案(試行第三版)》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重症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以下簡稱《方案》)。重點修訂內容如下: 一、對疾病名稱進行調整 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調整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關口前移加強重症臨床預警 《方案》進一步明確了重症高危人群,對未達到重症診斷標準,但是年齡>65歲、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種、合並較為嚴重慢性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對重症高危人群進行生命體征監測,特別是對靜息和活動後的指氧飽和度等進行監測;強調低氧在重症臨床預警方麵的作用,輕微活動後指氧飽和度<94%,應警惕病情惡化。 三、將臨床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治療方法納入《方案》 在一般治療中增加了高熱和咳嗽等對症處理;在抗病毒治療中增加了已在我國審批上市的小分子藥物;增加了抗凝治療;強調了清醒俯臥位通氣的重要性;在氧療和呼吸支持治療方麵,結合最新認識和研究證據,指出經鼻高流量氧療優於鼻導管或麵罩吸氧,改進了呼氣末正壓(PEEP)的設定方法,加強機械通氣的肺保護措施。 四、修訂完善中醫治療部分 增加了部分證型及“病證結合救治”內容,加強對重型、危重型病例中西醫結合臨床救治指導,更好的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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