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杭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
時間:2024-11-07 15:58 來源:杭州市醫療保障局瀏覽次數: | ||||||||||||||||
各區、縣(市)醫療保障(分)局,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杭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杭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管理辦法 (試行) 為規範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護理服務管理,提高護理服務質量,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24〕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總則 本辦法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長護險護理服務活動。長護險護理服務項目按照“保基本、穩起步”原則製定,起步階段,重點保障重度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需求。 二、護理服務項目 長護險護理服務項目包括清潔衛生類、營養攝取類、排泄護理類、移動舒適和安全護理類、生命體征觀察與護理類、用藥指導類等六大類,共41項。 1.清潔衛生類:整理床單位、為臥床護理對象更換被單、麵部清潔、梳頭、理發/剪發、剃須、口腔清潔/護理、洗發、指/趾甲護理、手足清潔/護理、耳部護理、沐浴(盆浴、淋浴)/使用洗澡機沐浴、溫水擦浴(床上擦浴)、協助更衣(更換上衣/褲子)、會陰清潔/護理。 2.營養攝取類:協助進食/水、床上進食、鼻飼。 3.排泄護理類:協助如廁、尿墊紙尿褲更換、失禁護理、床上使用便器、開塞露通便、人工取便、集尿袋更換、人工肛門便袋護理。 4.移動舒適和安全護理類:翻身叩背排痰、協助床上移動、借助器具移動(含協助輪椅移動)、協助床椅移動、冰袋使用、冷濕敷、溫水乙醇擦浴、壓力性損傷的預防護理、關節活動練習、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安全保護帶使用。 5.生命體征觀察與護理類:生命體征監測(T、P、R、Bp)、吸氧。 6.用藥指導類:藥物管理、口服給藥。 上述護理服務項目單次服務參考時間和服務頻次按《杭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項目及標準》(附件1)要求執行。 三、護理服務供給 1.提供長護險護理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為我市定點長護險護理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長護服務機構)及其聘用人員,護理服務人員原則上應持有健康照護師(長期照護師)證、養老護理員證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定點長護服務機構提供機構護理服務的,應在長護險護理服務專區提供24小時無間斷服務;提供居家護理服務的,每次上門服務時間應不少於1小時,每周上門服務次數應不少於2次。 3.定點長護服務機構應與護理服務對象或其監護人、委托代理人簽訂護理服務協議,並根據長護險待遇享受人員的護理需求,協商一致後製定護理服務計劃(附件2)。護理服務協議、護理服務計劃由定點長護服務機構報醫保經辦機構或第三方經辦機構(以下統稱“經辦機構”)備案後方可執行。護理服務計劃原則上每月可調整一次,調整後次月生效。護理服務對象身體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下,可製定臨時護理服務計劃並先行實施,實施後應及時向經辦機構備案。定點長護服務機構未按上述規定開展護理服務所發生的費用,長護險基金不予支付。 4.護理服務對象或其監護人、委托代理人要求提供長護險基金支付範圍外的護理服務,定點長護服務機構應及時準確告知有關護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並取得護理服務對象或其監護人、委托代理人的簽字同意。相關費用由護理服務對象自行承擔。 四、護理服務管理規範 1.安全規範操作,保證服務質量。基本服務要求、服務流程、服務注意事項等服務標準應按照《杭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供給規範》(附件3)要求執行。提供居家護理服務時,實行打卡簽退製度,並如實記錄每次上門的護理服務情況。 2.恪守職業道德,注重保護隱私。提供的護理服務項目與護理服務人員自身資質要求相匹配;保護護理服務對象的個人隱私和人格尊嚴;做到語言文明、態度熱情、周到細致。 3.實行公示製度,確保公開透明。定點長護服務機構應對其護理服務項目及價格進行公示告知,並為護理服務對象提供相應護理服務明細、費用結算單等資料。 五、護理服務監督檢查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應加強對定點長護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定點長護服務機構的護理服務或費用結算存在違規行為的,應按照定點長護服務機構管理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