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580267448/2024-0014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日期: | 2024-01-19 | |
發布單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主題分類: | 其他 |
2023年,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照省市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結合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製。年度報告內容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與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
一、總體情況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嚴格貫徹國務院、浙江省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有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通知精神,結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年度中心工作,重點在充沛人力資源增進人才活力、穩就業促創業保民生、高質量促進社保勞保和諧穩定、技工技能建設等領域深入推進政務公開。
(一)主動公開
通過主動公開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行政規範性文件、工作規劃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數據、財政預決算、政府采購、人事信息等政府信息,為群眾獲取信息提供方便。2023年全年,局官網總訪問量377.8929萬次,發布各類信息1853篇(條),新開設專題專欄2個。
(二)依申請公開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0件,予以公開16件,部分公開3件,因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無法提供16件,屬於信訪、投訴、舉報等申請(含問題谘詢事項)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11件,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2件。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中,行政複議7件,均維持結果;行政訴訟3件,其中未經複議直接起訴2件,1件維持結果,1件尚未審結;複議後起訴1件,維持結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發布機製、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製,對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按照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在要求時限內對公開內容進行“立、改、廢”等及時處理更新。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規的要求,依法依規進行依申請公開工作,做到應公開盡公開,切實保障申請人的知情權。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圍繞“一網三微一直播”格局,進一步加強數智型技術迭代,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效率與質量。在網站建設上持續重點聚焦網站集約化管理、無障礙閱讀、手機端適配性改造等工作,提升網站瀏覽的便利性。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建設上,嚴格落實“三校三審”製度,所有信息發布均經過全省政務新媒體管理平台審核,全年沒有發生嚴重性錯誤。2023年全年,微信公眾號共發布信息732條,閱讀次數467萬餘次,閱讀人數325萬餘人次。“杭雲社”直播全年共進行30場直播,主要涉及政策宣傳、權益保障、就業服務與指導等民生熱點關切內容。
(五)監督保障
持續加強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能力,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處室年度績效考核內容,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做好問題整改。參與市考評辦、杭州電視台“公訴民評”2場,接受群眾監督問政。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開不到位需要進行責任追究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製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文件 | 9 | 0 | 18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製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 科研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7 | 3 | 0 | 0 | 0 | 0 | 5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5 | 1 | 0 | 0 | 0 | 0 | 16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45 | 3 | 0 | 0 | 0 | 0 | 48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7 | 0 | 0 | 0 | 7 | 1 | 0 | 0 | 1 | 2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信息公開的數智化程度還不夠。在建成公開多元的平台渠道基礎上,智答智引的能力還不夠。群眾對於政府信息搜尋的體驗感、滿意度還有待加強。
2.信息公開的精準性還不足。一方麵局官網主動公開中更新不夠及時、政策圖文解讀質量不高、杭雲社直播平台出現空白頁麵等情況偶有發生;另一方麵信息公開內容主要集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十五個方麵,部分內容比如人事信息、退休等方麵相對比較少。
3.信息公開工作專業隊伍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同2022年相比,從事信息公開工作的工作人員新增1名,但同樣並非專職。同時,信息工作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量進一步上升,信息公開工作的高標準落實需要更多精力和專業能力。
(二)下步改進
1.加強信息公開數智化體係建設。推進完善數字服務,結合AI等數智化技術推出新的信息公開渠道模式,讓廣大市民群眾更好共享數字化改革成果。同時,進一步完善各平台現有功能,加強信息的集約化水平,加快互聯、共享的政策文件數據庫打造。
2.加強信息公開的廣度深度準度。對照政務公開的具體工作要求加強自查自檢,嚴把內容關和質量關。結合民生關切與熱點,分解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項規定內容的同時,定製化多渠道推出對於熱點政策、項目的解讀說明。
3.豐富信息公開的形式,關注政策“需求側”感受。特別是對於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解讀,要持續創新運用圖表、視頻、動漫、動畫等喜聞樂見深入人心的形式進行傳播展示,進一步加強政策的傳播度,便於群眾理解。
4.加強信息公開專業能力建設。特別是在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完善相關規範指引,依法依規保證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落實。推動其中可為公眾廣泛知曉的信息及時轉化為主動公開內容。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在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中,未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