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330100MB19370226/2024-00249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醫保〔2024〕1號 成文日期: 2024-01-18
發布單位: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醫保/醫保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73-2024-0001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發揮醫保支付杠杆作用促進基層醫療衛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時間:2024-01-23 14:59 來源:杭州市醫療保障局瀏覽次數:

一、起草背景

(一)國家和省的政策要求

1.《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係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明確要求提高農村地區醫療保障水平,加大醫保基金支持力度,優化農村醫保服務管理。

2.《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發揮醫保支付杠杆作用促進基層醫療衛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工作實際,細化實化工作重點和政策舉措,確保各項政策平穩落地。並要求各設區市製定實施細則。

(二)基層醫療衛生體係發展的需要

健全完善基層醫療衛生體係,是築牢人民群眾健康的“第一道防線”,但基層醫療衛生體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突出,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迫切需要醫療、醫保、醫藥改革協同聯動,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水平和服務效能。

二、主要內容

(一)完善醫保支持政策,提升基層服務能力。一是加大醫保基金對基層支付傾斜力度,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門診總額預算指標;二是規範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工作,逐步理順不同等級醫療機構間醫療服務比價關係;三是持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推進符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點的門診支付方式改革,引導患者有序就醫;四是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互聯網+醫保”移動支付服務。

(二)優化醫療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一是逐步減輕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就醫負擔;二是逐步縮小城鄉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待遇差距;三是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康複、護理、醫養結合、安寧療護和家庭病床等服務,落實居家上門醫療服務醫保支持政策;四是指導商業保險公司優化惠民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賠付責任。

(三)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提高經辦服務效率。一是支持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定點應納盡納;二是支持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異地就醫定點應開盡開;三是進一步提升醫保公共服務能力,落實醫保事項全省通辦。

(四)健全供應保障機製,滿足群眾用藥需求。一是貫徹落實符合縣域醫共體發展和群眾用藥需求的藥品采購工作,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和國家談判藥品的配備和使用管理;二是加強帶量采購工作指導與監管,提升基層集采藥品供應保障水平;三是按要求開展結餘留用激勵和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文件所指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主要麵向本機構服務輻射區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四、實施時間

本文件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五、文件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單位: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處

聯係人:曾芬芳

政策谘詢電話:0571-8958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