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任務 | 責任單位 | 參與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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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續優化產業結構,深度挖掘減排潛力 |
(一)嚴格把關產業準入。 |
新改擴建“兩高一低”項目嚴格落實“十項準入要求”,原則上要達到大氣汙染防治績效A級(引領性)水平、采取清潔運輸方式。所有新改擴建項目要對照《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杆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中的能效標杆水平建設實施。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嚴格按照先關停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後投產新改擴建項目順序實施。 | 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各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以下均需區、縣(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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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優化調整產業結構。 |
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進一步提高落後產能能耗、安全、環保、質量、技術等要求,依法依規推動重點行業落後產能加快退出,每年幫扶提升高耗低效企業200家。培育綠色低碳工廠,建設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到2025年,市級及以上綠色工業園區達到10個、綠色低碳工廠達到400家。支持發展綠色低碳建築材料製造產業,加快升級改造和退出6000萬標磚/年(不含)以下的燒結磚及燒結空心砌塊生產線等限製類產能。 | 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建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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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升級改造產業集群。 |
按要求開展複合布加工、廢橡膠利用、木質家具、燒結磚、玻璃製造、化工等行業整治。持續推進已建成的廢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穩定運營,加快完善地方政府主導、市場化方式運作、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廢氣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務體係。優化布局和政府引導,結合實際因地製宜規劃建設一批有機溶劑集中回收中心、集中噴塗中心等“綠島”設施。中小微涉氣企業集中的區、縣(市)要組織開展專項整治,采取4個“一批”(依法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方式,整體提升中小微涉氣企業的廢氣治理水平。 | 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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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加快推進低碳發展 |
(四)加強能源清潔低碳轉型。 |
加大清潔能源開發力度,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20%,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60%左右,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增至700萬千瓦以上,天然氣消費量達20億立方米左右。 | 市發改委 | 市建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水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市城投集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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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
落實煤炭消費總量調控方案要求,嚴控新增耗煤項目,重點壓減非電力行業用煤,新改擴建用煤項目依法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審批,不得將使用各類高汙染燃料作為煤炭減量替代措施。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推動淘汰關停具備條件的既有自備燃煤機組。鼓勵燃煤熱電企業實施天然氣改造,持續深化工業鍋爐“煤改氣”。全麵開展重點行業用能企業能效診斷,到2025年,完成企業能效診斷和節能技改500家,實現節能量10萬噸標準煤以上。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到2025年,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下降5%左右。 | 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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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積極開展鍋爐淘汰整合。 |
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新建容量在10蒸噸/小時及以下工業鍋爐一般應優先選用蓄熱式電加熱鍋爐、冷凝式燃氣鍋爐。鼓勵6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嚴格按規範使用備用燃煤鍋爐。結合當地工業生產、集中供熱等實際情況,配合推動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30公裏範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關停或整合。2025年底前,淘汰3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和中溫中壓燃煤熱電聯產鍋爐,基本淘汰以煤為燃料的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幹設備、農產品加工設備等設施,基本淘汰2蒸噸/小時及以下生物質鍋爐。 | 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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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進工業爐窯能源清潔化。 |
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幹燥爐、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2025年底前,淘汰間歇式固定床煤氣發生爐。 | 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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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續優化交通結構,強化移動源汙染治理 |
(八)加快推進重點領域清潔運輸。 |
燃煤熱電、水泥熟料、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新改擴建項目應采用清潔運輸或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運輸,推行安裝運輸車輛門禁監管係統。到2025年,燃煤熱電行業大宗貨物運輸全部采用清潔運輸或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水泥熟料行業一半以上產能實現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或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運輸;淘汰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6000輛以上,基本淘汰國三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到2025年,新增淘汰老舊運輸船舶數量100艘,新增新能源船舶14艘。到2027年,水泥熟料、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全部實現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或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運輸。 | 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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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持續推進城市交通清潔化。 |
