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杭州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行政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 ||||||||||||||||
時間:2024-11-28 16:18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 ||||||||||||||||
一、依據和目的 根據工作要求和《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等規定,我市組織對2023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製發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以下簡稱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開展了專項清理,對部分已不符合上位法要求或已有新規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適時清理。 二、主要內容 經清理,廢止32件,宣布失效11件,修改5件。其中廢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因部分內容不符合當前發展情況或已出台新文件替代等原因,不宜繼續執行,今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修改後繼續有效。 三、施行時間 自2024年11月26日起施行。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司法局 解讀人:王夢可 聯係電話:0571-85256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