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401/2024-275908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政函〔2024〕87號 成文日期: 2024-11-20
發布單位: 市政府辦公廳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衛生、體育、醫保/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杭州市曆史建築保護圖則(富陽區第二批)的批複
時間:2024-11-21 17:17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瀏覽次數:

富陽區人民政府、市園文局:

你們《關於要求批複〈杭州市曆史建築保護圖則(富陽區第二批)〉的請示》(富政發〔2024〕233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杭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編製的《杭州市曆史建築保護圖則(富陽區第二批)》(以下簡稱《圖則》)。現就有關事項批複如下:

一、對《圖則》中的主要內容予以明確。

(一)原則同意曆史建築保護堅持“統一規劃、分類管理、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利用服從保護”的基本原則。

(二)從保護曆史建築的整體性考慮,原則同意《圖則》劃定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保護範圍內除因保護需要外不得新建建(構)築物;在保護範圍內因保護需要新建建(構)築物或者在建設控製地帶內新建建(構)築物的,應符合《圖則》及保護利用導則的規定,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建設控製地帶內建設工程的高度、體量、色彩、風格等方麵應充分考慮與曆史建築相協調。

(三)按照保護與利用兼顧的原則,處理好曆史建築保護與周邊開發建設的關係。要以保護為基礎,以發揮價值為前提,遵循安全、適用、綠色、經濟的理念,確保曆史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

(四)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杭州市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和《圖則》的要求,對富陽區第二批31處曆史建築進行積極保護。

二、《圖則》成果由文本和圖集組成,兩者互相補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圖則》是實施富陽區第二批曆史建築保護的依據,如需調整,必須征得名城保護、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同意並報市政府批準。

四、《圖則》由富陽區政府和市園文局負責解釋。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