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向未來·大學生創新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 ||||||||||||||||
時間:2023-06-07 16:53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 ||||||||||||||||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向未來·大學生創新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6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3—2025年)
為深入實施創新強市、人才強市首位戰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35號)精神,結合我市前五輪大學生創新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行動目標 到2025年,全市集聚100萬名35歲以下大學生來杭就業創業,力爭達到120萬名;推動新創辦大學生創業企業1萬家以上,帶動就業2萬人以上。完善大學生創新創業體係,打造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平台和“新銳杭商”,推動我市大學生就業創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舉措 (一)廣泛推動各類人才在杭集聚。 1.拓寬聚才引才渠道。通過舉辦海外招才引智活動、高層次人才招聘會、重點高校校園招聘會和線上大型雲聘會,提供涵蓋各行業、各專業領域的招聘崗位,全力搭建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供需對接平台。利用新媒體平台,推廣直播帶崗、名企推介等模式,多渠道提升招才引智成效。[市人力社保局、市委人才辦、市教育局,各區、縣(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區、縣(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鼓勵大學生來杭實習見習。實施“萬朵浪花”杭州大學生實習計劃。深入開展大學生就業見習工作,給予就業見習生活補貼、就業見習指導管理費補貼等相應補助。優化就業見習基地認定程序,完善就業見習工作機製,鼓勵和吸引長三角地區建立杭州市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的高校中浙江籍畢業學年大學生來杭實習見習。(市人力社保局、市委人才辦) 3.提供專項補貼支持。對來杭工作符合條件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曆應屆畢業生(含畢業5年內的回國留學人員、外國人才,下同)發放生活補貼,其中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10萬元;生活補貼分兩筆發放,每筆發放50%,連續參保滿6個月(不含補繳)發放第一筆,連續參保滿12個月(不含補繳)發放第二筆。其中,對在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以下簡稱西部區、縣(市)]工作滿3年後的畢業生,再次發放相同額度的生活補貼。對來杭工作符合條件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曆應屆畢業生發放租房補貼,每戶每年發放1萬元,可發放3年,期滿後收入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繼續享受租房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租房補貼每年度分兩筆發放,每筆發放50%。符合條件的大專及以上學曆大學畢業生可申請人才專項租賃住房,本科及以上學曆大學畢業生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市人力社保局、市住保房管局) 4.落實大學畢業生來杭落戶新政。全日製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大專35周歲以下,本科45周歲以下,碩士50周歲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在杭落實工作可以落戶杭州市區;5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畢業兩年內的本科畢業生可以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市公安局、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 5.辦好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提升“創客天下·杭州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大賽”水平,大力推動項目落地,對符合條件的獲獎落地項目給予20萬—500萬元資助。麵向在校及畢業5年內或35周歲以下大學生舉辦“manbetxbrf com 大學生創業大賽”,入圍大賽400強項目並在杭落地轉化的,可免於評審,直接申請5萬—100萬元資助。對於在“創青春”“互聯網+”“挑戰杯”“中國創翼”“中國研究生創新實踐係列大賽”等全國性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金、銀、銅獎(或相當於前三等獎項)的項目,且符合“manbetxbrf com 大學生創業大賽”落地項目資助條件的,可免於評審,分別直接申請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項目資助。(市人力社保局) 6.實施博士後倍增計劃。支持博士後工作站建設,分別給予新設立的國家級和省級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100萬元、50萬元資助,對設在西部區、縣(市)的流動站、工作站的資助額度上浮20%。獲博士後獨立招收資格的單位,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給予博士後用人單位每人兩年20萬元日常經費和5萬元科研資助經費。給予在杭入站博士後每人每年12萬元生活補貼,國(境)外博士後再增加5萬元。對獲得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和省科研項目資助的,市財政按1:1比例給予配套資助。對出站留杭(來杭)工作的博士後,給予40萬元補助。為我市獲取博士後招收名額並完成進站的中介機構,每進站1名博士後給予3萬元引才獎勵。(市人力社保局) (二)積極培育創業項目和人才。 7.實施農創客培育項目。將農創客培育列入我市高質量推進現代農業發展項目指導性任務,支持區、縣(市)設置和實施農創客培育項目,根據市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和完成情況等因素,市級通過“以獎代補”形式給予適當補助。(市農業農村局) 8.實施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每年選拔20名傑出創業人才培育對象,給予每人5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其中40萬元為資助資金,10萬元為進行境外高端參訪和培訓的資金。(市人力社保局) 9.高質量辦好大學生創業學院。聯合專業機構(高校)辦好杭州大學生創業學院,依托在杭高校和社會組織舉辦杭州大學生創業訓練營和大學生創業實踐營。(市人力社保局) 10.大力培養大學生工匠。支持舉辦“振興杯”全國青年職業技能大賽(學生組)決賽等賽事活動。鼓勵職業院校學生在獲得學曆證書的同時,積極取得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加強數字經濟等重點產業領域的大學生技能人才培養,大力培養大學生“數字工匠”。(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團市委) 11.深化推進“導師帶徒計劃”。健全創業導師機製,拓寬創業導師聘任範圍,建立全市統一的大學生創業導師庫,深化實施“師友計劃”。創業導師每結對1名大學生或對1個大學生創業團隊進行創業輔導的,可享受2000元綜合性補貼;指導大學生或大學生創業團隊新辦企業、領取營業證照且穩定經營12個月(含)以上的,可申領8000元績效性補貼。創業導師參加就業創業宣講谘詢、賽事評審、職業指導等專項服務活動,可按線上300元/次、線下1000元/次的標準申領補貼。(市人力社保局) (三)加大創業就業支持力度。 12.加大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項目扶持力度。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在杭創新創業項目,可申請3萬—100萬元資助;特別項目可采取綜合評審的辦法,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市人力社保局) 13.加大創業項目扶持力度。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學生,在杭州範圍內新創辦企業,經評審通過後可獲得5萬—20萬元資助。優秀項目可采取綜合評審的辦法,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助。對上述大學生創業項目在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及富陽區範圍內的,市、區兩級財政按1:1比例共同承擔資助資金;在其他區、縣(市)符合條件的,先由當地財政承擔,市財政再按當地資助額50%的標準予以資助。(市人力社保局) 14.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者,可申請最高5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發揮區、縣(市)財政資金的示範效應,鼓勵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對大學生創業企業進行投資扶持。