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擔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相關課題研究和全市國土空間發展的戰略性、前瞻性、基礎性研究;承擔全市規劃編製技術標準和規範的研究。(二)承擔各類規劃項目技術審查工作;承擔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的成果維護及各類規劃成果入庫的技術審核工作。(三)承擔全市自然資源衛片檢查、國土空間專項檢查、規劃和自然資源督察等輔助工作,承擔自然資源違法舉報的受理和轉(交)辦工作;組織開展重大違法線索初查工作,統計、分析、研判全市自然資源違法形勢。(四)承擔自然資源信訪事項的登記、受理和依法分類處理工作,承擔信訪檢查、信訪積案化解、信訪事項複查複核、信訪維穩處置的輔助工作。(五)完成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