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44126298/2024-27571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成文日期: | 2024-11-05 | |
發布單位: | 市委金融辦(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委金融工委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顧傑委員:
您在市十二屆政協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細化支持舉措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我市金融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心和支持。對建議中的內容,我辦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研究,現將相關內容回複如下:
一、已開展工作
(一)鼓勵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一是鼓勵銀行機構加大無抵押信用貸款、無形資產抵押貸款等投放力度,強化“信易貸”、“政采貸”、“銀稅互動”等融資產品應用,針對特定行業、特定企業類型開發專項金融產品。比如針對“專精特新企業”研發“專精特新貸”專屬產品,推進“政擔銀”組合服務,對銀行貸款利率低於貸款合同簽訂日同期限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一定比例的一年期“專精特新貸”銀擔專屬產品,符合條件的給予企業不高於1%的貸款貼息,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截至2024年5月15日,專精特新貸已經為184家企業開展服務,累計貸款金額達14.7億元。二是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擴麵增量,創新開發支持民營小微企業的個性化擔保產品。比如市融資擔保集團聯合相關部門開發推出“科雲保”及“創業擔保貸”等專項產品;杭州市科創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產品,助推打通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全鏈條。截至今年4月末,9家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農支小業務餘額214.69億元,新增服務主體8408家,平均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0.8%。三是強化數智賦能。引導銀行機構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貸款準入、審查、發放全流程數字化水平。持續優化杭州金融綜合服務平台,建設“數智營商”一鍵授信子場景,聯動金融機構開發“跨境金融”、“綠色金融”“專精特新”等融資產品和服務,拓展民營和小微企業線上融資渠道。比如建德農商行依托杭州金融綜合服務平台,麵向建德市中小微企業開發綜合性企業貸款產品“共富新安e企貸”,將信用數據轉化為實際信用額度,實現線上實時反饋、測額、放款。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平台累計注冊企業及個體工商戶26萬家,上線金融產品408個,撮合銀企融資11.31萬筆,總授信金額3229億元。
(二)持續提升涉企金融服務水平。開展信貸政策導向評估,督促引導金融機構提升民營企業金融服務,貫徹落實《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個人貸款管理辦法》、《項目融資業務管理規定》,優化調整受托支付金額標準,適度延長固定資產貸款受托支付時限,增加借款人緊急用款相關規定,提高受托支付靈活性。加大營商環境金融領域改革,開展“金融促投資、促消費,提升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專項行動,深化“民營企業金融聯絡員”製度,開展“千名顧問助萬企”行動,深化“1+N”金融綜合服務模式,加大銀企對接走訪力度,積極滿足民營企業合理的金融服務需求。設立杭州市線下企業綜合服務中心“金融服務專區”,提升民營經濟市場主體融資便利度。發揮市和區縣(市)合作的“擔保風險池”作用,通過企業白名單機製、擔保費率優惠等舉措,對成長性好的民營企業建立綠色通道,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優先支持。截至2024年4月末,杭州市民營經濟貸款餘額達2.76萬億元,比年初新增725億元。
(三)深入探索民企信用多維評價體係。出台浙江省五類主體公共信用評價指引,即對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政府機構等五類主體的公共信用狀況評價,包含對民營企業的信用評價機製。截至2024年3月,杭州市已為167餘萬家民營企業建立了信用檔案。出台《關於加快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體係建設工作的意見》,完善體係建設,落實惠企助企政策,持續減費讓利,實現了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一體化管理和融合。截至2023年底,全市融資擔保機構在保餘額657億元,其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擔保餘額為331.49億元。
(四)精準適用失信懲戒機製。杭州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理念,在執行案件中對失信民營企業依法懲戒、精準懲戒、有效懲戒。一是堅持比例原則,能通過限製消費、罰款、拘留等措施督促履行的,盡量不采取納入失信措施。二是堅持權利處分原則,申請執行人申請暫不采取信用懲戒措施的,不對被執行人采取失信措施。三是僅承擔物的擔保責任的被執行人,一般不納入失信。
(五)建立健全信用修複機製。出台《破產重整企業信用修複合作備忘錄》,通過“府院銜接”的方式,開展破產重整企業信用修複改革,加快推進破產重整領域信用體係建設,有效提升企業重整質效。暢通失信解除與救濟途徑,及時回應民營企業解除失信訴求。一是及時修複。針對民營企業已履行完畢、清算破產等情況,根據修複申請,應修即修。二是精準甄別。對已列入的失信民營企業信息進行全麵核查,發現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及時給予撤銷。三是精準采取其他強製手段。根據個案情況,依法依規采取罰款、拘留等其他強製措施,推動案件執行。四是因案施策。充分評估涉民營企業個案納入失信的必要性,對失能民營企業,法院主動向申請執行人進行釋法析理工作,爭取理解和支持。五是探索涉民營企業寬限期機製。區分暫時經營困難的、信用良好的、主動履行部分債務且有較高履行意願的企業的具體情況,探索給予1至2個月寬限期製度。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辦將聯合相關部門持續引導在杭金融機構強化對民營、小微企業等重點領域的支持,持續改善企業融資環境,提升民企信貸獲得感,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一是持續創新民企金融產品。優化征信產品與服務質量,深入挖掘數據價值,為金融機構產品創新提供有力支撐。推動市擔保集團統籌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專精特新貸”專項產品,指導杭州科創集團持續探索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業務。二是深入實施融資暢通工程升級版。持續推動金融機構加大民營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做好民營企業銀企對接工作,推動民營企業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三是不斷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評價機製,健全信用精準懲戒和修複機製,推動自動履行正向激勵,健全懲戒與激勵並行的執行信用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