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401/2024-27590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政函〔2024〕88號 | 成文日期: | 2024-11-20 |
發布單位: | 市政府辦公廳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衛生、體育、醫保/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西湖區人民政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園文局:
你們《關於要求批複〈杭州留下老街曆史風貌區保護規劃〉的請示》(西政發〔2024〕93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省古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工業大學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編製的《杭州留下老街曆史風貌區保護規劃(2024—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將有關事項批複如下:
一、對《規劃》中的主要內容予以明確。
(一)規劃範圍:東至規劃忠義路東側邊界,南至茶市新村邊界,西至屏基山路西側邊界,北至規劃晴雪路南側邊界,總用地麵積11.19萬平方米。其中,核心保護範圍為東至茶市街東側,南至留下河南岸,西至方氏家宅西側邊界,北至古靈慈橋北側,總用地麵積2.72萬平方米;建設控製地帶範圍為規劃範圍內除核心保護範圍以外的區域,總用地麵積8.47萬平方米。
(二)規劃期限:近期為2024—2028年,中遠期為2029—2035年。
(三)規劃目的:為有效保護留下老街曆史風貌區的整體風貌與各類曆史文化遺存,挖掘價值特色,傳承弘揚留下老街曆史文化內涵、改善整體環境品質,合理利用老街資源優勢,提升風貌區活力,延續城市文脈。
(四)功能定位:城市更新的老街活化示範街區、未來社區的鄰裏創業治理場景、留下宋韻夜經濟全景體驗曆史風貌區。
(五)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對曆史風貌區、文物古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對曆史文化遺產的展示與利用以及規劃實施措施和近期規劃實施。
(六)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保護範圍規劃圖、保護管控一張圖、街巷保護規劃圖、視廊與高度控製規劃圖、建築分類保護規劃圖等,堅持“整體保護、分類實施、局部更新”的指導方針,打造留下老街曆史風貌區與西溪、留下河、屏基山自然山水相互依存的自然格局。
二、《規劃》成果由文本和圖集組成,兩者互相補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規劃》是實施留下老街曆史風貌區的依據,如需調整,必須征得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同意並報市政府批準。
四、《規劃》由西湖區政府負責解釋。
五、《規劃》經批準並加蓋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規劃設計成果檢驗章後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