持續推進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支持老舊新能源公交車更新換代。原則上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出租車全部采用新能源車,新增或更新輕型環衛新能源車比例不低於85%。細化配套措施,推進現有渣土車和混凝土攪拌車實現新能源化,政府重點工程項目和使用財政性質資金的購買服務項目,鼓勵將環衛車、渣土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等新能源車輛配備比例納入招標評審條件。2024年底前,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全域實施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管理政策,中心城區力爭實施國四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管理政策。持續推進城鄉公共充換電網絡建設,在高速服務區充電設施全覆蓋基礎上進一步增強快充能力。推動采取公鐵水聯運等“外集內配”物流方式,出台市區新能源配送車輛便利通行政策,提升城市配送新能源車輛比例,新增或更新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車比例不低於80%。 | 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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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積極推進非道路移動源清潔化。 |
參與全省貨運船舶燃油質量抽檢工作,加快內河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動力船舶發展。除安全保障等特殊需求外,港口內新增、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全部采用新能源。推進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裝置改造,推進碼頭岸電設施應用,新改擴建碼頭100%配備岸電,推廣新能源碼頭港口作業機械,促進“油改電”,到2025年,全市低碳水上服務區占比達30%以上。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抽測,強化編碼登記,做到應登盡登。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叉車、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冒黑煙”現象。 | 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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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化麵源綜合治理,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
(十一)加強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工作。 |
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推進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強化收儲運體係建設,提升低留茬收割作業模式,2024年秸稈離田利用率穩定在30%以上,2027年達45%。建設完善露天焚燒高位瞭望設施和監控平台,持續運用高位瞭望、無人機等技術手段,優化預警、交辦流程,落實秸稈露天焚燒“1530”高效閉環處置機製。加強部門聯動,在播種、農收等重點時段開展專項巡查,依法嚴肅查處露天焚燒行為。推進涉農區、縣(市)公路鐵路兩側區域鄉鎮(街道)達到“無冒煙鄉鎮(街道)”管理工作要求。 | 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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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持續強化揚塵綜合治理。 |
落實各類施工工地各階段揚塵汙染管理規範要求,督促各類施工和渣土消納場地嚴格落實揚塵防控要求,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開展裸地揚塵排查治理。推進在建工地和新開工工地揚塵在線監測設備應裝盡裝並按要求聯網;強化線上線下執法檢查和問題處置閉環管理,揚塵在線監測設備預警按時處置率穩定達85%以上。大型煤炭、礦石等幹散貨碼頭物料堆場基本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係統封閉改造。最大限度控製市政、軌道交通、公路、園林綠化等線性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長距離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加強道路揚塵精細化管控,嚴查渣土運輸跑冒滴漏,針對重點區域周邊路段、重點時段優化實施灑水等強化保濕措施方案;建成區內道路揚塵在線監測設備預警和顆粒物移動監測設備預警按時處置率達100%。到2025年,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麵積比例達38%以上;各區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90%以上,縣(市)建成區達85%以上。 | 市建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園林文物局、市林水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市地鐵集團、市城投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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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持續深化礦山綜合治理。 |
新建礦山依法依規履行各項準入手續,采用皮帶長廊、水運、鐵路等清潔運輸方式,鼓勵采用新能源運輸車輛和礦山機械。新建露天礦山嚴格落實粉塵防治措施,建設揚塵在線監測設備並按要求聯網。加強綠色礦山創建和廢棄礦山生態修複。根據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等要求,依法關閉限期整改後仍不達標的礦山。 |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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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加強餐飲油煙治理。 |
持續推進餐飲油煙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建設,梳理重點餐飲綜合體和重點單位清單,推進清單內單位油煙在線監測監控率達100%。督促在線監測設備正常使用,監測設備重點時段在線率達80%以上;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對曆年已安裝的監測點位進行全覆蓋檢查。推動落實責任閉環,壓實行業管理和企業主體責任,餐飲油煙在線監測紅碼預警,要及時完成處置反饋,油煙預警及時處置率達90%以上。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築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加強餐飲企業油煙治理設施定期清洗,逐步推行第三方運維管理。 |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建委、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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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強化重點領域惡臭異味治理。 |
加強部門聯動,開展工業園區、重點企業、市政設施和畜禽養殖領域惡臭異味排查治理,重點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要安裝運行在線監測係統,完成年度治理任務;控製農業源氨排放,研究推廣氮肥減量增效技術,加強氮肥等行業大氣氨排放治理,加大畜禽養殖糞汙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力度。 |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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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多汙染物減排,提高廢氣治理成效 |
(十六)積極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
推動無法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熱電、自備燃煤鍋爐實施煙氣治理升級改造,采取選擇性催化還原(SCR)脫硝等高效治理工藝;燃煤熱電機組、燃煤鍋爐、垃圾焚燒爐等完成失效SCR催化劑更換。2025年6月底前,水泥行業全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研究製定生活垃圾焚燒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方案,新建垃圾焚燒廠按超低排放要求建設,對排放不穩定、飛灰產生量大的垃圾焚燒廠開展技術改造,2027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務。 | 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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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全麵推進源頭替代。 |
