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製,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高決策質量,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要求,現將《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一期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請各承辦單位按照相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一期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一期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決策事項 | 承辦單位 | 完成時間 | 法律政策依據 | 實施計劃 |
1 | 杭州市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7年) | 市教育局 | 2023年8月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麵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浙裏優學”行動方案〉的通知》(浙教秘〔2022〕58號) | 2023年5月至7月完成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
2 | 健康杭州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2023年9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國務院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國發〔2019〕13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健康浙江行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9〕29號) | 2023年4月至8月完成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社會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
3 | 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實施方案 | 市發改委 | 2023年10月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 | 2023年7月至9月完成公開征求意見、社會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
4 | 杭州市區水價機製改革 | 市發改委 | 2023年12月 |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浙江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2〕163號)、《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46號) | 2023年9月至12月完成公開征求意見、聽證、社會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
5 | 關於深化質量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 市市場監管局 | 2023年12月 | 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質量強國建設綱要》 | 2023年8月至11月完成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