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401/2023-27249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政辦函〔2023〕56號 成文日期: 2023-07-25
發布單位: 市政府辦公廳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01-2023-0029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高端裝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
時間:2023-07-28 16:29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加快推進高端裝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加快推進高端裝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


為進一步發揮高端裝備製造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拉動作用,加快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先進製造業基地,現就加快推進我市高端裝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製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重點領域扶持力度

本措施重點支持智能裝備領域中的機器人、增材製造、數控機床產業等,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領域中的新能源汽車、動力係統、電控係統、汽車芯片、智能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等,綜合交通裝備領域中的軌道交通、航空航天產業等,特色專用裝備領域中的先進應急及自然災害防治技術產業等,檢測與監測設備領域中的儀器儀表和智能檢測設備產業等。鼓勵上述重點支持領域企業利用銀行貸款、債券融資等方式投資固定資產,實際投資總額(不含土地、廠房、舊設備等)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產業項目,根據實際貸款金額,按不高於1%的年利率給予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每年享受貼息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二、支持新能源汽車產能提升和整零配套發展

對年度實際產能達到核準產能75%且新能源汽車占實際產量50%及以上的整車製造企業,按照不高於新增工業增加值5%的比例(上年同比保持增長)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並生產單一新車型(含擴展車型)的整車製造企業,新車型(含擴展車型)年度銷售額首次達到50億元以上的,給予企業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新車型(含擴展車型)年度銷售額首次達到100億元以上的給予企業不超過400萬元的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對整車製造企業采購非關聯零部件企業生產的產品,年采購額達到1億元以上且較上年度增長2%以上(上年同比保持增長),按不高於新增部分1%的比例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獎勵不超過80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三、支持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創新和測試應用

支持整車、零部件和科技企業加大智能網聯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技術研發力度,對在關鍵共性技術及成套產品研發上有突破且企業年產值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並形成一定銷售量的,同時年產值較上年度增長20%以上(上年同比保持增長)的智能網聯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具備條件的區、縣(市)采用研發補貼、裏程補貼等形式,支持智能網聯汽車企業積極在杭參與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和示範應用。支持具備條件的區、縣(市)開展智能網聯汽車開放測試道路和自動駕駛示範應用區建設。[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相關區、縣(市)政府]

四、推動重點領域做精做專

鼓勵企業解決重點領域“卡脖子”技術難題,積極承擔國家、省重點研發任務,參與“揭榜掛帥”重大項目。機器人、增材製造企業采購、應用非關聯零部件企業生產的產品,年采購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不高於采購額新增部分5%的比例(上年同比保持增長)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每年享受補助不超過500萬元。支持國內外機器人、增材製造企業設立研發總部或生產基地,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經評審,優先列為A、B類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投資促進局)

五、深化首台(套)產品推廣應用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推動首台(套)產品市場化應用。對首台(套)產品投保的企業,按照首年度實際保費的90%且最高不超過實際投保費率2%的標準給予保險補償,並從次年度開始逐年遞減10個百分點,年度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最多可連續支持3年。對兩年內成功實現應用的首台(套)產品研發企業,給予該企業不高於首台(套)產品年銷售總額10%的資金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最多可連續支持3年。同一首台(套)產品不得同時享受首台(套)產品應用獎勵和保險補償政策,不得同時享受國家、省、市獎勵政策。杭州市首台(套)產品認定、保險和推廣應用的實施辦法由市經信局牽頭另行製定。(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六、鼓勵場景應用開放和市場拓展

鼓勵教育、醫療衛生、交通運輸、商業流通等機構對重點支持領域開放應用場景,鼓勵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及機器視覺深化應用,並予以政策傾斜。每年征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場景應用開放項目,給予建設單位投資總額20%的資金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每年財政補助場景應用開放項目數量不超過5個。鼓勵區、縣(市)因地製宜推動場景應用開放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進出口貿易融資、保函產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務,支持企業開拓新興市場。(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七、強化政府基金引導

發揮政府產業基金的投資引導作用,積極帶動社會資本、金融資本投向高端裝備製造業。對所投的重大產業項目,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策後,市級產業基金可按市、區縣(市)不超過1:1的比例聯動出資進行直投。鼓勵高端裝備重點發展領域,使用政府投資收益,給予政府產業基金所投重大項目一定獎勵。(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八、積極推動產業協同發展

建立杭州高端裝備製造業“鏈長製”,由市政府領導任鏈長,下設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局),市級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能負責產業鏈推進和配套政策的落實。優化完善企業梯度培育機製,積極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發揮“鏈主”帶動作用,打造良好產業生態。

本措施自2023年8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經信局牽頭組織實施。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有關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適用於本措施支持領域的,可參照執行。本措施與本市各級其他同類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本措施所列補助(獎勵)標準,均為最高標準,補助(獎勵)資金由市和各區、縣(市)按財政體製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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