新改擴建項目優先生產、使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的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和原輔材料,原則上不得人為添加鹵代烴物質。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加強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等環節監管。鋼結構、房屋建築、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領域全麵推廣使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產品。大力實施重點行業VOCs源頭替代,汽車整車、工程機械、車輛零部件、木質家具、船舶製造等行業和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軟包裝複合、紡織品複合、家具膠粘等工序,實現溶劑型原輔材料“應替盡替”。 | 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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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提升VOCs綜合治理效能。 |
持續開展低效失效VOCs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做好低效設施升級改造“回頭看”並建立問題清單,除惡臭異味治理外,全麵淘汰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廢氣治理設施。實施儲罐綜合治理,推進儲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汙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控製,石化、化工、化纖、油品倉儲等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不得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汙染治理設施。推進油品VOCs綜合管控,加強揮發性有機液體裝卸管控,汽車罐車推廣使用密封式快速接頭,開展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等儲運銷環節(場所)油氣回收專項檢查,嚴格查處各類油氣回收設施不正常運行行為。2024年底前,石化、化工行業集中的區、縣(市)實現統一的泄漏檢測與修複(LDAR)數字化管理。加強數字化運用管理,完善VOCs治理用活性炭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監管平台,強化活性炭更換、收集、處置閉環管理。加強全市13個汽修鈑噴共享中心日常管理和廢氣處理設施監管。 | 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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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深化推進重點行業提檔升級。 |
對鍋爐和工業爐窯的低效汙染治理設施進行全麵排查和整治,持續加強工業源煙氣治理中氨逃逸的防控措施,完成燃氣鍋爐的低氮燃燒改造。強化治汙設施運行維護,加強企業非正常工況排放和重點涉氣企業旁路監管,全麵清理非必要的涉煙氣和VOCs廢氣旁路,確保工業企業全麵穩定達標排放。培育創建一批重點行業大氣汙染防治績效A級(引領性)企業。到2025年,配備玻璃熔窯的玻璃企業全麵達到大氣汙染防治績效A級,50%的石化企業達到A級;到2027年,所有石化企業基本達到A級。 | 市生態環境局 | 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
六、持續深化機製建設,提升汙染應對能力 |
(二十)持續完善汙染應對機製。 |
完善中輕度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機製;實施《杭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製定差異化應急響應措施,各區、縣(市)同步修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動態修訂完善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依法依規開展重點企業協議減排、錯峰生產。 | 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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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不斷提升預報預測能力。 |
持續強化空氣質量預報隊伍建設,細化完善大氣環境監測預報預警平台,不斷提升環境、氣象、社會活動等數據的綜合利用和智能分析水平,深化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合作,健全汙染天氣會商研判、評估調度、預報預警信息聯合發布等機製,進一步提升預報準確率,空氣質量24小時、72小時預報準確率分別達90%、80%以上。 | 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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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持續強化汙染天氣應對。 |
持續加強汙染天氣預警應對,進一步細化完善應對措施和管控清單,加強上下聯動和橫向協同,全力做好“汙染削峰”。聚焦重點區域,強化冬季顆粒物汙染應對和夏季臭氧汙染削峰。到2025年,各區、縣(市)基本消除重度汙染天氣。 | 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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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續推進提質進位,健全完善工作機製 |
(二十三)積極推進空氣質量“提質進位”。 |
2023年PM2.5濃度高於25微克/立方米的區、縣開展空氣質量“提質進位”專項行動;其他縣(市)積極穩中求進,持續鞏固改善空氣質量。 | 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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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深入開展大氣汙染聯防聯控。 |
積極參與優化市際交界區域的汙染天氣聯合應對機製,推動空氣質量較差的區與周邊區、縣(市)開展跨區域、多部門聯合交叉執法,嚴肅查處各類涉氣違法行為。 | 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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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續加強監測監管,建設完善基礎設施 |
(二十五)加強監測網絡建設。 |
優化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網絡,根據需要加密建設覆蓋重點工業園和重點區域鄉鎮(街道)的空氣質量監測站點,不斷優化完善顆粒物移動監測設備。增強大氣環境遙感監測能力。加快建設1個高時間分辨率的城市大氣超級站,完整識別協同汙染特征及成因來源。 | 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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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加大數字監管力度。 |
持續推動企業安裝工況、用電、用能、視頻監控等設施。加強汙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監管,確保監測數據質量和穩定傳輸。推動安裝非道路移動機械精準定位係統和排放遠程監控裝置。完善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遠程在線監控平台,加強重點領域清潔運輸數字化監管。進一步強化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製度,舉一反三常態化加強對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 | 市生態環境局 | 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建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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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強化執法監管。 |
全麵配備VOCs等便攜式檢測設備,轄區內有石化和化工園區的區、縣(市)配備紅外熱成像儀等裝備。拓展全過程、非現場監管模式和手段。推進“雷霆”“綠劍”係列和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等專項執法行動,在工業源、燃燒源、油品、移動源、揚塵管控等領域加強執法。依法從嚴查處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汙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以重型貨車為重點,加強在用車輛的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提高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加強油品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各環節監管,堅決打擊非法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依法查處將非標油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違法行為。 | 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建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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