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330100MB19370226/2023-271039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醫保〔2023〕18號 成文日期: 2023-03-29
發布單位: 市醫療保障局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醫保/醫保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73-2023-0002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轉發規範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政策解讀
時間:2023-03-31 11:31 來源:杭州市醫療保障局瀏覽次數:

一、政策製定的背景

口腔種植是缺牙修複的重要方式,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種植牙需求高速增長,同時該領域收費不規範、費用負擔重等問題也日益成為民生痛點,群眾對口腔種植的高收費、宣傳虛假補貼、用低價廣告欺騙患者等問題反映強烈。2022年9月,國家醫保局印發《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醫保發〔2022〕27號),從規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和耗材收費方式、強化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調控、精心組織開展種植牙耗材集中采購、實施口腔種植收費專項治理等四個方麵部署專項治理工作。2023年,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提質降費工作被省、市紀委列為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項目之一。根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於規範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浙醫保發〔2023〕10號)文件要求,結合杭州實際,我局印發本通知,對我市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明確。

二、主要內容

(一)規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根據省局文件規定,設立種植體植入費(單顆)等15項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並製定杭州市公立醫療機構試行價格。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主要采取“服務項目+專用耗材”分開計價的收費方式。

(二)實施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

根據國家和省文件規定,對“診查檢查+種植體植入+牙冠置入”的醫療服務價格實施整體調控,我市調控目標按醫療機構等級區分,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單顆常規種植調控目標不超過4500元,為避免實際收費超過調控目標,留出4%的餘量,即全流程總價不超過4320元;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單顆常規種植調控目標不超過4235元,留出4%的餘量後,全流程總價不超過4065元。

(三)調整完善齦下潔治項目

按照浙醫保發〔2023〕10號要求,原齦下潔治項目名稱調整為“齦下刮治”,項目內涵作相應調整,價格按30元/牙的標準執行。

(四)相關要求

1.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的政策指導。公立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政府指導價和單顆常規種植全流程總價,按規定進行價格公示,及時清理自主定價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項目。

2.強化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管引導。按照定點協議管理相關要求,相關民營醫療機構應積極主動參加口腔種植體集采、響應全流程醫療服務價格調控,按照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和質價相符的原則,對比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製定符合市場競爭規律和群眾預期的合理價格。

3.加大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治理力度。我局將加大相關工作力度,將價格調控監測與經辦日常稽核相結合,將口腔種植專項治理“回頭看”與醫保基金飛行檢查相結合,及時將檢查過程中發現醫療機構重複收費、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線索,向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通報。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試行價格期限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2年。

四、關鍵詞解釋

單顆常規種植調控全流程總價是指種植全過程的診查費、生化檢驗費、影像檢查費、種植體植入費、牙冠置入費、掃描設計建模費、麻醉費、藥品費用的總和。

全流程總價不包括種植體係統、牙冠等專用耗材費用。

五、新舊政策差異

1.原政策規定口腔種植項目價格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並按市場調節價進行管理;現政策統一設立了種植體植入費(單顆)等15項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對公立醫療機構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並引導民營醫療機構製定合理價格。

2.調整完善齦下潔治項目價格。原齦下潔治項目名稱調整為“齦下刮治”,項目內涵作相應調整,價格由4.5元/牙調整為30元/牙。

六、文件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單位: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處

聯係人:曾芬芳

政策谘詢電話:0571-8958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