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778/2024-27585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成文日期: | 2024-11-15 | |
發布單位: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 | 主題分類: | 食品藥品監管 |
近期,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食品生產環節、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市本級抽檢1256批次,不合格30批次。現通告如下:
食品生產環節抽檢了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豆製品、肉製品、速凍食品等23類食品共計642批次樣品,合格635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供貨)單位(被抽樣單位名稱)、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杭州桐甄食品有限公司(桐廬縣桐君街道洋塘路203號廠房1幢)生產的梅幹菜肉燒餅(微辣)和梅幹菜肉燒餅(原味)各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千島之源飲用水有限公司(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嶺後村(建德市紫金灘天然飲用水有限公司內))生產的1批次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臨安施故山岩山泉水廠(臨安區太湖源鎮東坑村)生產的1批次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雲頂飲品有限公司(西湖區雙浦鎮雙靈村大嶺117號)生產的1批次[如意尖雲頂山泉]飲用天然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啟悅飲品科技有限公司(餘杭區運河街道東新村楊家塢6號5幢、6幢)生產的1批次包裝飲用水(飲用純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淳安千島湖我佬姐食品加工小作坊(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東路1319號)生產的1批次白米粿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流通環節抽檢了食用農產品、肉製品、糕點、飲料等27類食品共計378批次樣品,合格361批次,不合格17批次。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供貨)單位(被抽樣單位名稱)、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杭州聯躍商貿有限公司(富陽區場口鎮場口西街179號)銷售的1批次鯿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蕭山城廂街道琳躍蔬果店(個體工商戶)(蕭山區城廂街道育才路504號(自主申報))銷售的1批次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建德市乾潭鎮建輝農副產品經營部(建德市乾潭鎮建北南路101號)銷售的1批次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淳安縣千島湖鎮桂芳水果店(淳安縣千島湖鎮開發路94號)銷售的1批次精品香蕉噻蟲嗪和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淳安縣千島湖農貿市場淑紅水產攤位(淳安縣千島湖農貿市場內)銷售的1批次牛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淳安千島湖明珠綜合市場李兵水產店(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東路76號明珠綜合市場內24號攤位)銷售的1批次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建德市壽昌市場邱炎斌禽蛋經營部(建德市壽昌市場一樓)銷售的1批次白殼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蕭山北幹街道星仔水果店(蕭山區北幹街道金色錢塘家園11-1號)銷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臨安墨涵商貿有限公司(臨安區昌化鎮東大街112(1幢4-9號))銷售的1批次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淳安縣西園菜市場小俞蔬菜店(千島湖鎮新安大街98號(西園菜市場內))銷售的1批次螺絲椒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和鐵棍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淳安縣千島湖鎮明珠綜合市場錫通菜店(千島湖鎮新安東路76號明珠市場內攤位)銷售的1批次鐵棍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市浦沿農副產品綜合市場陸素鳳冷鮮雞店(濱江區浦沿街道東冠路652號第一層杭州市浦沿農副產品綜合市場045號攤位)銷售的1批次雪山草雞多西環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長一農貿市場倪婉食品商行(濱江區長河街道濱文路357號杭州長一農貿市場一樓13號)銷售的1批次油炸花生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市浦沿農副產品綜合市場嘉冠蔬菜店(濱江區浦沿街道東冠路652號第一層杭州市浦沿農副產品綜合市場040號攤位)銷售的1批次鐵棍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濱康農貿市場程姐蔬菜店(濱江區西興街道江淑路260號杭州濱康農貿市場40-43號)銷售的1批次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臨安文悅水果店(臨安區青山湖街道蔣楊村鶴亭路2號)銷售的1批次江山徐香獼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餐飲服務環節抽檢了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等13類食品共計236批次樣品,合格230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供貨)單位(被抽樣單位名稱)、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杭州市濱江區蕭迪香麵館(濱江區浦沿街道江南大道3672-9號-2)銷售的1批次江門香腸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市錢塘區東湘餐飲店(個體工商戶)(錢塘區下沙街道海達南路397號盛康大廈六層608號-2)銷售的1批次螺絲椒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富陽區大源鎮陳陳小吃店(富陽區大源鎮亭山東路58-3號)銷售的1批次紅薯粉絲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臨平稻佰家快餐店(臨平區星橋街道星橋南路68號1100,1101,1102,1103,1104,1105,1106號)銷售的1批次毛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餘杭友樂餐飲店(餘杭區南苑街道喬莫西路401號423鋪位)銷售的1批次白蘿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金瑞揚餐飲有限責任公司景曇路分公司(江幹區四季青街道景曇路9號西子國際中心一樓101-2、101-6店鋪)銷售的1批次蘇式蓮蓉蛋黃月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檢驗依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2024年版)
檢驗機構:杭州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杭州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九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浙江優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杭州海潤泰合檢測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