實施大學生創業“風險池”基金項目,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商業可持續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給予貸款利率優惠,擔保費率不高於每年1%。支持民間投資基金助力大學生創業企業成長。(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團市委) 15.支持和鼓勵大學生科技創新。提升大學生創業企業的科技含量,鼓勵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對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落實研發費用100%加計扣除政策。(市科技局) 16.提供創業經營場地扶持。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學生在杭新創辦企業租賃辦公用房的,可申請3年內最高10萬元的經營場所房租補貼。(市人力社保局) 17.加大創業帶動就業扶持力度。符合條件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可享受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和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帶動3人就業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在帶動3人就業基礎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補貼;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補貼期限自符合補貼條件並享受補貼的首月起計算,最長不超過3年。(市人力社保局) 18.優化大學生創業園功能。經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業園,給予每家100萬元的一次性建園資助。每兩年對市級大學生創業園進行考核,按考核優秀、良好、合格3個等次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助。推進國家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浙江杭州大學生創業園服務標準化試點)建設,完善大學生創業園的創業公共服務體係。(市人力社保局) 19.優化留學人員創業園功能。經認定的市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給予每家100萬元的一次性建園資助;認定為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再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助;成功創建國家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再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資助。每兩年對留學人員創業園進行考核,按考核優秀、良好、合格3個等次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助。(市人力社保局) 20.加強眾創空間建設。進一步加強眾創空間、孵化器的生態體係建設,在數字經濟、生命健康等重點產業領域,著力引導眾創空間向專業化和國際化方向發展,構建“眾創空間+孵化器+特色園區”的孵化鏈條,提升對創新創業人才的吸引力和聚集力。(市科技局) 21.支持創業陪跑空間發展。持續推動創業陪跑空間品牌化運營。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創辦經營實體入駐創業陪跑空間,符合條件的可申領50平方米以內的場地租金補貼,補貼標準最高每天3元/平方米,期限不超過3年。(市人力社保局) 22.加強對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支持。對成功創建國家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的,再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市、區兩級財政按1:1比例分擔,縣(市)自行承擔。(市人力社保局) 23.落實落細減稅降費政策。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在3年內按一定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人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按規定抵扣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的眾創空間按規定免征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24.支持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創新生態建設。支持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創建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推薦優秀項目在大走廊落地,引領留學生創業園、大學生創業園、創業陪跑空間、眾創空間等創業孵化基地高質量發展。(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管委會、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25.支持西部區、縣(市)創業共富發展。實施人才聚力促進西部區、縣(市)創富行動,推動大學生返鄉創業,提高就業創業質量,助力共同富裕。(市人力社保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 (四)精準服務大學生就業創業。 26.加強與高校就業創業指導合作。推動高校就業創業指導站向長三角區域重點高校拓展,宣傳我市創新創業政策,聯合開展大學生招引、就業見習等活動。對新建的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給予每站15萬元的一次性建站補貼,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其持續開展活動。(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27.推進大學生創新創業數字化建設。建設大學生就業創業數智服務平台,提升數字化輔助決策能力,加快構建數字賦能的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體係。(市人力社保局) 28.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資源對接平台。充分運用大數據共享手段,強化大學生創業數據統計工作。積極搭建大學生創新創業資源對接交流平台,促進產業園區、投資機構、創業孵化器、服務機構與大學生創業人才的互動。(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29.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助力大學生創新創業。發揮各地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輻射引領作用,將助力大學生創新創業情況作為入選杭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才引智群英榜的重要參考。(市人力社保局) 30.引導社會力量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發揮大學生創業服務機構等團體組織作用,開展大學生創業未來之星培養計劃、“優秀學子杭州行”、國際眾創大會、國際創業馬拉鬆等活動,服務和推動大學生創新創業。(市人力社保局、團市委) 三、保障機製 31.強化組織領導。將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列入對各地和各有關部門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製考核和就業創業督查激勵內容。各區、縣(市)和各職能部門要主動服務,支持、幫助大學生創新創業。(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 32.落實經費保障。各區、縣(市)和有關部門要研究製定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製。加強對人才、就業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績效評估,切實發揮效益。違規騙取財政資金的大學生和企業,依法納入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國家、省、市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大學生創業者和企業,不予提供財政資金支持,已發放的資金按財政資金有關規定處理。(市人力社保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33.營造良好氛圍。通過發放青荷禮包,舉辦大學生旅遊節,開展大學生、留學生創業之星和優秀就業校園大使等選樹活動,營造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市委宣傳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本行動計劃自2023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並製定實施細則。前發《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向未來·大學生創業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20〕11號)同時廢止。各區、縣(市)可根據本行動計劃,結合實際,製定本地區實施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